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之。”
《後汉书》曰:张重,字仲笃。明帝时举孝廉。帝曰:“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吏。”帝曰:“日南郡人应向北看日。”答曰:“臣闻雁门不见垒雁为门,金城郡不见积金为郡,臣虽居日南,未尝向北看日。”
应劭《汉官仪》曰:太山东南,名曰日观。日观,鸡鸣时见日。
《魏志》曰:程立梦登太山,捧日。立以白太祖,太祖遂加日於立上,因改名“昱”。
《晋书》曰:荀爽曰:“日下荀鸣鹤。”
《晋阳秋》曰:建武元年,三日并出。
《三齐略》曰:秦始皇作石桥於海上,欲过海看日出处。有神人驱石去不速,神人鞭之皆流血。今石桥犹赤色。
李尤《九曲歌》曰:年岁晚暮日已斜,安得壮士翻日车。
日蚀
《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凡日食,天子伐鼓于社,责上公也。啬夫,主币之官,驰取币礼天神。众人走,供救日食之百役也。)
《礼记□昏义》曰:男教不修,阳事不得,谪见於天,日为之蚀。是故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荡天下之阳事。
《传》曰:鲁昭公十七年,日有蚀之。祝史请用币。叔孙昭子曰:“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伐鼓於社;诸侯用币於社,伐鼓於朝。礼也。”
又庄二十五年曰:夏六月辛未朔,日有蚀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蚀之,於是乎用币于社,伐鼓於朝。注曰:“日蚀,历之常也。然食於正阳月,则诸侯用币於社,请救於上,公伐鼓於朝,退而自责,以明阴不宜侵阳,臣不宜掩君。”
《公羊传》曰:六月辛未朔,日有蚀之,以朱丝萦社。或曰协之,或曰为暗,恐犯之,故萦之。社者土地之主,日者土地之精,上敷於天而犯日,故朱丝萦之,助阳抑阴。
《狭捍》曰: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三兵、三鼓。大夫击柝。凡有声,皆阳事也,以厌阴气也。
《论语》云:日月之蚀,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汉书》曰:黄琬祖父香为魏郡守,时日蚀而京师不见。魏郡乃表日食之状,帝问:“日所食多少?”香久而无对。琬年七岁,在傍谓香曰:“何不言日食之馀,如月之初?”遂用其言答诏。
《汉书》曰:日者,德也。故日蚀则修德。
又曰:刘宠、郑弘、徐稹⒄韵病⒂菅硬⑽三事,以日蚀免官。
《淮南子》曰:麒麟斗则日月蚀。许慎注曰:“麒麟,犬角之兽,故与日相符。”

《释名》曰:晷,规也,如规画也。
《说文》曰:晷,日影也。
《周礼□地官》曰: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土圭,所以致四时日月之景也。测犹度也。不知广深故曰测。郑司农云:测土深谓南北东西之深也。日南谓立表处,太南近日。日北谓立表处,太北远日。景夕谓日趺景乃中立表处,太东近日。景朝谓未中而景中立表处,太西远日。玄谓昼漏半而置土圭表阴阳,审其南北焉。景短於土圭谓之日南,是地於日为近南,景长於土圭谓之日北,是地於日为近北。东於土圭谓之日东,是地於日为近东。西於土圭谓之日西,是地於日为近西。如是则寒暑阴阳风雨偏而不和,是未得其所求。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
《易通卦验》曰:冬至晷长丈三尺,(郑玄注曰:晷者,所立八尺表阴也。三尺,长之极也。)春分晷长七尺二寸四分,夏至晷长尺有四寸八分,秋分晷长二寸四分。
又曰:冬至之日,树八尺之表,日中视其晷。晷如度者,则岁美,人民和顺;晷不如度者,则其岁恶,人民为伪言,政令不平。晷进则水,晷退则旱。
《晋太康记》曰:河南阳城县,是为土中,夏至之景,尺有五寸,所以为候。
《南越志》曰:日南,五月立表望之,日在表北,景居南。
《风土记》曰:郑仲师以为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一云阳地城,一云洛阳。
《淮南子》曰:建木在都广,(南方山名。)众帝所自上下,日中无景,盖天地之中。(日中时,日直无晷,故曰地中。)
《山海经》曰:长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是神也,主司反景。(日西入则景反东照,言司察之也。)郑康成谓移一寸,於地千里,景尺五寸,於南戴日下,万五千里。然则千里寸景,已课不效。交州大榷去洛九千余里,盖水陆曲,非论景度径意也。推直考实,其五千乎?昔交州主簿学士孙悚云:“已常立表效景,景在表南,岂古郡以日南为名者,其斯义乎?”此郡又有北景县,北比二字既相似,音又相近,加以蛮土舌软声浅,事在可疑。

《释名》曰:月,阙也,言满则复缺也。
又曰:朔,月之名也;朔,苏也,月死复苏生也。晦,尽之名也。晦灰也,火死为灰,月光尽似之也。弦,月半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张弓弦也。望,月满之名也,日月遥相望也。
《说文》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