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判部汇考
  晋
晋州置刺史别驾治中从事诸曹从事等员
按晋书职官志州置刺史别驾治中从事诸曹从事
等员所领中郡州上及江阳朱提郡郡各置从事一
人小郡亦置一人又有主簿门亭长录事记室书佐
诸曹佐守从事武猛从事等凡吏四十一人卒二十
人诸州边远或有山险滨近寇贼羌夷者又置弓马
从事五十余人徐州又置淮海凉州置河津诸州置
都水从事各一人凉益州置吏八十五人卒二十人
荆州又置盐佃督一人
  辽
辽制黄龙府判官兴中府判官
按辽史百官志云云
  宋
宋置诸州通判
按宋史职官志宋初惩五代藩镇之弊干德初下湖
南始置诸州通判命刑部郎中贾n等充建隆四年
诏知府公事并须长史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时
大郡置二员余置一员州不及万户不置武臣知州
小郡亦特置焉其广南小州有试秩通判兼知州者
职掌y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
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
职事修废得刺举以闻元佑元年诏知州系帅臣其
将下公事不许通判同管元符元年诏通判募职官
令日赴长官厅议事及都厅签书文檄南渡后设官
如旧入则贰政出则按县有军旅之事则专任钱粮
之责经制总制钱额与本郡协力拘催以入于户部
既而诸州通判有两员处减一员凡军监之小者不
置又诏更不添差其后或以废事请或以控扼去处
讲五年以后旋添置之除潭广洪州镇江建康成都
府见系两员外凡帅府通判并以两员为额余置一
员干道元年诏买马州军通判令茶马司依旧法奏
辟余堂除差人淳熙十四年利州路提刑言关外四
州通判乞自制置司奏辟所有金洋兴利文龙等州
通判乞送转运司拟差并从之
幕职官签书判官厅公事两使防团军事推判官节
度掌书记观察支使掌裨赞郡政总理诸案文移斟
酌可否以白于其长而罢行之凡员数多寡视郡大
小及职务之繁简初政和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
录建炎初复旧凡节度推判官从军额察推及支使
从州府名凡诸州减罢通判处则升判官为签判以
兼之小郡推判官不并置或以判官兼司法或以推
官兼支使亦有并判官窠阙省罢则令录参兼管凡
要郡签判及推官皆堂除余吏部使阙二广间许监
司辟差绍熙元年臣僚言广西奏拟签判多恩科癃
老乞行下转运司不许差年六十以上昏g之人嘉
定二年臣僚言监司有干官州郡有职官以供签厅
之职或非才不胜任则按刺易置可也今乃差兼签
厅者动辄三两员或四五员其余冗费与添差何异
乞将诸州郡所差兼签厅官并行住罢从之
诸曹官旧制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户
曹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司法参军掌议法断
刑司理参军掌讼狱勘鞫之事中兴诏曹掾官依旧
惟司理司法并注经任及试中刑法人干道以来间
以司户兼司法知录亦或兼职六年汪大猷言司户
初官令专主仓库知录依司理例以狱事为重不兼
他职从之仍依知县格法铨量如有老疾昏g难任
事者即从本州知通于判司簿尉内选经一考以上
无罪犯晓法人对换绍熙元年诏不曾铨试人不许
注授司法庆元五年臣僚言司理狱事烦重宜优其
举主照提刑司合举主三员以上许间岁举狱官一
员嘉定中申明年满六十不许为狱官之令仍不许
恩科人注授
真宗景德四年秋七月壬申增置开封府判官一员
按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仁宗天圣三年秋七月戊子诏诸路转运使察举通
判之不任职者
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哲宗元佑五年二月丁酉罢诸州军通判奏举改官
按宋史哲宗本纪云云
徽宗崇宁三年八月庚子诏诸路通判增入主管学
事四字
按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丁卯罢开封诸州军府通判二
员者省其一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建炎四年六月辛巳罢诸州添差通判职官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绍兴三年五月乙丑罢诸州在任所辟通判
按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孝宗干道四年诏未历亲民之任者授通判之职
按宋史孝宗本纪干道四年冬十月乙未臣僚言天
下之事必历而后知试而后见为县令者必为丞簿
为郡守者必为通判为监司者必为郡守皆有差等
自今职事官吏局务官必任满方许求外未历亲民
任使即未得拟州郡且授通判诏从之
  金
金诸总管府判官并诸府判官之制
按金史百官志诸总管府副都总管一员所掌与同
知同总管判官一员从六品掌纪纲总府众务分判
兵案之事府判一员从六品掌纪纲众务分判户礼
案仍掌通检推排簿籍
诸府府判一员从六品掌纪纲众务分判吏户礼案
事专掌通检推排簿籍
  明
各府通判一员后通判因事忝革无定员
按明会典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