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于秦。秦未为发,使公孙昧入韩。公仲曰:「子以秦为且救韩乎?」对曰:「秦王之言曰『请道南郑、蓝田,〔二〕出兵于楚以待公』,殆不合矣。」〔三〕公仲曰:「子以为果乎?」对曰:「秦王必祖张仪之故智。〔四〕楚威王攻梁也,张仪谓秦王曰:『与楚攻魏,魏折而入于楚,韩固其与国也,是秦孤也。不如出兵以到之,〔五〕魏楚大战,秦取西河之外以归。』今其状阳言与韩,其实阴善楚。公待秦而到,必轻与楚战。楚阴得秦之不用也,必易与公相支也。〔六〕公战而胜楚,遂与公乘楚,施三川而归。〔七〕公战不胜楚,楚塞三川守之,〔八〕公不能救也。窃为公患之。司马庚〔九〕三反于郢,甘茂与昭鱼〔一0〕遇于商于,其言收玺,〔一一〕实类有约也。」公仲恐,曰:「然则柰何?」曰:「公必先韩而后秦,先身而后张仪。〔一二〕公不如亟以国合于齐楚,齐楚必委国于公。公之所恶者张仪也,〔一三〕其实犹不无秦也。」于是楚解雍氏围。〔一四〕
〔一〕集解徐广曰:「秦本纪惠王后元十三年,周赧王三年,楚怀王十七年,齐愍王十二年,皆云『楚围雍氏』。纪年于此亦说『楚景翠围雍氏。韩宣王卒,秦助韩共败楚屈丐』。又云『齐、宋围煮枣』。皆与史记年表及田完世家符同。然则此卷所云『襄王十二年,韩咎从其计』以上,是楚后围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事也。又说『楚围雍氏』以下,是楚前围雍氏,赧王之三年事。」
〔二〕正义南郑,梁州县。蓝田,雍州县。秦王言或出雍州西南至郑,或出雍州东南历蓝田出峣关,俱绕楚北境以待韩使而东救雍氏。如此迟缓,近不合于楚矣。
〔三〕索隐殆不合于南郑。
〔四〕集解徐广曰:「祖者,宗之习之谓也。故智,犹前时谋计也。」
〔五〕索隐到,欺也,犹俗云「张到」。然战国策作「劲」,劲,强也。
〔六〕索隐言楚阴知秦,不为公用,亦必易为公相支拒也。
〔七〕正义施犹设也。三川,周天子都也。言韩战胜楚,则秦与韩驾御于楚,即于天子之都,张设救韩之功,行霸王之迹,加威诸侯,乃归咸阳是也。
〔八〕正义楚乃塞南河四关守之,韩不能救三川。
〔九〕集解徐广曰:「一作『唐』。」
〔一0〕集解徐广曰:「楚相国。」索隐战国策谓之昭蹴。
〔一一〕刘氏云「诈言昭鱼来秦,欲得秦官之印玺」。收即取之义也。
〔一二〕正义先以身存韩之计,而后知张仪为秦到魏之计,不如急以国合于齐楚。
〔一三〕正义恶,乌故反。公孙昧言公仲所恶者张仪到魏之计,虽以国合于齐楚,其实犹不轻欺无秦也。
〔一四〕集解徐广曰:「甘茂传云『楚怀王以兵围韩雍氏,韩使公仲告急于秦,秦昭王新立,不肯救。甘茂为韩言之,乃下师于殽以救韩也』。又云『周赧王十五年,韩襄王十二年,秦击楚,斩首二万,败楚襄城,杀景缺』。周本纪赧王八年之后云『楚围雍氏』,此当韩襄王十二年,魏哀王十九年。纪年于此亦说『楚入雍氏,楚人败』。然尔时张仪已死十年矣。」正义自此已上十二年,并是楚后围雍氏,赧王之十五年一段事也。前注徐广云「『楚围雍氏』之下,是楚前围雍氏,赧王三年事」,徐说非也。徐见下文云「先身而后张仪」及「
公之所恶者张仪也」,言张仪尚存,楚又两度围雍氏,故生此前后之见,甚误也。然是公孙昧却述张仪时事,说韩相公仲耳。
苏代又谓秦太后弟芈戎〔一〕曰:「公叔伯婴恐秦楚之内虮虱也,〔二〕公何不为韩求质子于楚?〔三〕楚王听入质子于韩,〔四〕则公叔伯婴知秦楚之不以虮虱为事,必以韩合于秦楚。秦楚挟韩以窘魏,魏氏不敢合于齐,是齐孤也。公又为秦求质子于楚,〔五〕楚不听,怨结于韩。韩挟齐魏以围楚,楚必重公。〔六〕公挟秦楚之重以积德于韩,公叔伯婴必以国待公。」于是虮虱竟不得归韩。〔七〕韩立咎为太子。齐、魏王来。〔八〕
〔一〕集解徐广曰:「号新城君。」索隐芈,姓;戎,名。秦宣太后弟,号新城君。
〔二〕索隐按战国策,公叔伯婴与虮虱及公子咎并是襄王子。然伯婴即太子婴,婴前死,故咎与虮虱又争立。此取战国策说,伯婴未立之先亦与虮虱争立,故事重而文倒也。
〔三〕索隐令韩求楚,更以别人为质,以替虮虱也。正义为,于伪反。后同。
〔四〕索隐质子,虮虱也。正义质子,虮虱。苏代令芈戎为韩求虮虱入于韩,楚不听。公叔伯婴知秦楚不以虮虱为事,必以韩合于秦楚。「楚王听入质子于韩」当云「楚王不听入质子于韩」,承前脱「
不」字耳。次下云「知秦楚不以虮虱为事」,重明脱「不」字。
〔五〕索隐令芈戎教秦,于楚索韩所送质子,令入之于秦也。
〔六〕正义言韩合齐魏以围楚,楚必尊重芈戎以求秦救矣。
〔七〕正义自此已前苏代数计皆不成,故韩竟立咎为太子也。
〔八〕正义苏代为韩立计,故得齐、魏王来。
十四年,与齐、魏王共击秦,至函谷而军焉。十六年,秦与我河外及武遂。襄王卒,太子咎立,是为厘王。
厘王三年,使公孙喜率周、魏攻秦。秦败我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