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死者固十六七。此激怒其众也。」苏林曰:「弟,且也。」索隐苏林云「藉第,假借。且令失期不斩,则戍死者固十七八」。然弟一音「次第」之「第」。又小颜云「弟,但也」;刘氏云「藉音子夜反」;应劭读如字,云「藉,吏士之名藉也」。各以意言,苏说为近之也。
〔四〕索隐大名谓大名称也。
〔五〕索隐音机,又音祈,县名,属沛郡。
〔六〕索隐下,降也。谓以兵临而即降也。
〔七〕索隐韦昭云:「属沛郡。」
〔八〕索隐李奇云:「徇,略也。音辞峻反。」
〔九〕集解徐广曰:「苦、柘属陈,余皆在沛也。」
〔一0〕索隐地理志陈县属淮阳。
〔一一〕正义今陈州城也。本楚襄王筑,古陈国城也。
〔一二〕索隐张晏云「郡守及令皆不在」,非也。按:地理志云秦三十六郡并无陈郡,则陈止是县。言守令,则守非官也,与下守丞同也,则「皆」字是衍字。
〔一三〕索隐盖谓陈县之城门,一名丽谯,故曰谯门中,非上谯县之门也。谯县守已下讫故也。
〔一四〕索隐按:李奇云「欲张大楚国,故称张楚也」。
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乃以吴叔为假王,监诸将以西击荥阳。令陈人武臣、张耳、陈余徇赵地,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当此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葛婴至东城,〔一〕立襄强为楚王。婴后闻陈王已立,因杀襄强,还报。至陈,陈王诛杀葛婴。陈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吴广围荥阳。李由为三川守,〔二〕守荥阳,吴叔弗能下。陈王征国之豪杰与计,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三〕
〔一〕索隐地理志属九江。正义括地志云:「东城故城在濠州定远县东南五十里也。」
〔二〕索隐三川,今洛阳也。地有伊、洛、河,故曰三川。秦曰三川,汉曰河南郡。李由,李斯子也。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房君,官号也,姓蔡,名赐。」瓒曰:「房邑君也。」索隐房,邑也。爵之于房,号曰房君,蔡赐其姓名。晋灼按张耳传,言「相国房君」者,盖误耳。涉始号楚,因楚有柱国之官,故以官蔡赐。盖其时草创,亦未置相国之官也。正义豫州吴房县,本房子国,是所封也。
周文,陈之贤人也,〔一〕尝为项燕军视日,〔二〕事春申君,自言习兵,陈王与之将军印,西击秦。行收兵至关,车千乘,卒数十万,至戏,军焉。〔三〕秦令少府章邯免郦山徒、人奴产子生,〔四〕悉发以击楚大军,尽败之。周文败,走出关,止次曹阳〔五〕二三月。章邯追败之,复走次渑池〔六〕十余日。章邯击,大破之。周文自刭,〔七〕军遂不战。
〔一〕集解文颖曰:「即周章。」
〔二〕集解如淳曰:「视日时吉凶举动之占也。司马季主为日者。」
〔三〕正义即京东戏亭也。
〔四〕集解服虔曰:「家人之产奴也。」索隐按:汉书无「生」字,小颜云「犹今言家产奴也」。
〔五〕索隐晋灼云:「亭名也,在弘农东十二里。」小颜云「曹水之阳也。其水出陕县西南岘头山,北流入河。魏武帝谓之好阳」也。正义括地志云:「曹阳故亭亦名好阳亭,在陕州桃林县东南十四里。崔浩云『曹阳,坑名,自南出,北通于河』。按:魏武帝改曰好阳也。」
〔六〕正义渑池,河南府县是也。
〔七〕集解徐广曰:「十一月。」索隐越系家「句践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曰『不敢逃刑』,乃自刭」。郭璞注三苍,以为刭,刺也。
武臣到邯郸,自立为赵王,陈余为大将军,张耳、召骚为左右丞相。陈王怒,捕系武臣等家室,欲诛之。柱国曰:「秦未亡而诛赵王将相家属,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立之。」陈王乃遣使者贺赵,而徙系武臣等家属宫中,而封耳子张敖为成都君,〔一〕趣赵兵〔二〕亟入关。〔三〕赵王将相相与谋曰:「王王赵,非楚意也。楚已诛秦,必加兵于赵。计莫如毋西兵,使使北徇燕地以自广也。赵南据大河,北有燕、代,楚虽胜秦,不敢制赵。若楚不胜秦,必重赵。赵乘秦之獘,可以得志于天下。」赵王以为然,因不西兵,而遣故上谷卒史韩广将兵北徇燕地。
〔一〕正义成都,蜀郡县,涉遥封之。
〔二〕索隐上音促。促谓催促也。
〔三〕索隐亟音棘。亟,急也。
燕故贵人豪杰谓韩广曰:「楚已立王,赵又已立王。燕虽小,亦万乘之国也,愿将军立为燕王。」韩广曰:「广母在赵,不可。」燕人曰:「赵方西忧秦,南忧楚,其力不能禁我。且以楚之强,不敢害赵王将相之家,赵独安敢害将军之家!」韩广以为然,乃自立为燕王。居数月,赵奉燕王母及家属归之燕。
当此之时,诸将之徇地者,不可胜数。周市北徇地至狄,〔一〕狄人田儋杀狄令,自立为齐王,以齐反击周市。市军散,还至魏地,欲立魏后故宁陵〔二〕君咎为魏王。〔三〕时咎在陈王所,不得之魏。魏地已定,欲相与立周市为魏王,周市不肯。使者五反,陈王乃立宁陵君咎为魏王,遣之国。周市卒为相。
〔一〕集解徐广曰:「今之临济。」
〔二〕索隐晋灼云「今在梁国也」。按:今梁国有宁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