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首畏尾,身其馀几?”
又曰:鹿死不择音。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挺而走险,急何能择?
又《襄十四年传》曰:范宣子执戎子驹支,数之曰:“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汝之由。”戎子驹终椿:“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於是乎有ゾ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
《礼记□月令》曰:仲夏,鹿角解。
又《礼器》曰:居泽者,不以鹿豕为礼。
《史记》曰: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验。持鹿於二世曰:“马也。”二世笑曰:“丞相误耶,谓鹿为马。”问左右,左右或言马以阿赵高,或言鹿。高因阴中言鹿者以法。
又曰:邑中人民俱出猎,任安常为人分麋鹿雉兔,部署大小剧易。众人皆喜鹿,而曰:“无伤也,任少卿分别平。”
又曰:古者皮币,诸侯以聘享。汉武帝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币,直四十万。王侯朝觐享聘,必以为荐璧,然後得行。
《汉书》曰:蒯通教韩信反高祖。高祖召通至,问曰:“汝何教韩信反耶?”蒯通曰:“臣闻狗各吠非其主。当彼时,臣以知齐王,不知陛下。且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高才者先得。”
又曰:伍被谏淮南王曰:“昔子胥谏吴王,吴王不用,乃曰:‘臣今见麋鹿游姑苏之台。’今臣亦见宫中生荆棘也。”
《东方朔别传》曰:武帝时,有杀上林鹿者,下有司收杀之。朔时在旁,曰:“是故当死者三:使陛下以鹿杀人,一当死;天下闻陛下重鹿贱人,二当死;匈奴有急,须鹿触之,三当死。”帝默而赦之。
范晔《後汉书》曰:□南县有神鹿两头,食毒草。
《华阳国志》曰:熊苍山有神鹿,食毒。
谢承《後汉书》曰:郑弘为临淮太守,行春,两白鹿随车侠毂而行。弘怪问主簿黄国鹿为吉凶,国拜贺曰:“闻三公车画作鹿,明府当为宰相。”後弘果为太尉。
《魏志》曰:苏则从文帝猎。失鹿,帝大怒,踞胡床,拔刀悉收行督吏,将斩之。则谏之,乃止。
《晋书》曰:许孜字季义,东阳吴宁人也。二亲没,弃妻宿墓所,列植松柏亘五量蕊。时有鹿犯其松栽,孜悲叹曰:“鹿独不念我乎!”明日,忽见鹿为猛兽所杀,置於所犯栽下。孜怅惋不已,乃作冢埋於隧侧。猛兽即孜前自投而死,孜益叹息,复埋之。
又曰:谢鲲在豫章,常行经空亭中夜宿。此亭旧每杀人。将晚,有黄衣人呼鲲字,令开户。鲲澹然无惧色,便於窗中度手牵之,膊断。视之,鹿也,寻即获焉。尔後此亭无复妖怪。
《晋中兴书》曰:陶淡字处净,太尉侃之孙。一身孑然,无有同产。髫龀之时,雅好导养,谓仙道可祈。至年十五六,便服食绝希不婚娶。居长沙临湘县下,去家十里,於山中立小草屋,裁足容身。时还家,设小床,常独坐不与人共。於野得白鹿子,驯而养之,至七八岁,恒与之俱往还。后遂不复还家。
又曰:殷仲堪《上白鹿表》曰:“巴陵县青水山得白鹿一头。白者正色,鹿者景福嘉义。”
《晋书载记》曰:石勒常佣於武安临水,为游军所囚。会有群鹿旁过,军人竞逐之,勒乃获免。俄而又见一父老,谓勒曰:“向群鹿者,我也。君应为中州主,故相救耳。”勒拜而受命。
萧子显《齐书》曰:始兴卢度,隐居西昌三顾山,鸟兽随之。夜有鹿触蒲摆,度曰:“汝勿坏我壁。”鹿应声去。
《南史□四夷传》曰:扶南有鹿车国。人养鹿如中国畜牛,以乳为酪。
《隋书》曰:开皇十七年,群鹿入殿门,驯扰侍卫之内。
《後周书》曰:文帝猎於邙山,围不齐,兽多越逸。帝怒,诸将股栗。俄有一鹿亦突围而走,贺若敦跃马逐之。鹿上东原,弃马步逐,山半便及,掣之而下。帝大悦,诸将免罪。
《唐书》曰:太宗幸怀州,乙未,狩於济源之陵上,亲御弧矢。太宗曰:“古者先驱以供宗庙,今所获鹿,宜令有司造脯醢以充为荐享。”
又曰:褚无量丁母忧解职,庐於墓侧。其所植松柏时有鹿犯之,无量泣而言曰:“山中众草不少,何忍犯吾先茔树栽?”因通夕守护。俄有群鹿驯狎,不复侵害。
《魏名臣奏》曰:时杀禁地鹿者死。郎中黄观上疏曰:“臣深思,陛下所以不早取此鹿,诚欲使亟蕃息,然後大取以为军国之用也。然臣切以为,今鹿但有日耗,终无得多也。”
《魏末传》曰:明帝为平原王,母甄后妒,文帝杀之,欲不立为太子。常从帝猎,见鹿子母,帝射鹿母,语明帝射鹿子,明帝曰:“陛下既已杀其母,臣不忍复杀其子。”因大涕泣,帝放弓矢。由是立太子意定。
《国语》曰: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鹿,而荒服者不至。(《史记》又载。)
《穆天子传》曰:天子赐曹奴之人黄金之鹿,白银之麇。
又曰:天子西升於藜丘之阳,过并公博,乃驾鹿游乎山上。
又曰:天子征于菹(侧鱼切。)台,猎菹之兽。於是有白鹿一,迕(音悟。)乘逸走出。天子乘渠黄之乘驰焉。
《山海经》曰:上申之山,其兽多白鹿。
辛氏《三秦记》曰: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