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二千三百八十三口
庐州府人户四万八千七百二十户人口三十六万
七千二百口
凤阳府人户七万九千一百七户人口四十二万七
千三百三口
淮安府人户八万六百八十九户人口六十三万二
千五百四十一口
扬州府人户一十二万三千九十七户人口七十三
万六千一百六十五口
徽州府人户一十二万五千五百四十八户人口五
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四口
宁国府人户九万九千七百三十二户人口五十三
万二千二百五十九口
池州府人户三万五千八百二十六户人口一十九
万八千五百七十四口
太平府人户三万九千二百九十户人口二十五万
九千九百三十七口
安庆府人户五万五千五百七十三户人口四十二
万二千八百四口
广德州人户四万四千二百六十七户人口二十四
万七千九百七十九口
徐州人户二万二千六百八十三户人口一十八万
八百二十一口
滁州人户三千九百四十四户人口二万四千七百
九十七口
和州人户九千五百三十一户人口六万六千七百
一十一口
又按会典二十六年定凡各处户口每岁取勘明白
分豁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总数县报于州州类总报
之于府府类总报之于布政司布政司类总径达户
部立案以凭稽考仍每十年户部具奏行移各布政
司府州县攒造黄册编排里甲分豁上中下三等人
户遇有差役以凭点差若有逃移者所在有司必须
穷究所逃去处移文勾取赴官依律问罪仍令复业
又按会典二十六年定凡各处有司十年一造黄册
分豁上中下三等人户仍开军民匠等籍除排年
里甲依次充当外其大小杂泛差役各照所分上中
下三等人户点差
成祖永乐元年令选各处殷实大户充北京富户
按明会典永乐元年令选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四川
广东广西陕西河南及直隶苏松常镇扬州淮安庐
州太平宁国安庆徽州等府无田粮并有田粮不及
五石殷实大户充北京富户附顺天府籍优免差役
五年
永乐十九年令覆审逃户准于所在官司收籍
按明会典十九年令原籍有司覆审逃户如户有税
粮无人办纳及无人听继军役者发回其余准于所
在官司收籍拨地耕种纳粮当差其后仍发回原籍
有不回者勒于北京为民种田
宣宗宣德三年令应当富户之家再免二丁杂役以
备供送
按明会典宣德三年令应当富户之家所在官司再
免二丁杂泛差役以备供送
宣德五年奏准逃户已成产业许告官寄籍其余逃
民及窝家俱发充军容隐者照例坐罪
按明会典五年奏准逃户已成产业每丁种有成熟
田地五十亩以上者许告官寄籍见当军民匠等
差及有百里之内开种田地或百里之外有文凭分
房趁田耕种不原籍粮差或远年迷失乡贯见住
深山旷野未经附籍者许所在官司取勘见数造册
送部查考其余不回原籍逃民及窝家俱发所在卫
所充军照例拨与田地耕种办纳子粒若军卫屯所
容隐者逃民收充本卫所屯军窝家并余人等照隐
藏逃军榜例发边卫充军该管军卫有司官吏旗军
邻里容隐者照例坐罪若逃军诈作逃民许限内自
首各还原卫所著役限外不首者逃军并窝家亦照
榜例问断
宣德六年定富户在京入籍逃回原籍罪
按明会典六年令富户在京入籍逃回原籍或躲避
他处顺天应天府官查出申部令所在官司实时挨
究解发若亲邻里老知者许于官司出首免罪本人
能自首赴京者亦免罪若知而不首及有司占t不
发即便究问正犯发口外充军事故死绝等项各该
官司照数佥补
英宗正统元年令犯死罪官吏收籍顺天府又令各
处府州县造逃户周知文册送巡抚并清军御史处
督令复业
按明会典正统元年令刑部都察院所犯死罪官吏
及粮长大户免运收籍顺天府其原佥富户有病
故者免佥补
凡逃户正统元年令山西河南山东湖广陕西南北
直隶保定等府州县造逃户周知文册备开逃民乡
里姓名男妇口数军民匠等籍及遗下田地税粮
若干原籍有无人丁应承粮差若系军籍则开某卫
军役及有无缺伍送各处巡抚并清军御史处督令
复业其已成家业愿入册者给与户由执照仍令照
数纳粮若本户原有丁多税粮十石以上今止存一
二丁者认种地五十亩原籍有人办粮者每人认种
地四十亩俱照轻租民田例每亩起科五升三合五
勺原系军匠籍者仍作军匠附籍该卫缺人则发遣
一丁补役该轮班匠则发遣一丁当匠原籍民籍
者俱作民籍户免盐课量加税粮如仍不首虽
首而所报人口不尽或展转逃移及窝家不举首者
俱发甘肃卫所充军
正统二年令挨勘流民名籍
按明会典二年令各处有司委官挨勘流民名籍男
妇大小丁口排门粉壁十家编为一甲互相保识分
属当地里长带管若团住山林湖泺或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