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大将军灌婴立洪州。其年,分洪州南境立南城县。以其在郡城之南,故曰南城。
吉州
《十道志》曰:吉州,庐陵郡。春秋时为吴地。战国属楚。秦并天下,属九江郡,南部都尉理。汉为庐陵县,属豫章郡。
雷次宗《豫章记》曰:灵帝末,扬州刺史刘尊上书,请置庐陵、鄱阳二郡。献帝初平二年,始立郡。
《图经》曰:隋平陈,改庐陵郡置吉州,以吉阳山为郡名。
袁州
《十道志》曰:袁州,宜春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吴地。秦属九江郡。汉为豫章郡之宜春县。晋武改宜春为宜阳。隋平陈,分洪州之宜阳为袁州。
《汉书》曰:武帝封长沙定王子为宜春侯。
《吴录》曰:宜春县出美酒,每岁上贡,封酒亲付计吏。
虔州
《十道志》曰:虔州,南康郡。春秋时吴地。秦属九江郡。汉为赣县地,属豫章郡。後汉兴平二年,分豫章立庐陵郡,而赣县属焉。晋太康三年,立为南康郡。隋平陈,立虔州,以虔化水而得名也。
《图经》曰:赣县,章、贡二水双流至县,合为赣水,其间置邑,因以名县。
《十道志》曰:南康县,本汉南野地。
《吴录》曰:南野县有大庾山、九岭峤,以通广州。
建州
《十道志》曰:建州,建安郡。古闽越之地。秦闽中郡。汉属会稽。吴分置建安郡。陈属闽州。隋平陈,属泉州。唐武德四年,置建州,因建溪为名。
《方舆志》曰:浦城县,本汉东侯官之北乡也。吴永安三年,改为吴兴县。
《图经》曰:晋尚书陆迈、梁尚书郎江淹皆为吴兴令,按淹自序云,吴兴地在东南峤外,闽越之旧境是也。
福州
《福州图经》曰:勾践六代孙为楚所并,其後有无诸,以其境南泉山之地因而都之,称闽越王。至孙繇又以东海隅之地称越王。俱是会稽之域,遂有三越之称。
《图经》曰:梁承圣二年,封萧基为长乐侯於此。
《十道志》曰:福州,长乐郡。亦闽越地。秦为闽中郡。汉高帝立无诸为福越王,都於此。晋置晋安郡。陈置闽州。唐开元十三年,为福州。
《开元录》曰:闽州,越地,即古东瓯,今建州亦其地。皆蛇种,有五姓,谓林、黄等是其裔。
《郡国志》曰:汉武元鼎六年,立都尉居候官以御两越,所谓东北一尉,西南一候也。
泉州
《十道志》曰:泉州,清源郡。秦、汉土地与长乐同。东晋南渡,衣冠士族多萃其地,以求安堵,因立晋安郡。宋、齐以後因之。唐景□二年,置泉州;天宝初,为清源郡;乾元元年,又为州。
漳州
《十道志》曰:漳州,漳浦郡。历代土地与长乐郡同。唐分其地置漳州。
《郡国志》曰:梁山有漳浦水,一云漳溪水。
汀州
《十道志》曰:汀州,临汀郡。历代土地旧与长乐郡同。唐开元二十六年,分置汀州。初置在新罗县,以其地瘴,居者多死,大历中移理长汀白石村。
南州
《十道志》曰:南州,南川郡。《禹贡》梁州之域,周省梁入雍。战国时巴国之地。秦、汉为巴郡之境。
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
江南道下
越州
《十道志》曰:越州,会稽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越国。
《春秋元命苞》曰:牵牛流为扬州,分为越国。
《史记》曰: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夏后少康之庶子也。封於会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断洌披草莱而邑焉。
《吴志》曰:会稽南面连山万重,北带沧海千里。
《舆地志》曰:顺帝时,阳羡人周嘉上书,请分浙江以西为吴郡,东为会稽郡。
《宋略》曰:会稽山阴编户三万,号为天下繁剧。王羲之云:“每行山阴道上,如镜中游。”王献之望镜湖澄澈,清流泻注,乃云:“山川之美,使人应接不暇。”
《郡国志》曰:越王北面以事吴,後终灭吴。
《汉志》曰:会稽郡,秦置。高帝六年为荆国,十二年更名吴。景帝四年属江都。领曲阿等县三十六。
《吴越春秋》曰:禹巡行天下,归还大越,会计修国之道,以会计名山,仍为地号也。
《汉志》曰:剡县,属会稽。莽曰尽忠。
《南史》曰:张稷为剡令,至嵊亭,生子,因名嵊,字四山。
《汉志》曰:诸暨县,属会稽郡。莽曰疏虏。
《十道志》曰:县有暨浦诸山,因以为名。
《会稽志》曰:龟山之下有东武里,即琅琊东武县。山一夕移於此,东武人皆从此,故里不动。
歙州
《十道志》曰:歙州,新安郡。《禹贡》扬州之域。春秋时属越。秦属丹阳郡。
《汉志》曰:歙,都尉治。属丹阳郡。
《汉志》曰:黝县,属丹阳郡。渐江水出焉。成帝鸿嘉二年,为广德国。王莽曰虏。师古曰:黝音伊,字与黟同。
《晋书》曰:孔愉,字敬康,会稽人。永嘉之乱,避地入新安山谷中,以稼穑、读书为业,信著乡里。後奄忽而去。人皆以为神,为之立庙孔灵村。
《梁书》曰:任鹞新安太守,调枫香二石,始入三两,便止,不欲遗之後人。及下任,惟有桃花米二十石。
《图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