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筝也。今雅乐,筝十二弦,他乐皆十三弦。如筝稍小曰□和,乐府不用。
《史记》曰:秦逐客,李斯上书曰:“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而歌呜呜使快耳者,真秦之声。”
《晋书》曰:谢安婿王国宝,专利无检行。安恶其人,每抑之。武帝末年嗜酒,而会稽王道子昏笥壬酢l妒枪宝谗谀之计稍行於王相之间,而好利险陂之徒,以安功名盛极,构之,嫌隙遂成。帝召桓尹饮宴,谢安侍坐。帝令伊吹笛,伊神色无注,即吹为一弄,乃放笛云:“臣於筝分乃不及笛,然自以韵合歌管,请筝歌并请吹笛人。”帝善其调达,乃敕御府,对曰:“御府於臣必自不合,臣有一奴善相便串。”帝弥赏其放率,乃许召之。奴既吹笛,伊便抚筝而歌曰:“为君既不易,为臣良独难。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周旦佐文武,金功不刊。推心辅王政,二叔反流言。”其声慷慨,俯仰可观。安泣下沾衿,乃越席而就之,捋其须曰:“使君於此不凡。”帝甚有愧色。
《梁书》曰:羊侃字祖忻。身长七尺八寸,雅爱文史、及《孙吴兵法》。姬妾列侍,穷极奢靡。有弹筝人陆太喜,著鹿角爪,长七寸。舞人张净琬腰围一尺六寸,时人咸云能掌上舞。
《俗说》曰:谢仁祖为豫州主簿,在桓温阁下,闻其善弹筝,便呼之。既至,取筝与令弹。谢即理弦抚筝,因歌曰:“秋风意殊道。”桓大以此知之,取谢引诣府。
《襄沔记》曰:辛居士名宣仲,陇西人。大明末,寓居襄阳县西六里,多植松竹,栖迟其下,静嘿不交尘俗。林中起一草庐,容膝而已。善弹筝。与淮南胡陶、京兆骆惠度同志为友,常共燕集此林。陶能吹笛,惠度工歌,拾林下弦管道韵,时人谓之三公乐。宋邵陵王休若为南雍州刺史,躬往造焉。宣仲正在林中弹筝,了不回顾,逡巡致筝於席,延邵陵与语,才述寒温而已。时邵陵客有述其旨者,授筝令弹,再三固请,答曰:“幸非王门伶人,何事见逼?所胜於君者,正举止自由。若闻君鞠躬,复与君何异?”占对详雅,众不能屈。齐文惠临州,吴兴沈约奉教聘引,并不降志,约乃共论文章,宣仲辄言庄老。既各言其志,不能相屈。建武中,遇疾卒,惠度及陶并不知所终。
《英雄记》曰:吕布诣袁绍,绍患之,布不自安。固求还洛阳,绍听之。丞制使领司隶校尉遣壮士送布而阴杀之。布疑其图己,乃使人鼓筝於帐中,潜自遁出。夜中兵起,而布已亡。绍闻,惧为患,募追之,皆莫敢近。遂复归。
《郭煌实录》曰:索丞宗伯夷成善鼓筝,悲歌能使喜者堕泪。改调易讴,能使戚者起舞。时人号曰“雍门周”。
《魏略》曰:游楚好音乐,乃畜琵琶筝,每行,将以自随。
《吴质别传》曰:魏文帝与吴质书曰:“斩泗滨之梓以为筝。”
《传子》曰:郝素善弹筝,虽伯牙妙手,吴姬奇声,何以加之!
传玄《筝赋序》曰: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崇似天,下圆似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智仁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所能思哉?(合清乐筝,并十有二弦也。他乐皆十三弦。轧筝以行竹润其端而轧之。弹筝以骨爪,长寸馀,以代指也。)

《乐书》曰:筑者,形如颂琴,施十三弦,顶细,肩圆。品声按柱,鼓法以左手扼之,右手以竹尺击之,随调应律。唐代编入雅乐也。
《释名》曰:筑以竹鼓之也。如筝,细项。(案,今制身长四尺二寸,项长三寸,围四寸五分,项七寸五分,阔七寸五分,下阔六寸五分。)
《史记》曰:高渐离善击筑,与荆轲友。见轲刺秦王不中而死,乃变姓名入秦,欲为轲报仇。市中击筑而乞,人观而美,奏之。秦王闻,召之於前击之。王悦,犹以疑焉。熏其两目,置於帐中。王耽之,亲近於渐离。渐离望秦王叹息之声,举筑以击,中王膝,王怒之。
又曰:高祖过沛,大享故人父老,酒酣,高祖击筑而歌曰:“大风起兮□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又曰:荆轲之燕,与屠狗高渐离饮於燕市。酒酣,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於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

《京房》曰:准,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一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锺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书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矣。
卷五百七十七 乐部十五
琴上
《说文》曰:琴,禁也。神农所作。洞越练朱五弦,周加二弦。
《毛诗□关雎》曰:窈窕淑女,琴瑟友之。(注曰:宜以琴瑟友乐之。笺云:贤女乃与琴瑟之志同也。)
又《汀醢刂邸醵ㄖ方中》曰: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
又《甫田□车辖》曰:四牡褒埃六辔如琴。(笺云:御群臣使之有礼,如御四马褒叭皇怪均调缓急和也。)
又《缁衣□鸡鸣》曰: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礼记□曲礼》曰:先生书箧琴瑟在前,坐而迁之,戒勿越。
又《曲礼下》曰:士无故不去琴瑟。
又《明堂位》曰:拊搏玉磬,揩击大琴、中琴,四代之乐器也。
又《檀弓上》曰:子夏既除丧而见,(见於孔子。)与之琴,和之而不和,弹之而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