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也。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甲乙上’。”
时陈留郡缺职,尚书史敞等荐广。曰:“臣闻德以旌贤,爵以建事,‘明试以功’,典谟所美,‘五服五章’,天秩所作,是以臣竭其忠,君丰其宠,举不失德,下忘其死。窃见尚书仆射胡广,体真履规,谦虚温雅,博物洽闻,探赜穷理,六经典奥,旧章宪式,无所不览。柔而不犯,文而有礼,忠贞之性,忧公如家。不矜其能,不伐其劳,翼翼周慎,行靡玷漏。密勿夙夜,十有余年,心不外顾,志不苟进。臣等窃以为广在尚书,劬劳日久,后母年老,既蒙简照,宜试职千里,匡宁方国。陈留近郡,今太守任缺。
广才略深茂,堪能拨烦,愿以参选,纪纲颓俗,使束修守善,有所劝仰。”
广典机事十年,出为济阴太守,以举吏不实免。复为汝南太守,入拜大司农。
汉安元年,迁司徒。质帝崩,代李固为太尉,录尚书事。以定策立桓帝,封育阳安乐乡侯。以病逊位。又拜司空,告老致仕。寻以特进征拜太常,迁太尉,以日食免。复为太常,拜太尉。
延熹二年,大将军梁冀诛,广与司徒韩演、司空孙朗坐不韂宫,皆减死一等,夺爵土,免为庶人。后拜太中大夫、太常。九年,复拜司徒。
灵帝立,与太傅陈蕃参录尚书事,复封故国。以病自乞。会蕃被诛,代为太傅,总录如故。
时年已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堂,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
及母卒,居丧尽哀,率礼无愆。性温柔谨素,常逊言恭色。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故京师谚曰:“万事不理问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及共李固定策,大议不全,又与中常侍丁肃婚姻,以此讥毁于时。
自在公台三十余年,历事六帝,礼任甚优,每逊位辞病,及免退田里,未尝满岁,辄复升进。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为太傅。其所辟命,皆天下名士。与故吏陈蕃﹑李咸并为三司。蕃等每朝会,辄称疾避广,时人荣之。年八十二,熹平元年薨。使五官中郎将持节奉策赠太傅﹑安乐乡侯印绶,给东园梓器,谒者护丧事,赐頉茔于原陵,谥文恭侯,拜家一人为郎中。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以下数百人,皆缞绖殡位,自终及葬。汉兴以来,人臣之盛,未尝有也。
以老乞骸骨,见许,悉还所赐物,乘敝牛车,使子男御。晨发京师,百僚追送盈涂,不能得见。家旧贫狭,庇荫草庐。”
初,杨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阙,后涿郡崔骃及子瑗又临邑侯刘騊駼增补十六篇,广复继作四篇,文甚典美。乃悉撰次首目,为之解释,名曰百官箴,凡四十八篇。其余所着诗﹑赋﹑铭﹑颂﹑箴﹑吊及诸解诂,凡二十二篇。
熹平六年,灵帝思感旧德,乃图画广及太尉黄琼于省内,诏议郎蔡邕为其颂云。
衮职龙章,其文有蔚。参曜干台,穷宠极贵。功加八荒,髃生以遂。超哉邈乎,莫与为二!”
论曰:爵任之于人重矣,全丧之于生大矣。怀禄以图存者,仕子之恒情;审能而就列者,出身之常体。夫纡于物则非己,直于志则犯俗,辞其艰则乖义,徇其节则失身。统之,方轨易因,险涂难御。故昔人明慎于所受之分,彁彁于岐路之闲也。如令志行无牵于物,临生不先其存,后世何贬焉?古人以宴安为戒,岂数公之谓平? 赞曰:邓﹑张作傅,无咎无誉。敏正疑律,防议章句。胡公庸庸,饰情恭貌。
朝章虽理,据正或桡。
后汉书卷四十五 袁张韩周列传 第三十五
袁安字邵公,汝南汝阳人也。祖父良,习孟氏易,平帝时举明经,为太子舍人;建武初,至成武令。 安少传良学。为人严重有威,见敬于州里。初为县功曹,奉檄诣从事,从事因安致书于令。安曰:“公事自有邮驿,私请则非功曹所持。”辞不肯受,从事惧然而止。后举孝廉,除阴平长﹑任城令,所在吏人畏而爱之。
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事下郡覆考。明年,三府举安能理剧,拜楚郡太守。是时英辞所连及系者数千人,显宗怒甚,吏案之急,迫痛自诬,死者甚觽。
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案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史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岁余,征为河南尹。
政号严明,然未曾以臧罪鞠人。常称曰:“凡学仕者,高则望宰相,下则希牧守。
锢人于圣世,尹所不忍为也。”闻之者皆感激自励。在职十年,京师肃然,名重朝廷。建初八年,迁太仆。
元和二年,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虏既已和亲,而南部复往抄掠,北单于谓汉欺之,谋欲犯边。宜还其生口,以安慰之。”诏百官议朝堂。公卿皆言夷狄谲诈,求欲无猒,既得生口,当复妄自夸大,不可开许。安独曰:“北虏遣使奉献和亲,有得边生口者,辄以归汉,此明其畏威,而非先违约也。云以大臣典边,不宜负信于戎狄,还之足示中国优贷,而使边人得安,诚便。”司徒桓虞改议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