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潞子婴儿之夫人,晋景公娣也。酆舒为政而煞之,又伤潞子之目。晋侯将伐之,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隽才。”(隽,绝异。言有艺胜人者三也。)伯宗曰:“必伐之。路有五罪:不祀,一也;嗜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仲章,狄贤人。黎氏,黎侯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怙其才而不以茂德,滋益罪也。”
又曰:卫献公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告宗庙也。)定姜曰:“有罪若何告无罪?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栉事侍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己,无告无罪。”
又曰:吴公子札自卫过晋,将宿於戚,闻钟声焉。曰:“异哉,吾闻之,‘辩而不德,必加於戮矣。’夫子获罪於君,是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
又曰:郑公孙黑将作乱,子产使吏数之曰:“伯有之乱,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尔有乱心无厌,国不汝堪。专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争室,而罪二也;董隧之盟,汝矫君位,而罪三也。有死罪三,何以堪之?”
又曰:陈侯之弟招煞太子偃师,罪在招也。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煞之,罪不在行人也。
《论语□公冶长》曰:子谓公冶长可撇病K湓阽戌ブ中,非其罪也。以其兄之子妻之。
又《尧曰》曰:朕躬有罪,尾酝蚍健M蚍接凶铮罪在朕躬。
《孝经》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
《家语》曰:孔子曰:“大罪有五,而煞人为下。逆天地者罪及五世,诬文武者罪及四世,逆人伦者罪及三世,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手煞人者罪止其身。”
又曰:孔子曰:“大夫之罪在五刑之域者,闻有谴发,(谴,让也。发,始发露也。)则白冠牦缨,盘水加剑,造于阙而自请罪,君不使有司执缚牵掣而加之也。其有大罪者,闻命则北面再拜,跪而自裁,君不使人ㄏ引而刑煞之也。大夫自取之耳。吾遇子有礼矣。”
《史记》曰:范雎盛帷帐,侍者甚众,须贾。贾顿首言死罪,曰:“贾不意君能致於青□之上,惟君死生之。”范雎曰:“汝罪有几?”曰:“擢贾之洌以续贾之罪,尚未足也。”
《汉书》曰:惠帝二年制曰:“今法有诽谤炎茉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贤良?其除之。”
又曰:南越反,上复欲使杨业将,为其伐前劳,以书敕责之:“将军非有斩将搴旗之实也,焉足以骄太哉?前破番禺,捕降者以为虏,掘死人以为获,是一过也;建德、吕嘉(建德,他孙也。吕嘉,他相也。)逆罪不容於天,将军拥精兵不穷追,超然以东越为援,是二过也;士卒暴露连岁,朕为朝会不置酒,将军不审其勋劳,而造佞巧请乘传行塞,因用归家,怀银黄,垂三组,夸乡里,三过也;失期内顾,以道恶为解,失尊之序,是四过也。”
《後汉书》曰:荆州刺史赵凯诬奏杨旋实非身破贼,而妄有其功,遂槛车徵旋,防禁严密,无由自讼。乃噬粉出血,书衣为章,具陈破贼形势,及言凯所诬状,潜令亲属诣阙通。诏书原旋拜议郎,凯反授诬人之罪。
《宋书》曰:孔琳之为御史中丞,明宪直法,无所屈挠。奏尚书令徐羡之亏违宪典。时羡之领扬州刺史,琳之弟璩之为中从事,羡之使璩之解释琳之,使寝其事。琳之不许曰:“我触忤宰相,正当罪止一身。汝必不应从坐,何须勤勤耶?”自是百姓鹚啵莫敢犯禁。
《北史》曰:贺若弼有罪,在禁所,咏诗自若。上数之曰:“人有性善行恶者。公之为恶乃与行俱,有三太猛:嫉妒心太猛,自是非人心太猛,无上心太猛。昔在周朝,己教他儿子反,此心终不能改。”
《唐书》曰:高祖诏曰:“朕自起义晋阳,遂登皇极,经纶天下,实仗群才。尚书令秦王、尚书右仆射寂,或契合元谋,或同心运始,并蹈义轻生,捐技撼节,艰辛备履,金石不移。论此忠勤,礼宜优异,官爵之荣,抑惟旧典,勋贤之义,宜有别恩,其罪非叛逆,可听恕一死。”
《说苑》曰:{自辛}禹出,见罪人,下车问而泣。左右曰:“王何为痛之至於此?”禹曰:“尧舜之民,皆以尧舜之心为心。今寡人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也。”
《风俗通》曰:字为自辛,令其辛苦忧之也。秦皇以为字似皇,改为罪。
《语林》曰:王子敬疾笃,兄弟劝令首罪。答曰:“无所应首,惟遣郗家女以为恨。”
《杂五行书》曰:皋陶以壬辰日死,不扣坷罪人成罪也。
卷六百四十二 刑法部八

《易□坎卦》曰:上六,系用徽犍黑,钣诖约,三岁不得,凶。(险肖之极,不可升也。严法峻整,难可犯也。宜其囚执置于思过之地。)
《书□武成》曰:释箕子囚,封比干墓。
又《泰誓》曰:屏弃典刑,囚奴正士。(屏弃常法而不顾,箕子正谏而以为囚奴。)
又《康芫》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幼僧时,丕蔽要囚。(要囚,谓察其要囚辞以断狱,既得其辞服,应思念五六日,至於十日,至于三月,乃大断之。言必反覆思念重刑之至也。)
《诗□泮水》曰:矫矫虎臣,在泮献馘。淑问如皋陶,在泮献囚。(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