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元徽四年,累迁晋熙王镇西长史、江夏内史,行郢州事。顺帝立,征晋熙王燮为抚军、扬州刺史,以上为左卫将军,辅燮俱下。沈攸之事起,未得朝廷处分,上以中流可以待敌,即据盆口城为战守备。高帝闻之曰:“此真我子也。”于盆城掘堑,得一大钱,文曰“太平百岁”。于时城内乏水,欲引水入城,始凿城内,遇伏泉涌出,如此者九处,用之不竭。上表求西讨,不许,乃遣偏军援郢,平西将军黄回等,皆受上节度。升明二年,事平,迁江州刺史,封闻喜县侯。其年,征侍中、领军将军。寻加督京畿诸军事。三年,又加尚书仆射、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为公,给班剑二十人。
  齐国建,为齐公世子。改加侍中、南豫州刺史,给油络车、羽葆、鼓吹,增班剑为三十人。以石头为世子宫,官置二率以下,坊省服章,一如东宫。进为王太子。高帝即位,为皇太子。
  建元四年三月壬戌,高帝崩,是日,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征镇州郡令长、军屯营部,各行丧三日,不得擅离任。都邑城守,防备幢队,一不得还。乙丑,称先帝遗诏,以司徒褚彦回录尚书事,尚书左仆射王俭为尚书令,车骑将军张敬儿开府仪同三司。诏曰:“丧礼虽有定制,先旨每存简约,内官可三日一还临,外官间日一还临,后有大丧皆如之。”丁卯,以前将军王奂为尚书左仆射。庚午,以司空豫章王嶷为太尉。癸酉,诏免逋城钱,自今以后,申明旧制。初晋、宋旧制,受官二十日,辄送修城钱二千。宋泰始初,军役大起,受官者万计,兵戎机急,事有未遑,自是令仆以下,并不输送。二十年中,大限不可胜计,文符督切,扰乱在所,至是除荡,百姓悦焉。夏四月辛卯,追尊穆妃为皇后。
  五月庚申,以高皇帝配南郊,高昭皇后配北郊。
  六月甲申朔,立南郡王长懋为皇太子。诏申壬戌赦恩百日。丙申,立皇太子妃王氏。进封闻喜公子良为竟陵王,临汝公子卿为庐陵王,应城公子敬为安陆王,江陵公子懋为晋安王,枝江公子隆为随王,皇子子真为建安王,皇孙昭业为南郡王。戊戌,以水潦为患,星纬乖序,克日讯都下囚,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建康、秣陵二县贫人加振赐,必令周悉。吴兴、义兴遭水县,蠲除租调。以司徒褚彦回为司空。
  秋八月癸卯,司空褚彦回薨。
  九月丁巳,以国哀故,罢国子学。辛未,以征南将军王僧虔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冬十月乙未,以中书令王延之为尚书左仆射。
  十二月己丑,诏曰:“缘淮戍将,久处边劳,三元行始,宜沾恩庆,可遣中书舍人宣旨临会。”后每岁如之。
  永明元年春正月辛亥,祀南郊。大赦,改元。壬子,诏内外群僚,各进谠言,王公卿士,各举所知。又诏守宰禄奉,盖有恒准,往以边虏告警,故沿时损益,今区宇甯晏,宜加优奖,郡县丞尉,可还田秩。壬戌,立皇弟锐为南平王,铿为宜都王,皇子子明为武昌王,子罕为南海王。望气者云:新林、娄湖、东府西有天子气。甲子,筑青溪旧宫,作新林、娄湖苑以厌之。二月庚寅,以征虏将军杨炅为沙州刺史,封阴平王。
  三月丙辰,诏以星纬失序,阴阳愆度,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讫为始。戊寅,诏四方见囚,罪无轻重,及劫贼馀口,长徒敕系,悉皆原赦。
  夏五月丁酉,车骑将军张敬儿有罪伏诛。
  秋八月壬申,魏人来聘。
  冬十月丙寅,使骁骑将军刘瓒聘于魏。
  十一月己卯,雷。
  十二月乙巳朔,日有蚀之。
  二年春正月乙亥,以护军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以南兖州刺史竟陵王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壬寅,以新除尚书右仆射柳世隆为左仆射,以丹阳尹李安人为右仆射。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伦为巴陵王。
  八月丙午,幸旧宫,申都下狱及三署见徒,量所降宥。戊申,幸玄武湖讲武。壬子,扶南国遣使朝贡,并献颂章云。甲子,诏都下二县,坟墓毁发,随宜掩埋,遗骸未榇者,并加敛瘗。疾困不能存者,详加沾赉。
  冬十二月庚申,魏人来聘。
  三年春正月辛卯,祀南郊。大赦,都邑三百里内罪应入重者降一等,馀依赦制。
  三月甲寅,使辅国将军刘瓒聘于魏。
  夏五月,省总明观。
  秋七月甲戌,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王僧虔薨。辛卯,于益州置平蛮校尉官。
  八月乙未,幸中堂听讼。乙巳,以行宕昌王梁弥颉为河、凉二州刺史,封陇西公、宕昌王。
  冬十月丙辰,魏人来聘。
  十二月,以江州刺史王奂为尚书右仆射。改封武昌王子明
  为西阳王。
  四年春闰正月癸巳,立皇子子贞为邵陵王。丁未,以武都王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辛亥,耕藉田。诏宥殊死以下。甲寅,幸阅武堂,劳酒小会,赐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戊午,幸宣武堂讲武。
  二月丙寅,大风,吴兴偏甚,树叶皆赤。己未,立皇弟銶
  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壬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