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陵郡。《禹贡》荆州之域,古三苗国地。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晋分长沙之巴陵,置建昌郡,在巴陵。齐武封子伦为巴陵王。梁封齐明帝子宝义为巴陵王,奉齐後,以备三恪。隋平陈,改为岳州。
《寻江记》曰: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
《淮南子》曰:斩修蛇於洞庭。
《十道志》曰:巴陵县,本汉下隽县之巴丘地。
《汉书□地理志》曰:下隽县,属长沙郡。
《十道志》曰:华容县,本汉孱陵县。
衡州
《十道志》曰:衡州,衡阳郡。春秋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为酃县地,属长沙国。吴分长沙之东部,立为湘东郡。隋平陈,罢郡为衡州,因衡山以取名。
《尚书□禹贡》曰:荆及衡阳惟荆州。
甄烈《湘州记》曰:宋大明中,望气者云湘东有天子气,遣日者巡视,斩冈以厌之。韵娑王为天子。(即明帝也。)
《图经》曰:茶陵县者,所谓陵谷生茶茗焉。
永州
《十道志》曰:永州,零陵县。《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楚之南境。秦属长沙郡。汉属长沙国。晋以零陵属湘州。隋平陈,置永州,因永为水名。
《梁书》曰:孙谦,字长逊。为零陵太守,有善绩,吏人安之。先是,部多猛兽,谦至绝迹;乃去官之夜,猛兽即害居人。
甄烈《湘州记》曰:石燕山,石形似燕,大小如一山,明净即颉颃飞翔。
罗含《湘中记》曰:石燕在泉陵县,雷风则群飞,然其土人稀有见者。
又《十道志》曰:零陵县,本汉泉陵县。
道州
《十道志》曰:道州,江华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汉属长沙国。唐贞观八年,为道州。
《图经》曰:昔舜封象有鼻国,即其地。
郴州
《十道志》曰:郴州,桂陵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及战国时属楚。秦属长沙郡。汉高祖二年,分长沙南境立桂阳郡,属荆州部,居郴。梁元帝为卢阳郡,属衡州。隋平陈,改为郴州。
《史记》曰:项羽徙义帝於长沙,都郴。
连州
《十道志》曰:连州,连山郡。春秋时楚地。秦为长沙郡之南境。二汉为桂阳郡之桂阳县。吴属始兴郡,晋因之,宋於此立宋安郡,后盾齐如之。梁为阳山郡。唐武德四年,改为连州,以郡南黄连岭为名。
邵州
《十道志》曰:邵州,邵阳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秦为长沙郡。汉为昭陵县,属零陵郡。吴分零陵北部为邵陵郡,属荆州,即今州也。晋武改昭阳为邵阳。唐贞观十年,改为邵州。
又曰:邵阳县,本汉昭陵县地,属长沙国。
黔州
《十道志》曰:黔州,黔中郡。《禹贡》荆州之域。战国为楚黔中地,秦昭王伐楚,置黔中郡,其地又属焉。汉武陵郡之酉阳县地,武陵五溪蛮之西界也。周武帝保定四年,蛮帅田思鹤以地内附,置奉州。建德三年,改为黔州。
《吴录》曰:黔阳,属武陵郡。黔阳,今辰州三亭县西故城是也。
思州
《十道志》曰:思州,宁夷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楚地。隋开皇十八年,始置务川县,属庸州。唐武德元年,以务川当柯要路,置务州。贞观八年,改为思州,因思邛水为名。
费州
《十道志》曰:费州,涪川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汉武帝元鼎六年,通柯道,置柯郡,其地属焉。江山阻远,为俚獠所居,多不臣附。周宣政元年,獠王元殊多质等归国,遂立州,取费水为名。
《九州要记》曰:九丘之外,有费州。
辰州
《十道志》曰:辰州,卢溪郡。《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属楚,其地即古蛮夷之地。秦昭王使白起伐楚,略取蛮夷,置黔中郡。汉改黔中为武陵郡。隋开皇平陈,改为辰州。
《沅陵记》曰:五溪十洞颇为边患,自马伏波征南之後,虽为郡县,其民叛扰,代或有之,盖恃山险所致。
《十道志》曰:壶头山,後汉马援征五溪蛮,取壶头山。贼乘高守险,水迅,舡不得进。士卒多疫死,援亦中病,穿岸为室,以避炎气,遂卒於此。《武陵记》曰:山边有石窟,即马援所穿屋也。室内有大蛇如舡,云是援之馀灵。
《十道志》曰:故老云:“楚子灭巴,巴子兄弟五人流入黔中。汉有天下,名曰酉、辰、巫、武、沅等五溪,为一溪之长,故号五溪。”
锦州
《十道志》曰:锦州,卢阳郡。历代土地与辰州同。唐武德初,以辰州之地析置锦州。
溪州
《十道志》曰:溪州,灵溪郡。《禹贡》荆州之域。历代土地所属与辰州同。唐武德中,立溪州,盖取五溪相会於此。
又曰:大乡县,本汉沅陵、零陵二县地,属武陵郡,梁分立大乡县。三亭县,本汉灵阳县地,属武陵郡,唐分大乡县。县有小酉山、黔山、大酉山。
叙州
《十道志》曰:叙州,潭阳郡。古蛮夷之地。战国时为楚黔中地。唐贞观八年,为巫州。天授三年,以巫山不在州界,改为沅州,以沅江水为郡名。开元十三年,仍旧为巫州。至大历五年,为叙州。
《五溪记》曰:民多射生而鼻饮,啖蛇鼠,捕虾蟹,朝营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