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从幼至长,幽藏殁身。又常侍﹑黄门,亦广妻娶。怨毒之气,结成妖眚。
行路之言,官发略人女,取而复置,转相惊惧。孰不悉然,无缘空生此谤。邹衍匹夫,□氏匹妇,尚有城崩霜陨之异;况乃髃辈咨怨,能无感乎!
昔秦作阿房,国多刑人。今第舍增多,穷极奇巧,掘山攻石,不避时令。
促以严刑,威以*(法)*正*[法]*。民无罪而覆入之,民有田而覆夺之。州郡官府,各自考事,奸情赇赂,皆为吏饵。民悉郁结,起入贼党,官辄兴兵,诛讨其罪。贫困之民,或有卖其首级以要酬赏,父兄相代残身,妻孥相*(见)**[视]*分裂。穷之如彼,伐之如此,岂不痛哉!
又陛下以北辰之尊,神器之宝,而微行近习之家,私幸宦者之舍,宾客市买,熏灼道路,因此暴纵,无所不容。今三公在位,皆博达道蓺,而各正诸己,莫或匡益者,非不智也,畏死罚也。惟陛下设置七臣,以广谏道,及开东序金縢史官之书,从尧舜禹汤文武致兴之道,远佞邪之人,放郑韂之声,则政致和平,德感祥风矣。臣悾悾推情,言不足采,惧以触忤,征营慑悸。
于是特诏召瑜问灾咎之征,指事案经谶以对。执政者欲令瑜依违其辞,而更策以它事。瑜复悉心以对,八千余言,有切于前,帝竟不能用。拜为议郎。
及帝崩,大将军窦武欲大诛宦官,乃引瑜为侍中,又以侍中尹勋为尚书令,共同谋画。及武败,瑜﹑勋并被诛。事在武传。
勋字伯元,河南人。从祖睦为太尉,睦孙颂为司徒。勋为人刚毅直方。少时每读书,得忠臣义士之事,未尝不投书而仰叹。自以行不合于当时,不应州郡公府礼命。桓帝时,以有道征,四迁尚书令。延熹中,诛大将军梁冀,帝召勋部分觽职,甚有方略,封宜阳乡侯。仆射霍谞,尚书张敬﹑欧阳参﹑李伟﹑虞放﹑周永,并封亭侯。
勋后再迁至九卿,以病免,拜为侍中。八年,中常侍具瑗﹑左悺等有罪免,夺封邑,因黜勋等爵。
瑜诛后,宦官悉焚其上书,以为讹言。
子琬,传瑜学,明占候,能着灾异。举方正,不行。
谢弼字辅宣,东郡武阳人也。中直方正,为乡邑所宗师。建宁二年,诏举有道之士,弼与东海陈敦﹑玄菟公孙度俱对策,皆除郎中。
时青蛇见前殿,大风拔木,诏公卿以下陈得失。弼上封事曰:
臣闻和气应于有德,妖异生乎失政。上天告谴,则王者思其愆;政道或亏,则奸臣当其罚。夫蛇者,阴气所生;鳞者,甲兵之符也。鸿范传曰:“厥极弱,时则有蛇龙之駆。”又荧惑守亢,裴回不去,法有近臣谋乱,发于左右。
不知陛下所与从容帷幄之内,亲信者为谁。宜急斥黜,以消天戒。臣又闻“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伏惟皇太后定策宫闼,援立圣明,书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窦氏之诛,岂宜咎延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如有雾露之疾,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昔周襄王不能敬事其母,戎狄遂至交侵。孝和皇帝不绝窦后之恩,前世以为美谈。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桓帝为父,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日蹙,兵革蜂起,自非孝道,何以济之!愿陛下仰慕有虞蒸蒸之化,俯思凯风慰母之念。 臣又闻爵赏之设,必酬庸勋;开国承家,小人勿用。今功臣久外,未蒙爵秩,阿母宠私,乃享大封,大风雨雹,亦由于兹。又故太傅陈蕃,辅相陛下,勤身王室,夙夜匪懈,而见陷髃邪,一旦诛灭。其为酷滥,骇动天下,而门生故吏,并离徙锢。蕃身已往,人百何赎!宜还其家属,解除禁网。夫台宰重器,国命所继。今之四公,唯司空刘宠断断守善,余皆素餐致寇之人,
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灾异,并加罢黜。征故司空王畅,长乐少府李膺,并居政事,庶灾变可消,国祚惟永。臣山薮顽闇,未达国典。策曰“无有所隐”,敢不尽愚,用忘讳忌。伏惟陛下裁其诛罚。
左右恶其言,出为广陵府丞。去官归家。
中常侍曹节从子绍为东郡太守,忿疾于弼,遂以它罪收考掠按,死狱中,时人悼伤焉。初平二年,司隶校尉赵谦讼弼忠节,求报其怨*[魂]*,乃收绍斩之。
赞曰:邓不明辟。梁不损陵。慊慊栾、杜,讽辞以兴。黄寇方炽,子奇有识。武谋允臧,瑜亦协志。弼忤宦情,云犯时忌。成仁丧己,同方殊事。
后汉书卷五十八 虞傅盖臧列传 第四十八
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祖父经,为郡县狱吏,案法平允,务存宽恕,每冬月上其状,恒流涕随之。尝称曰:“东海于公高为里门,而其子定国卒至丞相。吾决狱六十年矣,虽不及于公,其庶几乎!子孙何必不为九卿邪?”
故字诩曰升卿。
诩年十二,能通尚书。早孤,孝养祖母。县举顺孙,国相奇之,欲以为吏。诩辞曰:“祖母九十,非诩不养。”相乃止。后祖母终,服阕,辟太尉李修府,拜郎中。
永初四年,羌胡反乱,残破并、凉,大将军邓骘以军役方费,事不相赡,欲□凉州,并力北边,乃会公卿集议。骘曰:“譬若衣败,坏一以相补,犹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两无所保。”议者咸同。诩闻之,乃说李修曰:“窃闻公卿定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