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光铠。
王隐《晋书》曰:马隆为武威太守。之郡,恶虏窟局树机能等断道围隆。隆作八阵图,地广则鹿角车营并进,狭则木屋施轮,并战并前。智谋从横,出其不意,以磁石累夹道侧,贼铠不得过。隆兵着牛皮铠得过,贼以为神。
又曰:陶侃梦见司马与侃铠者,长史陈协以为:司马者,国姓也;铠者,国之器也;节下当进位。俄转都督湘州刺史。
崔鸿《後燕录》曰:苻丕遣石越讨慕容丰,皆劝丰逆击之。丰曰:“我无兵仗,彼有锐钾,(音甲)不如待暮一战而定之。”
《三十六国春秋》曰:太康之初,吴寇新殄,未盈一纪,干戈已寻。虮虱生乎甲胄,燕雀处於帷幄。
车频《秦书》曰:苻坚使熊{辶貊}造金银细镂铠,金为线以缧之。(纟延,音线。)
《宋书》曰:四年不期为虏所陷。沈文秀被围三载,外无援兵,士卒为之用命,无离叛者。日夜战斗,甲胄生虮虱。
《隋书》曰:长孙平为相州刺史,甚有能名,在州数年。会正月十五日百姓大献戏,画衣裳为鍪甲之象。上怒而觅之。俄而,念平镇淮南时事,进位大将军。
又曰:张ち于(伦切。)累破贼有功,征入朝,拜大将军。高祖命升御座而宴之,谓ち曰:“卿可为朕儿,朕为卿父,今日聚集,示无外也。”其後赐绮罗千匹,绿沉甲兽文具装。
又曰:权武少果劲,勇力绝人,能重甲上马。尝倒投於井,未及泉,复跃而出。其拳捷如此。
《唐书》曰:元和中,以尚书左丞吕膺检校工部尚书,充东都留守。旧例,命留守必赐旗甲,与方镇略同。及元膺受任,竟无所赐。朝论以东有寇虞时用元膺,尤不当削其仪制,以沮威望。谏官上疏曰:“华、汝、寿三州例赐戎械,居守之重固宜宠借。”上曰:“此数处并不当与。”其後遂皆停。
《五代周史》曰:唐景思为偏将。显德初,河东刘崇帅众来寇,世宗亲总六师以御之。及阵於高平,景思於世宗马前距跃数四,且曰:“愿赐臣坚甲一联,以观臣之效用。”世宗由是知其名。因以高平阵所得降军数千人署为效顺指挥,命景思董之,使屯于淮上。三年春,世宗亲征淮甸,景思继有战功。
卷三百五十六 兵部八十七
甲下
《吴越春秋》曰:勾践使大夫种於吴曰:“窃闻大王兴大义,诛强救弱,越使贱臣种以先人藏器及甲二十领以贺君。”
又曰:公子光伏甲士於私室,具酒而请王僚。王僚乃被棠夷之甲三重,使兵卫至光家之门,夹陛带甲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专诸置鱼肠剑炙鱼腹中而进之,刺王僚,贯达背,王僚立死。
《献帝春秋》曰:越骑校尉伍孚以董卓无道,欲身自杀之。内贯小铠拔佩刀诣卓。卓送出阁,执手告别。孚引刀刺卓。卓多力,却不中。即杀孚,夷其族。
《董卓传》曰:卓孙年七岁,爱以为己子。为作小铠胄,使骑伲ㄒ艟觯是(音啼)马,与玉甲一具。俱出入,以为麟驹凤雏,至杀人之子,如蚤虱耳。
《晋建武故事》曰:王敦死,秘不发丧。贼於水南北渡攻宫垒栅,皆重铠浴铁。都督应詹等出精锐距之。
《宋元嘉起居注》曰:御史中丞刘损奏:前广州刺史韦朗於广州所部作犀皮铠六领,请免朗官也。
《邺中记》曰:石季龙左右置直卫万人,皆五色细铠,光曜夺目。
伏侯《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三年,丹阳宛陵入掘地得甲一。
《述异记》曰:乾罗者,慕容V十一世祖也。著金银襦铠,骑白马,金银鞍勒,自天而坠,鲜卑神之,推为君长。
《家语》曰:孔子言於定公曰:“家不藏甲,古之制也。今三家过制,请皆损之。”
《管子》曰:葛卢之山,发而出黄金。蚩尤受之,制以为剑铠。(言其始也。)
《孟子》曰:矢人岂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赵岐章句曰:矢,箭也。函,铠也。)
《孙卿子》曰: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坚如金石。
《慎子》曰:藏甲之国,必有兵道。
《盐铁论》曰:强楚劲郑,有犀兕之甲。
《吕氏春秋》曰:田赞补衣而见荆王,王曰:“先生之衣何其恶也?”赞曰:“衣又有恶於此者。”王曰:“可得而闻乎?”对曰:“甲恶於此。”王曰:“何谓也。”对曰:“甲冬日则寒,夏日则暑,衣无恶乎?(恶乎甲者。)赞也贫,贫故衣恶。今大王万乘之主,富厚无敌,而好衣民以甲,臣弗得也。意者为其义也。甲之事,兵之事也。刈人之颈,刳人之腹,堕人之城郭,刑人之父子,其名又甚不荣也。”
《吕氏春秋》曰:邾之故法,为甲裳衣帛。(以帛缀甲。)公息忌谓邾君曰:“不若以组。凡甲之所以为固者,以满窍也。今窍满矣,而任力者半。组则不然,窍满则尽任力矣,”邾君以为然,曰:“将何所得组?”公息忌对曰:“上用之,则民为之矣。”邾君曰:“善。”下令,令官为甲必以组。公息忌知说之行也,因令其家皆为组。人有伤之者,曰:“公息忌知所以欲用组者,其家多为组也。”邾君不说,於是乎止官无以组,(以用。)邾君有所尤也。为甲以组而便,公息忌虽多为组何损?以组不便,公息忌虽无为组,亦何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