何能远为子孙计哉!”由是见非于贵戚。
迁左中郎将,年八十八,为国三老。安帝常特进见,赐以几杖。卒于家。
缪肜字豫公,汝南召陵人也。少孤,兄弟四人,皆同财业。及各娶妻,诸妇遂求分异,又数有□争之言。肜深怀愤叹,乃掩户自挝曰:“缪肜,汝修身谨行,学圣人之法,将以齐整风俗,柰何不能正其家乎!”弟及诸妇闻之,悉叩头谢罪,遂更为敦睦之行。
仕县为主簿。时县令被章见考,吏皆畏惧自诬,而肜独证据其事,掠考苦毒,至乃体生虫蛆,因复传换五狱,踰涉四年,令卒以自免。
太守陇西梁湛召为决曹史。安帝初,湛病卒官,肜送丧还陇西。始葬,会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乱它郡,肜独留不去,为起坟頉,乃潜穿井旁以为窟室,昼则隐窜,夜则负土,及贼平而坟已立。其妻子意肜已死,还见大惊。关西咸称传之,共给车马衣资,肜不受而归乡里。
辟公府,举尤异,迁中牟令。县近京师,多权豪,肜到,诛诸奸吏及托名贵戚宾客者百有余人,威名遂行。卒于官。
陈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少与同郡雷义为友,俱学鲁诗、颜氏春秋。
太守张云举重孝廉,重以让义,前后十余通记,云不听。义明年举孝廉,重与俱在郎署。
有同署郎负息钱数十万,责主日至,诡求无已,重乃密以钱代还。郎后觉知而厚辞谢之。重曰:“非我之为,将有同姓名者。”终不言惠。又同舍郎有告归宁者,误持蝰舍郎藳以去。主疑重所取,重不自申说,而巿藳以偿之。后宁丧者归,以藳还主,其事乃显。
重后与义俱拜尚书郎,义代同时人受罪,以此黜退,重见义去,亦以病免。
后举茂才,除细阳令。政有异化,举尤异,当迁为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后为司徒所辟,拜侍御史,卒。
雷义字仲公,豫章鄱阳人也。初为郡功曹,*(皆)**[尝]*擢举善人,不伐其功。义尝济人死罪,罪者后以金二斤谢之,义不受,金主伺义不在,默投金于承尘上。后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无所复还,义乃以付县曹。
后举孝廉,拜尚书侍郎,有同时郎坐事当居刑作,义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论司寇。同台郎觉之,委位自上,乞赎义罪。顺帝诏皆除刑。
义归,举茂才,让于陈重,刺史不听,义遂阳狂被发走,不应命。乡里为之语曰:“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三府同时俱辟二人。义遂为守灌谒者。
使持节督郡国行风俗,太守令长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顿令,卒官。
胡广云:“明章二帝服勤园陵,谒者灌桓,后遂称云。”马融以为“灌者,习所职也。”应奉云:“如胡公之言,则吉凶异制。马云‘灌,习也’,字又非也。
高祖承秦,灌婴服事七年,号大谒者,后人掌之,以姓灌章,岂其然乎?”
子授,官至苍梧太守。
范冉字史云,陈留外黄人也。少为县小吏,年十八,奉檄迎督邮,冉耻之,乃遁去。到南阳,受业于樊英。又游三辅,就马融通经,历年乃还。
冉好违时绝俗,为激诡之行。常慕梁伯鸾、闵仲叔之为人。与汉中李固、河内王奂亲善,而鄙贾伟节、郭林宗焉。奂后为考城令,境接外黄,屡遣书请冉,冉不至。及奂迁汉阳太守,将行,冉乃与弟协步赍麦酒,于道侧设坛以待之。冉见奂车徒骆驿,遂不自闻,惟与弟共辩论于路。奂识其声,即下车与相揖对。奂曰:“行路仓卒,非陈*[契]*阔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分隔。”冉曰:“子前在考城,思欲相从,以贱质自绝豪友耳。今子远适千里,会面无期,故轻行相候,以展诀别。
如其相追,将有慕贵之讥矣。”便起告违,拂衣而去。奂瞻望弗及,冉长逝不顾。
桓帝时,以冉为莱芜长,遭母忧,不到官。后辟太尉府,以狷急不能从俗,常佩韦于朝。议者欲以为侍御史,因遁身逃命于梁沛之闲,徒行敝服,卖卜于巿。
遭党人禁锢,遂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或寓息客庐,或依宿树荫。
如此十余年,乃结草室而居焉。所止单陋,有时彻粒尽,穷居自若,言貌无改,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
及党禁解,为三府所辟,乃应司空命。是时西羌反叛,黄巾作难,制诸府掾属不得妄有去就。冉首自劾退,诏书特原不理罪。又辟太尉府,以疾不行。
中平二年,年七十四,卒于家。临命遗令暣其子曰:“吾生于昏闇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不得匡世济时,死何忍自同于世!气绝便敛,敛以时服,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敛毕便穿,穿毕便埋。其明堂之奠,干饭寒水,饮食之物,勿有所下。坟封高下,令足自隐。知我心者李子坚、王子炳也。今皆不在,制之在尔,勿令乡人宗亲有所加也。”于是三府各遣令史奔吊。大将军何进移书陈留太守,累行论谥,佥曰宜为贞节先生。会葬者二千余人,刺史郡守各为立碑表墓焉。
隐音于靳反。
戴就字景成,会稽上虞人也。仕郡仓曹掾,杨州刺史欧阳参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从事薛安案仓库簿领,收就于钱唐县狱。幽囚考掠,五毒参至。就慷慨直辞,色不变容。又烧鋘斧,使就挟于肘腋。就语狱卒:“可熟烧斧,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