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三齐略》曰:荥阳有免井,汉沛公避项羽追,逃于井中,有双鸠集其上,人云,沛公逃入井。羽曰:“井中有人,鸠不集其上”。遂下道,沛公遂免难。後汉世元日放鸠,盖为此也。
《列子》曰: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鸠於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欲放之,故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而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不遍不相捕矣。”简子曰:“善。”
《孔丛子》曰:邯郸民以正月旦献雀于赵王而缀以五彩。王大悦。申叔告子顺,子顺曰:“王何以为也?”对曰:“正旦放之,求有生也”。子顺曰:“此委巷之鄙事,非先王之法,且又不顺。夫雀者,取其名则宜授之於上,不宜取之於下。一国之主受民雀,将何悦焉?”
《淮南子》曰:以日冬至数至来岁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满五十日,日减一升;有余日,日益一升。(《四时纂要》曰:此占最有据也。)
《世说》曰:元帝正会,引王丞相登御床,王公固辞,中宗引之弥苦。文献曰:文献,王导谥。“太阳与万物同辉,臣下何以瞻仰!”乃止。
又曰:陶公作荆州时,敕船官使锯木屑,不限多少悉藏之,时咸不解此意。後正会值积雪,会日始晴,厅事前除雪地甚润湿,於是悉用木屑覆之,都无所妨。
《桂阳列仙传》曰:成武丁正旦大会,以酒沃庭中,有司问其故。对曰:“临武县失火,以酒救之。”遣验果然。
又曰:永宁元年,西南夷献乐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时元会作之於庭,安帝与群臣观,大奇之。惟陈禅独离席,曰:“帝王之庭,不宜作夷狄伎。”
《荆楚岁时记》曰:元日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恶鬼也。山魈,按《神异经》在西方深山中,长尺余,犯人则病,畏爆竹声。又俗爆竹燃草,起于庭燎。
又曰:元日至於月晦,民并为醵幸食,名又似之矣。出钱为醵,出食为芯狗置鳌V篱嗣为博射,《艺经》为掷博。
又曰:元日镂悬苇炭桃棒门户上,却疠疫也。
又曰:元日服桃汤,桃者五行之精,厌伏邪气,制百鬼。今人进屠苏酒、胶牙饧,盖其遗事也。
又曰:正月一日,三元之日也,(元,始也。)鸡鸣而起。案《周书纬通卦》云:“鸡,阳鸟也,以为人候四时,使人得以翘首结带正衣常也。(注云:案《礼□内则》云,子事父母,妇事姑舅,鸡初鸣,咸盥氵敕栉纟丽笄,则惟其常,非独此日,但元正之朝存亡庆吊,官有朝贺,私有祭享,虔恭宜早,特重于余辰,所以标而异焉。)先於庭前爆竹,帖画鸡或斫镂五彩及土鸡于户上。
庄周云:有挂鸡于户,悬苇炭于其上,树桃其旁而鬼畏之。
《括地图》曰:桃都山有大桃树,盘屋三千里,上有金鸡,日照此则鸣。下有二神,一名郁,一名垒,并执苇索以伺不祥之鬼,得则杀之。
又曰:《崔氏月令》云:过腊一日,是谓小岁,拜贺君亲,进椒酒,从小起。按成子安《椒花铭》曰:“肇惟岁首,月正元日,厥味惟新,蠲除百疾。”是知小岁用之。
周处《风土记》曰:元日造五辛盘,正元日五荤炼形。注曰:五辛所以发五藏气。
《庄子》曰:春月饮酒茹葱,以通五藏。
又曰:乃有鸡子,五荤练形。(正旦皆当生吞鸡子一枚,谓之练形,又晨食五辛菜,以助发五藏气。)
又曰:《玄中记》曰:“今人正朝作两桃人立门旁,以雄鸡毛置索中,盖遗象也。”
应劭《风俗通》曰:有桃人苇炭画虎郁垒,以此鬼食虎,今或画虎於门,此并其事。猛兽之声,有如爆竹。
《神异经》云:西方深山中有人焉,其长尺余,性不畏人,犯之令人寒热,名曰山魈。以竹著火挂毕,(音必,扑也。)而山魈惊惮。《玄黄经》云,谓此鬼是也,俗人以爆竹起于庭燎,不应滥於王者。(魏时人问议郎董勋云:今正腊月门前作烟火桃人绞索松柏杀鸡着门户逐疫,礼也?勋答云:礼,十二月索室逐疫衅门户磔鸡。汉火行,故作火助行气。桃,鬼所恶,画作人首,可以有所收缚,不死之祥。勋又曰: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羊,四日为猪,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正旦画鸡於门,七日帖人於帐,当为此日。今一日不杀鸡,二日不杀狗,三日不杀羊,四日不杀猪,五日不杀牛,六日不杀马,七日不行刑,亦此义。但古乃磔鸡今畏鬼,今则不杀,未知孰是。北间人于此日向辰至门前呼牛马鸡畜令来,乃置粟豆于灰散之宅内,云以招牛马,未知所出也。)于是,长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贺,进椒酒,饮桃汤及柏,故以桃汤柏叶为酒。(董勋云,俗以岁首用椒酒、椒性芬香,人中为药,咒而饮之,亦一时之礼。故于此日采椒花以贡尊者。晋海西令又问董勋曰:俗人正日饮酒,先饮小者何也?勋云:俗人小者得岁,先酒贺之,老者失岁,故後与酒,然则从小起,意在于斯乎?其敷子散出葛洪《炼化篇》,方用柏子人,麻人,细辛、干姜、附子等分为散,井花水服之。又方,江夏刘次卿受弹鬼丸方,武都雄黄丹砂二两五钱,合捣净五两蜡和令调如弹丸。正月旦令男左女右带之。又云,敷子散出胡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