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养疮,可数致也。”
《襄阳耆旧记》曰:罗尚为右丞。是时左丞处事失武帝意,大怒,欲案入重罪。事连尚,於是尚为坐授杖一百,时论美之。
《益部耆旧传》曰:常播字文平,蜀郡江源人,仕县主簿。县长广都朱淑以官细蠲唬当论重罪。播争狱讼,身授杖数千,披肌割肤,更历三狱,幽禁二年。描喃掠栲,吏先验问伏不,播答言忽得罚,无所多问,辞终不挠,事遂见明也。
《三辅次录》曰:丁邯字叔春,正直不挠,举孝廉,为郎,以令史次补也。世祖改用孝廉,选邯补为郎,邯称疾不就。诏问:“实病?羞为郎乎?”对曰:“臣实不病,以孝廉为令史职尔。”世祖怒,使虎贲杖之数千,诏问:“欲为郎不?”邯曰:“能煞臣者,陛下;不能为郎者,臣也。”诏出,不为郎。

《晋书》曰:魏明帝改士庶罚金之令,妇人加笞,还从鞭督之例,以其刑体裸露故也。
《晋律》曰:诸有所督罚,五十以下鞭如令。平心无私而辜死者,二岁刑。
《晋令》曰:应授杖而体有疮者,督之也。
束妗度芭└场吩唬耗擞欣舷校旧猥欺狡难觉,时虽被考,不过校督。歌对囹圄,笑向桎梏。
流徒
《书》曰:五流有宅,五宅三居,谓不忍加刑,则流放之,若四凶者。五刑之流,各有所居:大罪四裔,次九州之外,次千里之外也。
又曰:流宥五刑,流共工於幽州,放榷奠冻缟剑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後魏书》曰:高聪有罪,恕死,徙平州为民,届瀛州,属刺史王质获白兔将献,托聪为表。高祖见表,顾谓王肃曰:“在下那得复有此才而令朕不知也?”肃曰:“此高聪北徙,此文或其所制。”高祖悟曰:“必应然也。”
《隋书》曰:王伽,开皇末为齐州行参军。初无足称,後被州使送流囚李参等七十馀人诣京师。时制,流人并枷锁传送。伽行次荥阳,哀其辛苦,悉呼而谓之曰:“汝等虽犯宪法,枷锁亦大辛苦。吾欲与汝等脱去,行至京师总集,能不违期不?”皆拜谢曰:“必不敢违。”伽於是悉脱其枷,停援卒,与期曰:“某日当至京师,如致前却,吾当为汝授死。”舍之而去。流人感悦,依期而至,一无离叛。上闻而异之,於是悉召流人,并令携负妻子俱入,赐宴於殿庭而赦之,擢伽为雍令。
卷六百五十一 刑法部十七
除名
何法盛《晋中兴书》曰:胡毋崇为永康令,多授货赂,政治苛暴,诏都街顿辈话伲除名为民。
《隋书》曰:贺若敦被除名,每出怨言。晋公护徵还,令自煞。临刑,呼子弼,谓曰:“吾欲必平江南,然此心不果,汝当成之。吾以舌死,汝不可不思。”引锥刺弼舌出血,诫以慎口。
又曰:贺若弼坐免官,弼怨望愈甚。後数年,下弼狱。上谓之曰:“我以高Α⒀钏匚宰相,汝唱言云此二人惟堪捣荀,是何意也?”弼曰:“Γ臣之故人;素,臣之舅子。臣并知其为人,诚有此语。”公卿奏弼怨望,罪当死,上惜其功,於是除名为民。
又曰:高Φ米铮除名为民。Τ跷仆射,其母诫之曰:“汝富贵己极,但有一斫头耳,尔其慎之。”τ墒浅?只霰洹<按耍欢然无恨色,以为得免於祸。
又曰:权武为潭州总管,晚生子,与亲客宴集。酒酣,遂擅赦所部内狱囚。武帝以南越边远,治从其俗,务帽阋耍不依律令,而每言当今法急,官不可为。上令有司案其事,皆验。上大怒,命斩之。武於狱中上书,言其父为武元皇帝战死於马前,以此求哀。由是除名为民。
《晋律》曰:吏犯不孝,谋煞其国王侯伯子男,官长诬偷授财枉法及掠人和卖诱藏亡奴婢,虽遇赦,皆除名为民。
又曰:除名,比三岁刑。
又曰:其当除名,而所取饮食之用之物,非以为财利者,应罚金四两以下,勿除名。
晋潘岳《闲居赋叙》曰:今天子谅ウ之际,领太傅主簿府诛,除名为民,俄而复官。
免官
《後汉书》曰:梁松迁太仆,数为私书请托郡县。二年发觉,免官,遂怀怨望。四年冬,乃悬飞书诽谤,下狱免。
《宋书》曰:庾登之为司徒长史,南东海太守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意,而登之性刚,每陈己志。义康不悦,出为吴郡太守,以赃货免官。
又曰:谢灵运在会稽,亦多徒众,惊动县邑。太守孟ダ因灵运横恣,表其异志。灵运驰诣阙,上表自陈本末。文帝知其见诬,不罪也,以为临川内史。在郡游放,不异永嘉。为有司遣使随州从事郑望生收灵运,兴兵叛逸,遂有逆志,为诗曰:“韩亡子房奋,秦帝鲁连耻。本自江海人,忠义感君子。”追讨禽之送廷尉,廷尉论上斩刑,上爱其才,欲免官而己。彭城王义康坚执,谓不宜恕,诏以谢玄勋参微管,宜宥及後词,降死,徙广州。
《晋律》曰:免官比三岁刑,其无贞官而应免者,正刑召还也。
又曰:有罪应免官,而有文武加官者,皆免所居职官。
又曰:其犯免官之罪,不得减也。
又曰:其当免官者先上。(免官,谓不听应收治者也。)
收赎
《书》曰:金作赎刑。
又曰:墨辟疑赦,其罚百锾。(六百两曰锾。锾,黄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