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晋书》曰:刘曜、王弥入于京都,焚烧宫庙六宫,幽辱愍怀太子妃,妃拔刃距贼曰:“吾皇太子妃,义不为逆胡所污。”遂见害。
何法盛《晋中兴书》曰:张茂,初起义讨贼,陈武一郡用全。中宗初,镇召为掾属,中兴累迁至太子右卫,率为吴国内史,为沈充所杀。茂妻陆氏,散家财,合义军助国讨充。诣阙上书,理茂忠节,诏书褒叹,追赠太仆卿。
邓粲《晋纪》曰:前始兴太守尹虞起兵於巴陵日,号监军以讨杜拢连战稍胜,遂进长沙,为滤没。初败,略虞二女,皆国色也,将妻之。女不肯,曰:“我父二千石,终不为贼作妇,有死而已。”及虞攻贼,贼杀之。
又曰:散骑常侍梁纬妻辛氏,陇西人也。刘曜欲妻之,使人扶取。因据地哭,从者亦哭,曜并杀之。
又曰:广平太守崔谅,表政谷孰长崔希子休妻石氏,年十馀岁,为邦邑所宗。既归郑氏,为九族所重。休前妻女少孤,父希临终,有庶子沉生。是时,汉未大乱,希命弃之。石氏曰:“奈何使舅爱之至不存活乎?宁割肌肤之恩以存顾援之命。”养沉及前女,力不兼举,九年之中,三不举子。
《梁书》曰:王僧辩母贞敬太夫人,夫人姓魏氏。僧辩父神念以天监初董率徒众据东关,退保合肥巢湖西,因娶以为室,生僧辩。性甚安和,善於绥接,家门内外,莫不怀之。初,僧辩下狱,夫人流泪徒行,将谢罪,世祖不与相见。时贞惠世子有宠於世祖,军国大事多问焉。夫人往诣阁,自陈无训,涕泗呜咽,众并怜之。及僧辩免出,夫人深相责励,辞色俱严。云:“人之事君,惟须忠烈,非但保佑当世,亦乃庆流子孙。”及僧辩克复旧京,功盖天下,夫人恒自谦损,不以富贵骄物,朝野咸共称之,谓为明哲妇人也。
崔鸿《前秦录》曰:苻登妻毛氏,毛与之女也。善骑射,营垒既陷,犹弯弓跨马率壮士数百与姚苌交战,杀贼七百馀人,众寡不敌,吻苌所执。毛有姿色,苌将纳之,毛骂曰:“天子皇后,安可为贼羌所辱。”苌杀之。
崔鸿《前赵录》曰:陕有妇人十九,嫠居,事叔姑甚谨,其家欲夺而嫁之,此妇毁面自誓。
崔鸿《後凉录》曰:建中将军、辽东太守吕宪妻苻氏,年十五,有姿色,宪率自杀。
《後凉录》曰:初,吕绍之死也,美人敦煌张氏,年十四,为沙门,清辩,有姿色,吕隆见而悦之,遣中书郎裴敏说之。张氏善言理,敏为之屈。隆亲逼之,张氏曰:“钦乐至法,故投身道门,且一辱於人,誓不毁节,今逼如此,岂非命也。”升门楼自投於地,二胫俱折,口诵佛经,俄而卒。
又曰:吕超杀纂,纂后氏扩及侍婢数人,殡纂于城西,超问杨氏玉玺何在?杨氏怒曰:“尽怀之矣。”杨氏,国色也,超将妻之,谓父桓曰:“后若自杀,祸及卿宗。”桓以言告杨氏,杨氏曰:“大人本卖女与氐以图富贵,一之以甚,可复使女辱于二氐乎?”桓不能强,乃自杀。
《後魏书》曰:泾州贞女仙氏,许嫁彭老生为妻,币娉既毕,未成礼,率行贞淑,居贫常自舂汲,以养父母。老生辄往逼之。女曰:“与君礼命虽毕,二门多故,未相见,何由不禀父母,擅见陵辱!若苟行非礼,正可身死耳。”遂不肯从。老生怒而刺杀之,取其衣服。女尚能言,临死谓老生曰:“先身何罪,与君相遇。我所以执节自固者,宁更有所邀?正欲奉给君耳。今反为君所杀,若魂灵有知,自当知报。”言终而绝。老生持女衣服珠璎至其叔宅,以告叔。叔曰:“此是汝妇,奈何杀之,天不佑汝。”遂执送官。太和七年,有司劾以死罪。诏曰:“老生不仁,侵陵贞淑,原其强暴,便可诛戮。而女守礼履节,没身不移,虽处草莱,行合古迹,宜赐美名,以显风操。其标墓旌善,号曰贞女。”
又曰:勃海封卓妻,彭城刘氏女也。成婚一夕,卓官於京师,後以事伏法。刘氏在家,忽然梦想,知卓已死,哀泣不辍。诸嫂喻之不止,鞠挟,凶问果至,遂愤叹而死。时人比之秦嘉妻。中书令高允念其义高而名不著,为之诗。
又曰:平原俞阝县女子孙男玉,夫为零县民所杀。追执雠人,男玉欲自杀之,其弟止而不听。男玉曰:“女人出适,以夫为天,当亲自复雪,云何假人之手!”遂以杖殴杀。有司处死以闻,显祖诏曰:“男玉重节轻身,以义犯法,缘情定罪,理可原,其特恕之。”
《隋书》曰:杨庆,王世充以兄女妻之,署荥州刺史。及世充将败,庆欲将其妻同归长安。其妻乃告之曰:“国家以妾奉箕帚於公者,欲以申厚意,结公心耳。今叔父穷迫,家国将危,而公不顾婚姻,孤负付嘱。为全家之计,非妾所能责公也。妾若至长安,则公家一婢耳。何用妾为?愿得送还,君之惠也。”庆不许。其妻遂沐浴靓妆,饮药而死。庆遂归大唐,为宜州刺史。
又曰:玄务光母者,范阳卢氏女也。少好读书,造次以礼。盛年寡居,诸子幼弱,家贫不能就学,卢氏每亲自教授,勖以义方,世以此称之。仁寿末,汉王谅举毙薮,遣将綦良往山东略地。良以务光吻记室。及良败,慈州刺史上官政薄务光之家,见卢氏,悦而逼之,卢氏以死自誓。政为人凶悍,怒甚,以烛烧其身。卢氏执志弥固,竟不屈节。
又曰:孝女王舜者,赵郡王子春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