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更置州牧秩二
千石
按汉书成帝本纪云云 按朱博传何武为大司空
又与翟丞相方进共奏言古选诸侯贤者以为州伯
书曰咨十有二牧所以广聪明烛幽隐也今部刺史
居牧伯之位秉一州之统选第大吏所荐位高至九
卿所恶立退任重职大春秋之义用贵治贱不以卑
临尊刺史位下大夫而临二千石轻重不相准失位
次之序臣请罢刺史更置州牧以应古制奏可
哀帝建平二年夏四月罢州收复刺史
按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按朱博传博奏复御史大
夫官又奏言汉家至德溥大字内万里立置郡县部
刺史奉使典州督察郡国吏民安宁故事居部九岁
举为守相其有异材功效著者辄登擢秩卑而赏厚
咸劝功乐进前丞相方进奏罢刺史更置州牧秩真
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第补其中材则苟自
守而已恐功效陵夷奸轨不禁臣请罢州牧置刺史
如故奏可
元寿二年复以刺史为州牧
按汉书哀帝本纪不载 按百官表元寿二年复为

  后汉
光武帝建武十一年十二月初断州牧自还奏事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前书音义曰刺史每岁尽则入奏事京师今断
 之
建武十八年罢州牧置刺史
按后汉书光武帝本纪云云


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
 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三年更名牧秩二千
 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经
 王莽变革至建武元年复置牧今改置刺史
按百官志外十有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
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
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
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十二人
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诸州常以八月巡行
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
但因计吏皆有从事史假佐本注曰员职略与司隶
同无都官从事其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豫州部郡
国六冀州部九兖州部八徐州部五青州部六荆州
部七扬州部六益州部十二凉州部十二并州部九
幽州部十一交州部七凡九十八其二十七王国相
其七十一郡太守其属国都尉属国分郡离远县置
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世祖并省郡县四百余所后
世稍复增之


蔡质汉仪曰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
 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
 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
 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
 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
 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苛暴
 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
 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
 石子弟怙恃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
 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诸州刺史初除
 比诸持板揖不拜 胡广曰县邑囚徒皆阅录视
 参考辞状实其真伪有侵冤者即时平理也课第
 长吏不称职者为殿举免之其有治能者为最察
 上尤异州又状州中吏民茂才异等岁举一人所
 察有条应绳异者辄覆问之不茹柔吐刚也岁尽
 赍所状纳京师名奏事差其远近各有常会后不
 复自诣京师
灵帝中平五年改刺史初置牧
按后汉书灵帝本纪云云 按刘焉传焉字君郎江
夏竟陵人也鲁恭王后也肃宗时徙竟陵焉少任州
郡以宗室拜郎中去官居阳城山精学教授举贤良
方正稍迁南阳太守宗正太常时灵帝政化衰缺四
方兵寇焉以为刺史威轻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辄
增暴乱乃建议改置牧伯镇安方夏请选重臣以居
其任焉乃阴求为交址以避时难议未即行会益州
刺史郗俭在政烦扰谣言远闻而并州刺史张懿凉
州刺史耿鄙并为寇贼所害故焉议得用出焉为监
军使者领益州牧太仆黄琬为豫州牧宗正刘虞为
幽州牧皆以本秩居职州任之重自此而始
  晋
晋州置刺史有别驾治中佐之其从事主簿门亭长
录事记室书佐之属多寡有差
按晋书职官志州置刺史别驾治中从事诸曹从事
等员所领中郡州上及江阳朱提郡郡各置部从事
一人小郡亦置一人又有主簿门亭长录事记室书
佐诸曹佐守从事武猛从事等凡吏四十一人卒二
十人诸州边远或有山险滨近寇贼羌夷者又置弓
马从事五十余人徐州又置淮海凉州置河津诸州
置都水从事各一人凉益州置吏八十五人卒二十
人荆州又置监佃督一人
  宋
宋仍魏晋州设刺史以统诸郡
按宋书百官志刺史每州各一人黄帝立四监以治
万国唐虞世十二牧是其职也周改曰典秦曰监御
史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谓之刺史刺之为言犹
参觇也写书亦谓之刺汉制不得刺尚书事是也刺
史班行六条诏书其一条曰强宗豪右田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