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地志云:「茅焦,沧州人也。」
〔一七〕集解应劭曰:「取薪给宗庙为鬼薪也。」如淳曰:「律说鬼薪作三岁。」正义言毐舍人罪重者已刑戮,轻者罚徒役三岁。
〔一八〕正义括地志云:「房陵即今房州房陵县,古楚汉中郡地也。是巴蜀之境。地理志云房陵县属汉中郡,在益州部,接东南一千三百一十里也。」
〔一九〕正义四月建巳之月,孟夏寒冻,民有死者,以秦法酷急,则天应之而史书之。故尚书洪范「急常寒若」,孔注云「君行急则常寒顺之」。
〔二0〕索隐端和,秦将。衍氏,魏邑。正义衍,羊善反。在郑州。
〔二一〕集解徐广曰:「甲子。」
〔二二〕集解说苑曰:「始皇帝立茅焦为傅,又爵之上卿。太后大喜,曰『天下亢直,使败复成,安秦社稷,使妾母子复相见者,茅君之力也』。」
〔二三〕集解徐广曰:「表云咸阳南宫也。」
大索,逐客,李斯上书说,乃止逐客令。李斯因说秦王,请先取韩以恐他国,于是使斯下韩。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之君,臣但恐诸侯合从,翕而出不意,此乃智伯、夫差、愍王之所以亡也。愿大王毋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秦王从其计,见尉缭亢礼,衣服食饮与缭同。缭曰:「秦王为人,蜂准,〔一〕长目,挚鸟膺,〔二〕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三〕得志亦轻食人。〔四〕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乃亡去。秦王觉,固止,以为秦国尉,〔五〕卒用其计策。而李斯用事。
〔一〕集解徐广曰:「蜂,一作『隆』。」正义蜂,孚逢反。准,章允反。蜂,?也。高鼻也。文颖曰:「准,鼻也。」
〔二〕正义鸷鸟,鹘。膺突向前,其性悍勇。
〔三〕正义易,以豉反。言始皇居俭约之时易以谦卑。
〔四〕正义言始皇得天下之志,亦轻易而啖食于人。
〔五〕正义若汉太尉、大将军之比也。
十一年,王翦、桓齮、杨端和攻邺,取九城。王翦攻阏与、橑杨,〔一〕皆并为一军。翦将十八日,军归斗食以下,〔二〕什推二人从军〔三〕取邺安阳,桓齮将。十二年,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四〕其舍人临者,晋人也逐出之;〔五〕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六〕;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七〕自今以来,操国事不道如嫪毐、不韦者籍其门,〔八〕视此。秋,复嫪毐舍人迁蜀者。当是之时,天下大旱,六月至八月乃雨。
〔一〕集解徐广曰:「橑音老,在并州。」正义汉表在清河。十三州志云:「橑阳,上党西北百八十里也。」
〔二〕集解汉书百官表曰:「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正义一曰得斗粟为料。
〔三〕索隐言王翦为将,诸军中皆归斗食以下,无功佐史,什中唯推择二人令从军耳。
〔四〕索隐按:不韦饮鸩死,其宾客数千人窃共葬于洛阳北芒山。
〔五〕正义临,力禁反,临哭也。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也。
〔六〕正义上音时掌反。若是秦人哭临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
〔七〕正义若是秦人不哭临不韦者,不夺官爵,亦迁移于房陵。
〔八〕集解徐广曰:「一作『文』。」索隐谓藉没其一门皆为徒隶,后并视此为常故也。正义籍录其子孙,禁不得仕宦。
十三年,桓齮攻赵平阳,〔一〕杀赵将扈辄,〔二〕斩首十万。王之河南。正月,彗星见东方。十月,桓齮攻赵。十四年,攻赵军于平阳,取宜安,〔三〕破之,杀其将军。桓齮定平阳、武城。〔四〕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五〕韩王请为臣。
〔一〕正义括地志云:「平阳故城在相州临漳县西二十五里。」又云:「平阳,战国时属韩,后属赵。」
〔二〕正义扈音户。辄,张猎反,赵之将军。
〔三〕正义括地志云:「宜安故城在常山稿城县西南二十五里也。」
〔四〕正义即贝州武城县外城是也。七国时赵邑。
〔五〕正义括地志云:「云阳城在雍州云阳县西八十里,秦始皇甘泉宫在焉。」
十五年,大兴兵,一军至邺,一军至太原,取狼孟。〔一〕地动。十六年九月,发卒受地韩南阳假守〔二〕腾。初令男子书年。魏献地于秦。秦置丽邑。〔三〕十七年,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四〕以其地为郡,命曰颍川。地动。华阳太后卒。民大饥。
〔一〕集解地理志太原有狼孟县。
〔二〕正义假,格雅反。守音狩。
〔三〕正义丽,力知反。括地志云:「雍州新丰县,本周时骊戎邑。左传云晋献公伐骊戎,杜注云在京兆新丰县,其后秦灭之以为邑。」
〔四〕正义韩王安之九年,秦尽灭之。
十八年,〔一〕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二〕下井陉,〔三〕端和将河内,羌瘣〔四〕伐赵,端和围邯郸城。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五〕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坑之。秦王还,从太原、上郡归。始皇帝母太后崩。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