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幽王嬖爱褒姒。〔一〕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史记曰:〔二〕「周亡矣。」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于夏帝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三〕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四〕于是布币而策告之,〔五〕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六〕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七〕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可除。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八〕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后宫。〔九〕后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一0〕既笄而孕,〔一一〕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弧箕服,实亡周国。」〔一二〕于是宣王闻之,有夫妇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于道,而见乡者后宫童妾所弃妖子〔
一三〕出于路者,〔一四〕闻其夜啼,哀而收之,夫妇遂亡,奔于褒。褒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于王〔一五〕以赎罪。弃女子出于褒,是为褒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后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褒姒为后,伯服为太子。〔一六〕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奈何!」
〔一〕索隐褒,国名,夏同姓,姓姒氏。礼妇人称国及姓。其女是龙漦妖子,为人所收,褒人纳之于王,故曰褒姒。正义括地志云:「
褒国故城在梁州褒城县东二百步,古褒国也。」
〔二〕正义诸国皆有史以记事,故曰史记。
〔三〕集解虞翻曰:「龙自号褒之二先君也。」
〔四〕集解韦昭曰:「漦,龙所吐沫。沫,龙之精气也。」
〔五〕集解韦昭曰:「以简策之书告龙,而请其漦也。」
〔六〕集解韦昭曰:「椟,匮也。」
〔七〕集解虞翻曰:「末年,王流彘之岁。」
〔八〕集解韦昭曰:「噪,讙呼也。」唐固曰:「群呼曰噪。」
〔九〕索隐亦作「蚖」,音元。玄蚖,蜤蜴也。
〔一0〕集解韦昭曰:「毁齿曰龀。女七岁而毁齿也。」
〔一一〕正义笄音鸡。礼记云:「女子许嫁而笄。」郑玄云:「笄,今簪。」
〔一二〕集解韦昭曰:「山桑曰?。弧,弓也。箕,木名。服,矢房也。」
〔一三〕集解徐广曰:「妖,一作『夭』。夭,幼少也。」
〔一四〕正义夫妇卖?弧者,宣王欲执戮之,遂逃于路,遇此妖子,哀而收之。
〔一五〕正义国语云:「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与虢石甫比也。」
〔一六〕索隐左传所谓「携王奸命」是也。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烽〔一〕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
〔一〕正义峰遂二音。昼日燃烽以望火烟,夜举燧以望火光也。烽,土鲁也。燧,炬火也。皆山上安之,有寇举之。
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一〕善谀好利,王用之。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二〕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征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三〕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四〕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
〔一〕集解徐广曰:「佞,一作『谄』。」
〔二〕索隐缯,国名,夏同姓。正义缯,自陵反。国语云「缯,姒姓,夏禹后」。括地志云:「缯县在沂州承县,古侯国,禹后。」
〔三〕索隐在新丰县南,故骊戎国也。旧音黎。徐广音力知反。正义括地志云:「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六里。土地记云骊山即蓝田山。」按:骊山之阳即蓝田山。
〔四〕集解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正义按:汲冢书,晋咸和五年汲郡汲县发魏襄王冢,得古书册七十五卷。
平王立,东迁于雒邑,〔一〕辟戎寇。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二〕
〔一〕正义即王城也。平王以前号东都,至敬王以后及战国为西周也。
〔二〕集解周礼曰:「九命作伯。」郑众云:「长诸侯为方伯。」
四十九年,鲁隐公即位。
五十一年,平王崩,太子泄父〔一〕蚤死,立其子林,是为桓王。桓王,平王孙也。
〔一〕正义音甫。
桓王三年,郑庄公朝,桓王不礼。〔一〕五年,郑怨,与鲁易许田。许田,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二〕八年,鲁杀隐公,〔三〕立桓公。十三年,伐郑,〔四〕郑射伤桓王,桓王去归。〔五〕
〔一〕索隐在鲁隐公六年。
〔二〕索隐左传郑伯以璧假许田,卒易祊。祊是郑祀太山之田,许是鲁朝京师之汤沐邑,有周公庙,郑以其近,故易取之。此云「许田天子用事太山田」,误。正义杜预云:「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故赐周公许田,以为鲁国朝宿之邑,后世因而立周公别庙焉。郑桓公友,周宣王之母弟,封郑,有助祭泰山汤沐邑在祊。郑以天子不能复巡狩,故欲以祊易许田,各从本国所近之宜也。恐鲁以周公别庙为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