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地有番禺二山,属南海郡。前汉始立番禺县。隋开皇十年,分置南海县。长安三年,于江南洲上别置番禺县。宋开宝五年,并番禺入南海。皇佑三年,分南海番禺两县。
  【舆地广记】
  秦汉旧县。后改为南海。隋平陈,分南海置,寻省入,后复置,与南海分治郭下。有番禺山,尉陀葬于此。
  【南海志】
  下县。县有番禺二山,因以为名,互见清远县二禺山,属南海郡。汉以来因之,《宋志》云,汉立番禺县,故两汉志,及晋宋齐志,南海郡下,并有番禺县。隋开皇十年,改置南海县,即今县是也。长安三年,于江南洲上别置番禺县,取旧名也,其洲周回约八十里。唐因之,分治郭下。宋开宝五年,并番禺入南海。皇佑三年,一作五年分南海为番禺,以五乡为籍焉。县治旧在洲之东一里紫泥巷。熙宁二年经略王靖度地东北徙建,今因之。东莞县
  【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
  汉南海县。晋成帝咸和六年,置宝安县,属东莞郡。隋开皇十年,省郡,以县属广州。唐至德二年,改宝安为东莞。宋开宝五年,省入增城县。六年复置。元仍其旧。本朝因之。
  【图经志】
  秦,地属南海郡。三国吴甘露二年,始置司盐都尉于其地。晋咸和六年,立东莞郡,领县六,宝安其一也。义熙九年,立义安郡。隋开皇十年,废郡,以县隶广州,复为宝安。唐至德二年,更名东莞。宋开宝五年,并增城入本县,六年,复分立增城。
  【寰宇记】
  东南水路三百二十里,无陆路,元七乡。按《南越志》云,水东流入海,帆道三日至东莞。汉顺帝时,属南海县地。吴孙皓以甘露元年,置始兴郡,以其地置司盐都尉。晋立东莞郡。隋为宝安县。唐至德二年,改为东莞县。
  【南海志】
  中县。本汉南海郡地。吴甘露三年,始置司盐都尉。晋成帝咸和六年,立东莞郡。领县六:宝安、安德、兴宁、海丰、海安、欣乐是也。晋安帝义熙九年,分立义安郡。宋齐又云,东官太守治宝安县。而《南齐志》亦云:东官郡有宝安,而治怀安。是晋宋齐皆尝于其地置郡明矣。《元和志》又言:隋开皇十年,废郡,以县隶广州。然隋犹以宝安名县。详见《寰宇记》。李唐至德三年更名东莞。宋开宝五年,省入增城,六年复置。今因之。
永乐大典
卷之一万一千九百六
卷之一万一千九百六
  十八养广
  广州府二
  新会县
  【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书】
  汉南海县地。晋分南海立新会郡。宋齐并因之。隋开皇十年置新会县,属冈州。大业初,州罢。唐武德四年,以义宁新会二县复置冈州。开元二十三年,州罢。以新会、义甯属广州。宋元并仍其旧。本朝因之,
  【图经志】
  秦,地属南海郡。晋恭帝时,立新会郡,分南海地。隋郡废。开皇十年置新会县,属冈州。十三年改亢州,又改冈州,寻废。唐武德四年,以义甯、新会置冈州。正观十三年州废,寻复旧。开元二十三年并义甯为新会县,属广州。
  【寰宇记】
  东北水路三百三十里,无陆路,元四乡。汉南海郡地。晋新会郡。隋改置封州。又改亢州。又为冈州。隋末并入广州。唐武德四年复置刚州。旧治盆光城。贞观十三年,废冈州。县属广州。其年复置州于今所,开皇二十三年废冈州,县属广州,其年复置州于今所。开皇二十三年州废,县入广州,遂移县于废州城,前临大海,后枕群山。
  【元一统志】
  本汉南海县地。《晋志云》:恭帝分南海立新会郡。《宋志》云:晋恭帝元熙二年分南海立新会。宋齐志有新会郡,而无新会县。《元和志》云:隋开皇十年置新会县,属冈州。王象之《舆地纪胜》云:意其郡虽置于晋,而县则置于隋耳。《隋志》云:旧置新会县,平陈,郡废。又并孟台、永昌、新建,熙潭、化召、怀集六县,入为封州。十二年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大业州废,封乐县入焉。《唐志》:武德四年,以义甯、新会二县置冈州新会郡。贞观十三年州废,以新会、义甯属广州,是年复以二县置冈州。开元二十三年州废,以新会、义甯属广州。宋因之,元不改。
  增城县
  【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书】
  汉以番禺县地析置此县,因昆仑山有阆风增城,故名。属南海郡。晋宋齐并因之。隋初置东莞郡,后罢。宋开宝五年罢县,六年复置。元仍其旧。本朝因之。
  【图经志】
  秦本番禺地,属南海郡。后汉建安六年始置增城县,县命名以昆仑山有阆风增城,又云地有增江。宋开宝五年,废县,入东莞。六年复立本县。
  【舆地广记】
  汉番禺县地,吴置。及晋,属南海郡。成帝分立东官郡。宋以后因之。隋平陈,郡废,属广州。唐因之,有猊山增水。
  【南海志】
  中县。本汉番禺地。后汉建安六年置,故后汉志南海郡下有增城县。晋宋齐因之。然《宋志》虽有东莞郡,云咸和六年分南海县立,乃治宝安县,非治增城县也。《隋志》增城县下注云:《旧志》东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