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
〔一〕索隐栾布传曰「卖庸于齐,为酒家人」,汉书作「酒家保」。案:谓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鹖冠子曰「伊尹保酒」。
〔二〕集解徐广曰:「县名也,今属巨鹿。」索隐徐注云「县名,属巨鹿」者,据地理志而知也。正义宋子故城在赵州平棘县北三十里。
〔三〕索隐谓主人家之左右也。
〔四〕索隐刘氏云:「谓主人翁也。」又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丈人。故汉书宣元六王传所云丈人,谓淮阳宪王外王母,即张博母也。故古诗曰『三日断五疋,丈人故言迟』是也。」
〔五〕索隐约谓贫贱俭约。既为庸保,常畏人,故云「畏约」。所以论语云「不可以久处约」。
〔六〕集解徐广曰:「互以为客。」
〔七〕集解矐音海各反。索隐海各反,一音角。说者云以马屎熏令失明。
〔八〕索隐案:刘氏云「铅为挺着筑中,令重,以击人」。
〔九〕索隐普十反。朴,击也。
鲁句践已闻荆轲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一〕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为非人也!」
〔一〕索隐案:不讲谓不论习之。
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一〕太过。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二〕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一〕索隐燕丹子曰:「丹求归,秦王曰『乌头白,马生角,乃许耳』。丹乃仰天叹,乌头即白,马亦生角。」风俗通及论衡皆有此说,仍云「厩门木乌生肉足」。
〔二〕索隐较,明也。
【索隐述赞】曹沫盟柯,返鲁侵地。专诸进炙,定吴篡位。彰弟哭市,报主涂厕。刎颈申冤,操袖行事。暴秦夺魄,懦夫增气。
史记卷八十七
李斯列传第二十七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一〕年少时,为郡小吏,〔二〕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一〕索隐地理志汝南上蔡县,云「古蔡国,周武王弟叔度所封,至十八代平侯徙新蔡」。二蔡皆属汝南。后二代至昭侯,徙下蔡,属沛,六国时为楚地,故曰楚上蔡。
〔二〕索隐乡小史。刘氏云「掌乡文书」。
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辞于荀卿曰:「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一〕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二〕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三〕故诟〔四〕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五〕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六〕故斯将西说秦王矣。」
〔一〕索隐言万乘争雄之时,游说者可以立功成名,当得典主事务也。刘氏云「游历诸侯,当觅强主以事之」,于文纡回,非也。
〔二〕正义言秋时万物成熟,今争强时,亦说士成熟时。
〔三〕索隐禽鹿犹禽兽也,言禽兽但知视肉而食之。庄子及苏子曰:「人而不学,譬之视肉而食。」杨子法言曰:「人而不学,如禽何异?」言不能游说取荣贵,即如禽兽,徒有人面而能强行耳。
〔四〕正义呼后反,耻辱也。
〔五〕索隐非者,讥也。所谓处士横议也。
〔六〕正义言讥世富贵,恶其荣利,自托于无为者,非士人之情,实力不能致此也。
至秦,会庄襄王卒,李斯乃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曰:「胥人者,去其几也〔一〕。成大功者,在因瑕衅而遂忍之。〔二〕昔者秦穆公之霸,终不东并六国者,何也?诸侯尚众,周德未衰,故五伯迭兴,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来,周室卑微,诸侯相兼,关东为六国,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三〕今诸侯服秦,譬若郡县。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四〕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秦王乃拜斯为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离其君臣之计,秦王乃使其良将随其后。秦王拜斯为客卿。
〔一〕索隐胥人犹胥吏,小人也。去犹失也。几者,动之微。以言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小人不识动微之会,故每失时也。刘氏解几为强,非也。
〔二〕索隐言因诸侯有瑕衅,则忍心而翦除,故我将说秦以并天下。正义胥,相也。几谓察也。言关东六国与秦相敌者,君臣机密,并有瑕衅,可成大功,而遂忍之也。
〔三〕正义秦孝公,惠文公,武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
〔四〕集解徐广曰:「骚音埽。」索隐骚音埽。言秦欲并天下,若炊妇埽除灶上之不净,不足为难。
会韩人郑国来闲秦,以作注溉渠,〔一〕已而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