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所当
参究以儆诈冒者也伏乞敕下该部即行山东江西
抚按复令所属司府县学衙门虚心秉公毋以近经
题衮为嫌务查曾氏族谱拘集合族对理取具三氏
并各干公结实实应袭嫡支送部另题请夺庶世袭
永杜后争恩荫不致冒袭虽所谓爱理法即所以爱
先贤也奉圣旨该部知道
按滋阳县志邑人吏科都给事中刘不息为遵明旨
重始爵以斥奸邪以正大贤后裔事臣等窃惟治道
以崇儒为重人臣以君命为尊始封已定奚啻左券
弗可易也岂意纪纲大明之时而有此覆盆之□哉
臣等待罪该科谊不容嘿谨以耳目所闻见者披沥
为我皇上陈之谨按先贤曾参山东嘉祥人也其孙
曾据因汉末兵乱携家过江寓江西之豫章吉阳郡
迄今二千余年矣幸荷世庙悯念斯文崇重祀典以
曾子与颜孟同而庙祀与颜孟异是以嘉靖十三年
间礼部移文遍求天下但系曾氏子孙虽极其□远
有可征据者亦在所求臣等仰思世庙推恩之意为
曾氏世代绵远但得曾子之后即可以奉祀矣比时
曾质粹曾嵩曾衮俱在也衮嵩若于世代为嫡自当
庆此遭逢之非偶而上应君命除坟庙矣何徐提学
面鞫之则曰生长南方不乐北徙夫果曾氏之嫡也
何为不愿北耶嵩衮而果不欲北也则于君命祖茔
若秦越相视邈不关心而伦理恩义咸泯绝矣独曾
质粹首承礼部访求之檄捧江西起送之文破家
北迁间关赴部遂奉圣旨既勘得曾质粹系先儒曾
子之后准照颜孟二氏例授翰林院五经博士仍与
世袭钦此大哉皇言不惟表章先儒于既往又杜绝
争弊于将来夫授以五经博士是质粹之前未有博
士也仍与世袭是质粹之子孙世袭也拟之建国封
侯之例质粹即始封之君也苟非自罹重罪虽朝廷
亦不得而轻废之也况其他乎岂期巨奸如曾衮者
恣钱神之贿属肆卖鬼之幻术朦胧冒袭欺君背旨
其罪有可胜诛者哉夫衮嵩之弟也嵩尚不可袭况
衮乎衮罢官也未官已不得袭况褫官者乎背祖而
不果北徙非孝也背命而争夺职官非忠也不孝不
忠之人而滥列儒官不惟无以示风化即使奉曾氏
之宗庙臣等不知守正诚确如先儒曾参者肯享其
祀否耶坐视于质粹未命之前而眇浩荡之鸿恩攘
夺于质粹既没之后而违已成之明命若衮者诚奸
巧之尤而欺罔之甚者矣如天理人心何哉臣等以
为明旨未下之前则庶不可以先嫡明旨既下之后
则不愿北徙者又安得以夺始授君命之后乎自明
旨己下而不愿北者虽嫡不嫡况世代寥远其所谓
嫡庶者又非明有征据者乎彼文书私约不过捏写
以欺罔天听耳即使果有之亦不过彼此私情敢与
君上之明旨抗耶不以君旨为可据而以私约为足
凭不以不愿北徙之情为实案而以酬劳为辞诸臣
之勘之覆者皆非也臣等咸不敢苛论矣万历元年
八月间科臣李盛春目睹衮等之争辨深恨曾衮之
奸邪具疏上渎荷蒙俞允臣等此时惟知以查质粹
之子孙应袭者为是而独勘曾嵩之子孙应袭者为
非夫何部议未定舍其是从其非致使曾质粹之嫡
孙继祖独抱□恨吁天悲号凡有人心不忍闻见岂
宜湛恩汪秽之时而乃有此向隅之泣耶臣等以为
继衮之是非不待辨而继祖之子与嵩之子其承袭
亦不必辨唯于世庙定之矣始官在质粹世袭在质
粹锡之于天子者自当传之于子孙孰得而夺之夺
之即背违成命矣今日衮既可以夺继祖焉保他日
无夺衮者出乎争者藉藉论者纷纷是弃朝廷之命
视世爵为奇货不亦上违世庙之殊恩下渎先儒之
庙祀乎近闻江西之勘又有以曾嵩之子枢承袭者
夫曾衮既革而嵩子承之是衮之奸不幸而不得行
于身犹幸而得行于侄何异于垄断之登而扬州之
鹤耶其于世庙明旨均为背矣伏乞我皇上敕下礼
部从公复议务遵成命勿泥前辙将曾继祖之子承
袭五经博士将曾衮革职以治其违命冒袭之罪庶
恩命出自朝廷而奸伪或有所惩矣奉圣旨是
万历十六年礼部请列曾氏子孙入三氏学改为四
氏学
按于慎行四氏学碑记万历十六年入曾子后裔盖
从御史毛公在之请也易名为四氏学
按嘉祥县志礼部一本巡历事竣敬陈补遍救弊之
略以备采择事该山东巡按毛在题前事奉圣旨该
部知道钦此抄出到部送司案呈到部除议各道之
分任九款系隶各衙门列上请圣裁定夺恭候敕下
臣等遵奉施行一开贤裔之均收前件臣等议得国
家设立三氏学优崇圣贤后裔亦以胥教诲而育才
俊也但止及孔颜孟而不及曾氏者缘曾子子孙流
寓江西至嘉靖年间奉钦依世袭博士始复还山东
依守坟庙今虽子孙微弱尚未蕃衍但均系先贤之
后教养作兴委不可独缺既经巡按御史毛在条陈
咨吏部知会并咨都察院转行巡按御史提学及各
衙门以后曾氏子孙果读书向方堪以作养者俱送
入该学其考选应试廪增起贡悉照三氏例施行至
于遇有朝廷大典礼与孔颜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