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相之,雄貌,深目,侈口,熊背,知其勇士。」
〔三〕索隐依左传即上五年「公子光客之」是也。事合记于五年,不应略彼而更具于此也。
十二年冬,楚平王卒。〔一〕十三年春,吴欲因楚丧而伐之〔二〕,使公子盖余、烛庸〔三〕以兵围楚之六、灊。〔四〕使季札于晋,以观诸侯之变。〔五〕楚发兵绝吴兵后,吴兵不得还。于是吴公子光曰:「此时不可失也。」〔六〕告专诸曰:「不索何获!〔七〕我真王嗣,当立,吾欲求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八〕专诸曰:「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九〕而两公子将兵攻楚,楚绝其路。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柰我何。」光曰:「我身,子之身也。」〔一0〕四月丙子,〔一一〕光伏甲士于窟室,〔一二〕而谒王僚饮。〔一三〕王僚使兵陈于道,自王宫至光之家,门阶户席,皆王僚之亲也,人夹持铍。〔一四〕公子光详为〔一五〕足疾,入于窟室,〔一六〕使专诸置匕首〔一七〕于炙鱼之中以进食。〔一八〕手匕首刺王僚,铍交于匈,〔一九〕遂弒王僚。公子光竟代立为王,是为吴王阖庐。阖庐乃以专诸子为卿。
〔一〕索隐昭二十六年春秋经书「楚子居卒」是也。按十二诸侯年表及左传,合在僚十一年。
〔二〕索隐据表及左氏传止合有十二年,事并见昭二十七年左传也。
〔三〕集解贾逵曰:「二公子皆吴王僚之弟。」索隐春秋作「掩余」,史记并作「盖余」,义同而字异。或者谓太史公被腐刑,不欲言「掩」也。贾逵及杜预及刺客传皆云「二公子,王僚母弟」。而昭二十三年左传曰「光帅右,掩余帅左」,杜注彼则云「掩余,吴王寿梦子」。又系族谱亦云「二公子并寿梦子」。若依公羊,僚为寿梦子,则与系族谱合也。
〔四〕集解杜预曰:「灊在庐江六县西南。」
〔五〕集解服虔曰:「察强弱。」
〔六〕集解贾逵曰:「时,言可杀王时也。」
〔七〕集解服虔曰:「不索当何时得也。」
〔八〕集解王肃曰:「聘晋还至也。」
〔九〕集解服虔曰:「母老子弱,专诸托其母子于光也。」王肃曰:「专诸言王母老子弱也。」索隐依王肃解,与史记同,于理无失。服虔、杜预见左传下文云「我,尔身也,以其子为卿」,遂强解「
是无若我何」犹言「我无若是何」,语不近情,过为迂回,非也。
〔一0〕集解服虔曰:「言我身犹尔身也。」
〔一一〕索隐春秋经唯言「夏四月」,左传亦无「丙子」,当别有按据,不知出何书也。
〔一二〕集解杜预曰:「掘地为室也。」
〔一三〕索隐谒,请也。本或作「请」也。
〔一四〕集解音披。索隐音披。刘逵注吴都赋「铍,两刃小刀」。
〔一五〕索隐上音阳,下如字。左传曰「光伪足疾」,详即伪也。或读此「为」字音「伪」,非也。岂详伪重言邪?
〔一六〕集解杜预曰:「恐难作,王党杀己,素避之也。」
〔一七〕索隐刘氏曰:「匕首,短剑也。」按: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云「其头类匕,故曰匕首也」。
〔一八〕集解服虔曰:「全鱼炙也。」
〔一九〕集解贾逵曰:「交专诸匈也。」
季子至,曰:「苟先君无废祀,民人无废主,社稷有奉,乃吾君也。吾敢谁怨乎?哀死事生,以待天命。〔一〕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先人之道也。」〔二〕复命,哭僚墓,〔三〕复位而待。〔四〕吴公子烛庸、盖余二人将兵遇围于楚者,闻公子光弒王僚自立,乃以其兵降楚,楚封之于舒。〔五〕
〔一〕集解服虔曰:「待其天命之终也。」
〔二〕集解杜预曰:「吴自诸樊以下,兄弟相传而不立适,是乱由先人起也。季子自知力不能讨光,故云。」
〔三〕集解服虔曰:「复命于僚,哭其墓也。」正义复音伏,下同。
〔四〕集解杜预曰:「复本位,待光命。」
〔五〕索隐左传昭二十七年曰「掩余奔徐,烛庸奔锺吾」。三十年经曰「吴灭徐,徐子奔楚」。左传曰「吴子使徐人执掩余,使锺吾人执烛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无封舒之事,当是「舒」「徐」字乱,又且疏略也。
王阖庐元年,举伍子胥为行人而与谋国事。楚诛伯州犁,其孙伯嚭亡奔吴,〔一〕吴以为大夫。
〔一〕集解徐广曰:「伯嚭,州犁孙也。史记与吴越春秋同。嚭音披美反。」
三年,吴王阖庐与子胥、伯嚭将兵伐楚,拔舒,杀吴亡将二公子。光谋欲入郢,将军孙武曰:「民劳,未可,待之。」〔一〕四年,伐楚,取六与灊。五年,伐越,败之。六年,楚使子常囊瓦伐吴〔二〕。迎而击之,大败楚军于豫章,取楚之居巢而还。〔三〕
〔一〕索隐左传此年有子胥对耳,无孙武事也。
〔二〕正义左传云「楚囊瓦为令尹」,杜预云「子囊之孙子常。」
〔三〕索隐左传定二年,当为七年。
九年,吴王阖庐请伍子胥、孙武曰:「始子之言郢未可入,今果如何?」〔一〕二子对曰:「楚将子常贪,而唐、蔡皆怨之。王必欲大伐,必得唐、蔡乃可。」阖庐从之,悉兴师,与唐、蔡西伐楚,至于汉水。楚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