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顾命》曰:一人冕,执刘立于东堂;一人冕,执钺立于西堂。(云冕皆大夫也。钺,属也。立於东西厢之前堂。)
《诗》曰: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虔,固也。)
《礼记》曰:天子赐诸侯乐则以Ы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诸侯赐弓矢然後征,赐钺然後杀,赐圭瓒然後为鬯。
又曰:军旅钺,先王之所以饰怒也。
又曰:是故君子不赏而民劝,不怒而民威於钺。
《左传》曰:魏绛至,授仆人书,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读其书曰:“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杨干,无所逃罪。不能致训,至於用钺。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请归死於司寇也。”
又曰:将戮庆封,椒举曰:“臣闻无瑕者可以戮人。庆封惟逆命,是以在此,其肯从于戮乎?播於诸侯。焉用之?”王弗听。负之斧钺,以徇於诸侯。
又曰:其後襄之二辂,钺耜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晋文公也。)
《史记□殷本纪》曰:当是时,桀为虐乱,癞┗宁簋酗于酒,不修厥政,天下叛之。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
又曰:纣囚西伯於桌铩N鞑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地,以请除炮烙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征伐。
又曰:《周本纪》曰:“纣嬖妾二女皆经自杀。武王又射三发,击以剑,斩以玄钺。”
又曰: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
《汉书□刑法志》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朴。
《後汉书□郭躬传》曰:窦固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为副。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固奏彭专擅,请诛之。显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以明法律。召入,议者皆然固奏。躬独曰:“于法,彭得斩之。”帝曰:“毕征校尉一统於督,彭既无斧钺,何得专杀人乎?”躬对曰:“一统于督者谓在部曲也,今彭专军别将,有异於此。兵事呼吸不容先关督帅,且汉制戟即为斧钺,於法不合罪。”帝从躬之议。
《吴志□陆逊传》曰:逊假节钺为大督,逆曹休,斩获万馀。
《吴录》曰:假陆逊黄钺,吴主亲执鞭以见之。
《晋书□天文志》曰:天枪三星在北斗杓东。一曰天钺,天之武备也。
又曰:参十星。一曰参伐,一曰大展,一曰天市,一曰钺,主斩刈。
又曰:青龙三年六月丁未,镇星犯井钺。占曰:“为兵气也。”
又曰:甘露元年七月乙卯,荧惑犯井钺。占曰:“并有兵事。”
《唐书》曰:天宝中制黄钺。古来以金为饰金者应五行之数,有肃杀之威。去金称黄,理合未当。其钺宜改为金钺,副钺威武之义焉。
《司马法》曰:夏执玄钺。
崔豹《古今舆服注》曰:玄钺,诸公主得建之。武王以黄钺斩纣,故王者以为戒。太公以玄钺斩妲己,故妇人以为戒。
《博物志》曰:武王伐纣,渡河,大风波。武王操钺秉麾麾之,风波立济。
《正部》曰:奔逃之士,不避斧钺。
张平子《西京赋》曰:於是,蚩尤秉钺,奋鬣被般,禁御不若,以知神奸。
张平子《东京赋》曰:总轻武於後陈,奏丽鼓之嘈献。戎士介而扬挥,载金钲而建黄钺。
又曰:方相秉钺,巫觋操,桃弧棘矢,所发无臬。
又曰:我光武忿之,乃龙飞白水,凤翔参墟,授钺四七,共工是除。
潘元茂《册魏公九锡文》曰:锡以二辂,虎贲钺。
陈孔章《檄吴将校部曲文》曰:丞相秉钺鹰扬,顺风烈火。元戎启行,未鼓而破。
又曰:伏婴钺,首腰分离。
范蔚宗《宦者传论》曰:梁冀受钺,迹罔公正,思固主心,故中外服从,上下屏气。
曹植《王仲宣诔》曰:我公奋钺,耀威南楚。荆人或违,陈戎讲武。
卷三百四十二 兵部七十三
剑上
《释名》曰: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拱时敛在臂内也。其旁鼻曰镡。(音寻。)镡,寻也。带所贯寻也。其末曰锋,末之言也。
《韵集》曰:镡,(音覃)剑口也。《方言》曰:鞘,(音肖。)谓之室。
《说文》曰:韬,谓之衣。(亦曰礻尧,礻尧音绕)《字林》曰:彘,(直例反。)剑鼻也。
《礼记》曰:武王克商後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蒹耍而武贲之士脱剑。
又曰:进剑者左首。(尊也。)
又曰:受弓剑以袂。(敬也。)
《周礼》曰:周官桃氏为剑,腊广二寸有半寸。(腊谓两刃,音猎。)两从半之,(剑脊两面杀趋锷者。)以其腊广为之,茎围长倍之,(茎谓剑夹人之所握钅覃以上。)中其茎设其後。(谓从中以却稍大之。)身长五,其茎长重九锊,(音刷。)谓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长四,其茎长重七锊,谓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长三,其茎长重五锊,谓之下制,下士服之。(今之匕首也,各以形貌大小带之。士,勇士也。)
又曰:郑之刀,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