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索隐操音七刀反。操,执也。
〔四〕集解徐广曰:「一无此字。」骃案:韦昭曰「言急也」。
〔五〕正义百官表云:「(都)〔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若周之司马。
〔六〕索隐数音所注反。
〔七〕正义百官表云:「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颜云:「金吾,鸟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道,以御非常,故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
武帝即位,徙为内史。外戚多毁成之短,抵罪髡钳。是时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极刑,自以为不复收,于是解脱,〔一〕诈刻传出关归家。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乃贳贷〔二〕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数年,会赦。致产数千金,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于郡守。
〔一〕索隐上音纪买反,下音他活反。谓脱钳?。
〔二〕索隐上音食夜反。贳,赊也,又音势。下音天得反。
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故因姓周阳氏。〔一〕由以宗家任为郎,〔二〕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必陵太守,夺之治。与汲黯俱为忮,〔三〕司马安之文恶,〔四〕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伏。〔五〕
〔一〕集解徐广曰:「侯五年,孝文六年国除。」正义周阳故城在绛州闻〔喜〕县东二十九里。
〔二〕索隐案:与国家有外戚姻属,比于宗室,故曰「宗家」也。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坚忮也。」
〔四〕集解汉书音义曰:「以文法伤害人。」
〔五〕集解徐广曰:「汉书作『冯』。伏者,轼。」索隐案:均,等也。茵,车蓐也。伏,车轼也。言二人与由同载一车,尚不敢与之均茵轼也,谓下之也。汉书「伏」作「凭」也。
由后为河东都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一〕争权,相告言罪。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而由弃市。
〔一〕索隐风俗通云:「胜屠即申屠。」
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
赵禹者,斄人。〔一〕以佐史补中都官,〔二〕用廉为令史,事太尉亚夫。亚夫为丞相,禹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三〕然文深,〔四〕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时,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五〕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用法益刻,盖自此始。
〔一〕集解徐广曰:「属扶风,音台。」索隐音胎。斄县属扶风。正义音胎。故斄城在雍武功县西南二十二里。古邰国,后稷所封,汉斄县也。
〔二〕索隐案:谓京师诸官府吏。正义若京都府史。
〔三〕索隐苏林云:「言若无比也,盖云其公平也。」
〔四〕集解汉书音义曰:「禹持文法深刻。」
〔五〕集解徐广曰:「论,一作『编』。」
张汤者,杜人也。〔一〕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二〕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三〕其父见之,视其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四〕父死后,汤为长安吏,久之。
〔一〕集解徐广曰:「尔时未为陵。」
〔二〕集解苏林曰:「谓传囚也。爰,易也。以此书易其辞处。鞫,穷也。」张晏曰:「传,考证验也。爰书,自证不如此言,反受其罪,讯考三日复问之,知与前辞同不也。鞫,一吏为读状,论其报行也。」索隐韦昭云:「爰,换也。古者重刑,嫌有爱恶,故移换狱书,使他官考实之,故曰『传爰书』也。」
〔三〕集解邓展曰:「罪备具。」
〔四〕集解如淳曰:「决狱之书,谓律令也。」
周阳侯始为诸卿时,〔一〕尝系长安,汤倾身为之。〔二〕及出为侯,大与汤交,遍见汤贵人。汤给事内史,为宁成掾,以汤为无害,言大府,调为茂陵尉,治方中。〔三〕
〔一〕集解徐广曰:「田胜也。武帝母王太后之同母弟也。武帝始立而封为周阳侯。」
〔二〕集解韦昭曰:「为之先后。」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方中,陵上土作方也。汤主治之。」苏林曰:「天子即位,豫作陵,讳之,故言『方中』。」如淳曰:「大府,幕府也。茂陵尉,主作陵之尉也。」韦昭曰:「太府,公府。」
武安侯为丞相,征汤为史,时荐言之天子,补御史,使案事。治陈皇后蛊狱,深竟党与。于是上以为能,稍迁至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一〕已而赵禹迁为中尉,徙为少府,而张汤为廷尉,两人交驩,而兄事禹。禹为人廉倨。为吏以来,舍毋食客。公卿相造请禹,禹终不报谢,务在绝知友宾客之请,孤立行一意而已。见文法辄取,亦不覆案,求官属阴罪。汤为人多诈,舞智以御人。〔二〕始为小吏,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