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损失成功,稽废时月。夫子积学,当日知所忘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反。
又曰:魏朗字仲英。入为尚书,举动皆有礼序。室家相待如宾,与子孙如严君焉。
又曰:曹世叔妻,班彪之姑,名昭字惠。召入宫,号曰“大家”。每有贡献,遣大家作赋颂,注《列女传》,著《女诫》及诗,并行於时。
《魏志》曰:初,司马宣王勒兵从阙下趣武库,当曹爽门人逼车住。爽妻刘氏怖,出至厅事,谓帐下守督曰:“公在外,今兵起,何如?”督曰:“夫人勿忧。”乃上门楼,引弩注箭,欲发。将孙谦在後,牵止之曰:“天下事未可知。”如此者一二,宣王遂过。
又曰:郭淮字伯济,太原河曲人。拜车骑将军,封曲阳侯。淮妻王陵之妹,当从坐,侍御史往收,羌胡渠师数千人叩头请淮表留妻,淮不从。妻之道,莫不流涕,人人扼腕,欲劫留之。淮五子叩头流血,请淮。淮不忍视,乃遣妻还。淮以书白司马宣王曰:“五子哀母,不惜其身;若无其母,是无五子,亦无淮也。”书至,宣王亦宥之。
《魏氏春秋》曰:许允为吏部郎,选郡守。明帝疑其所用非次,旨召入,将加罪。允妻阮氏跣出谓曰:“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允之入,帝怒诘之。对曰:“某郡太守虽满,文字先至,年限在後,日限在前。”帝取事视,乃释遣出,望其衣败,曰:“清吏也。”赐之衣。允之出为镇北也,喜谓其妻曰:“吾知免矣。”妻曰:“祸见於此,何免之有?”
鱼豢《魏略》曰:桓范字元则,沛郡人也。使持节督青徐诸军,镇下邳。与徐州刺史邹歧争屋,引节欲斩歧,为歧所奏,不直,坐免。闻当转为冀州牧,是时冀州统属镇北,而镇北将军吕昭本在范后,范谓其妻仲长曰:“我宁作诸卿,向三公长跪耳,不能为吕子展屈也。”其妻曰:“君前在东坐,欲擅斩徐州,众人谓君难为作下。今复羞为吕屈,是复难为作上。”范怒其言触实,乃以刀环撞其腹,妻时怀孕,遂伤胎死。
又曰:常林字伯槐,河内人也。少好学,为诸生,带经锄。其妻常自饷馈,虽在田野,相敬如宾。
《晋书》曰:元康中,梁国女子许嫁,已受礼聘,寻而其夫戍长安,经年不归,女家更以适人。女不乐行,其母逼强,不得已而去。寻复病亡。後其夫还,迳至女墓,不胜哀情,便发冢开棺,女遂活,因与俱归。後婿闻知,诣官争之,所在不能决。秘书郎王导议曰:“此是非常事,不得以常理断之。宜还前夫。”朝廷从其议。
又曰:谢安妻,刘琰妹也。既见家门富贵,而安独静退,乃谓曰:“丈夫不如此也。”安掩鼻曰:“恐不免耳。”(《世说》又载。)
又曰:吴隐之为晋陵太守,妻负薪,冬月无被。欲浣衣,即披絮纺绩,以供朝夕。
又曰:王凝之妻谢氏,字道韫,奕之女也。初适凝之,还,甚不乐。其叔安曰:“王郎,逸少子,不恶,汝何恨也。?”答曰:“一门叔父,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胡封羯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
又曰:王导为丞相,妻曹氏性妒,导甚惮之。乃密营别馆,以处众妾。曹氏知而将往焉。导恐妾被辱,遽命驾,犹迟之,以所执麈尾柄驱牛而进。司徒蔡谟闻之,戏导曰:“朝廷欲加公九卿之命。”弗之觉,但谦退而已。谟曰:“不闻馀物,惟有短辕犊车,长柄麈尾。”导大怒,谓人曰:“往与群贤共游洛中,何曾闻有蔡克儿也?”
崔鸿《前秦录》曰:秦州刺史窦滔妻,彭城令苏道之女。有才学,织锦制回文诗,以赎夫罪。
刘向《列女传》曰:鲁有秋胡子,既纳妻五日,而官於陈,五年乃归。未至其家,见路傍有美妇人,方采桑叶。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苦暴独采桑,吾行道远,愿托桑荫下一餐。”於是下赍休焉。妇人采桑不辍。秋胡子谓曰:“力田不如逢年,力桑不如见郎。今吾有金,愿以与夫人。”妇人曰:“嘻,夫采力作,纺绩织牛以供衣食,奉二亲、养夫子而已矣。吾不愿人之金,所愿,愿卿事上无有外意,妾事夫家亦无淫佚之志。子去矣,收子之赍与子笥金。”秋胡子遂去。归至家,奉金遗其母,母使人呼其妇至,乃向采桑者也。秋胡子见之而惭。妇曰:“子束湫奚恚辞亲往仕,五年乃还,当欢喜,乍驰乍骤,扬尘疾至,思见亲。今者乃说路旁妇人,而下子之装以金予之,是忘母也;忘母不孝。好色淫佚,是污行不义。夫事亲不孝,则事君不忠;处家不义,则治官不理。孝义并亡於身,心不遂。妾不忍见不孝不义之人,子改娶矣,妾亦不嫁。”遂去东而走,自投於河而死。
又曰:晋宗伯妻者,晋大夫伯宗之妻也。谓伯宗曰:“子之性固不可易也。且国家多贰,其危可立而待也。子何不豫结贤大夫以托州黎焉?”(伯宗子也。)伯宗曰:“诺。”乃得毕羊而友之。及栾不忌之难,三郄害伯宗,谮而杀之。毕羊乃送州黎于荆,遂得免焉。
卷五百二十一 宗亲部十一
慈母保母
《礼记□内则》曰:子生,异为孺子,室於宫中。(特扫一室以处之。)择於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宽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