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刘氏家富女美,范求之。母嫌,欲勿与。刘氏曰:“观吕子衡宁为久贫者耶?”遂为婚。
王隐《晋书》曰:初,后父杨骏欲以女妻郑默子预,默忌其太盛,距而不婚。
《晋书》曰:王籍之为太子文学,居叔母之丧而婚。丞相司直刘隗奏之。帝下令云:“诗称杀礼多婚,以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正今日之谓也。可一解禁止,自今後宜为其防。”
又曰:阮修字宣子。居贫,四十未有室。王敦等敛钱为婚,皆名士也。时慕之者,求入钱而不得。
《宋书》曰:江湛字微渊,济阳考城人也。为义康司徒主簿。司空檀道济为子求湛妹婚,不许。义康有命,又不从。时人重其立志义者也。
吴均《齐春秋》曰:桓闳字叔通。太祖辅政,使褚渊致意,为子晃求女婚。闳不敢闻命,曰:“辞霍不婚,常所嘉揖。齐大非偶,所以不敢承殊眷。”太祖虽嘉其退让,而心不能欢也。
萧子显《齐书》曰:王秀之字伯奋,临沂人也。吏部尚书褚渊见秀之正洁,欲与结婚,秀之不肯。以此频为府外兵参军。
《梁书》曰:江し窖庞蟹绺瘛F蜕湫烀闳ㄖ兀惟ぜ巴豕嬗肟估瘢不为之屈。勉因っ趴偷跃拔子繇求婚於ぃげ淮稹>霸傺灾,乃杖景四十。由此与勉忤。
《韩子》曰: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可则也,其言多不辩,何也?”田鸠对曰:“昔者秦伯嫁女於晋公子,为之饰装,从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晋,晋人爱其妾而不爱公女,此可谓善嫁妾矣,未可谓善嫁女也。”
又曰:齐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年老而自养者,公问其故。对曰:“臣有子五人,家贫无以妻之,使佣未及反。”公归,以告管仲。管仲曰:“蓄积有腐弃之财,而民饥饿;宫中有怨女,而民无妃。”公曰:“善!”乃论宫中妇女而嫁之。因下令曰:“丈夫三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
又曰: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常也;其成居,幸也。”其子因私积聚。其姑以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返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自罪於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
《淮南子》曰:礼,三十而娶。文王十五而生武王,非法也。岁星十二岁而周天,天道一备,故国君十二岁而冠,冠而娶,十五而生子,重国嗣,不从古制也。
《白虎通》曰: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曰婚。妇人因去夫而成,故曰姻。
又曰:人道何以有嫁娶者?何以为情性之大者,莫大於男女之交?人伦之始,莫若夫妇。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何?阳数奇,阴数偶。男长女幼者何?阳道舒,阴道促。男三十筋骨以坚强,任为人父;女二十肌肤充盛,任为人母。合为五十,应大衍之数,生万物也。
又曰: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徵用玄,故不用雁也。纳征玄,束帛离皮。玄三法天,二法地也。阳奇阴偶,明阳道之大也。离皮者,两皮也,以为庭实。庭实,偶也。
又曰:嫁娶以春何?春,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诗》曰:“士如归妻,迨冰未泮。”《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娶妇之时也。”夫有恶行,妻不得去,地无去天之义。夫虽有恶,犹不可去也。故《郊特牲》记曰:壹与之醮,终身不改。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耳。天子诸侯一娶九女者何?重国广继嗣也。适九何?地有九州,承天之施,无所不生,一娶九女,亦足承君施。九而无子,百亦无益也。
又曰:男二十五系心,女十五许嫁,感阴阳也。阳数八,阴数一。男八岁毁齿,阳气数奇,三八二十四加一而系心。阴数偶,故再成,十四加一为五,故十五许嫁。各加一者,明专一系心。所以系心者,防其淫佚也。
又曰:《婚经》曰: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房中,降自西阶。婿御妇车授绥,遣女於祢庙,重先人之遗体,不敢自专,故告祢也。父母亲戒女何?亲亲之至。父曰:“戒之敬之,夙夜无违命。”母施矜结缡,曰:“勉之敬之,夙夜无违宫事。”父诫於阼阶,母诫於西阶,庶女及门内施ひ,申以父母之命,命之曰:“敬恭宗庙父母之言,夙夜无愆,视诸衿ひ。”去不辞,诫不诺,盖耻之,重去也。
《郑玄别传》曰: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而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不?”对曰:“愿之。”乃遂拔於其辈,妻以弟女。
《列女传》曰:邵南申女者,申人之女也。既许嫁於农家,礼不备而欲迎之。女与其人言:(其人,媒氏,往求命之者。)“以为夫妇者,人伦之始也,不可不正。夫家轻我,违制,不可以行。”夫家讼之。女曰:“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
又曰:鲁师春姜者,鲁师氏之母也。嫁其女,三往而三逐。春姜问故,以轻其室人也。春姜召其女而笞之曰:“夫妇人以顺从为务,贞悫为首,故妇事夫有五:平旦纟丽笄而朝,则有君臣之严;氵差吕∈常则有父子之敬;报反而行,则有兄弟之道;必期必诚,则有朋友之信;寝席之交,然後有夫妇之际。”君子谓春姜曰知阴阳之顺逆也。
《楚国先贤传》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