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嫡子止许以庶子一人请
封镇辅奉国中尉不论嫡庶许封一子以上各袭职
如有生子数多不得尽封者照旧请名有志读书者
与民间俊秀子弟一体入学应举登名科甲者一如
王亲事例止作外官其他力田通工等业从便生理
可也如虑其力不能谋生宜量为给资亲王之子不
得封者年至十六赐之冠带给银六百两郡王之子
不得封者有志入学赐之衣巾与各子俱给银一百
两则或仕或不仕咸可无失所之虞倘其中更有游
荡废业者则譬诸家有不肖之子亦付之无可奈何
而已或曰如此则擅出城郭如国之明禁何哉然臣
尝稽之祖训&#无禁出城郭之文盖为近日放纵不
法者设也苟能各务生业谨守王度一有不检稍加
绳之虽出城何害或曰宗室有罪例不加刑今入仕
失职与交易愤争将刑之乎亦一切贷之乎臣谓宗
室不加刑责原非古道夫人情有欲所以平其情而
不乱者恃法耳今宗室有过不治以有司是导之乱
也且闻今之贫宗佣工隶卒无所不为匿名执役甘
心捶楚若显拔缙绅之列而巧受举劾之公分授四
民之业而平以市官之法此大公至正之道何辱之
有一议继嗣查得郡王无嗣止许本支奉祀不得援
兄终弟及之例近已申明人知共守惟亲王无子以
亲弟亲侄袭臣愚以为亲王之得封谓其为天子之
次子故崇以体貌不使与兄弟行辈大相悬绝且夫
子孙相继世守富贵固不必言但至乏嗣则统绪已
绝即以本支奉祀使香火不泯亦已矣而何为又使
亲弟亲侄继袭其爵哉请自今有绝嗣者止推一人
管理府事不得冒请复继王爵以别疏属查得国制
郡王六世孙以下世授奉国中尉夫奉国中尉之职
自亲王而推则七世矣自郡王而推则六世矣即自
奉国中尉而推世世不改则与国终始将万世矣臣
观祖庙之制亲尽则祧在祖宗且然而于卑属乃禄
及袒免以下不倒置乎今后奉国中尉授封再传而
下不必赐封止将所生第一子给银一百两使为资
本传至五世而止其余悉听自便一议主君查得郡
县主及郡县乡君随父之差等请封初不限其数之
多寡今男封既有限制合将亲王之女止封其三郡
王之女止封其二将军中尉之女各封其一主君之
禄俱各照旧外其选配仪宾既有职事诰命列之官
阶足为荣宠合将俸米免给以上各女有不尽封者
仍各给以婚资使为赡用出自亲王者给银二百两
出自郡王者一百两出自将军者八十两出自中尉
者五十两选配之婚听其自为生理其应举入仕者
悉授外任宗女宗&#除以前者勿论外以后各女&#
给银五十两之外不必另给冠服婚资一体听其自
便一议冒费查得冒妄子女擅婚子女革爵子女与
一应庶人既许其各从生理则口粮可以无给但其
间或有年长废弃及家贫无业者一概论革恐不聊
生合无将以前者俱各照旧外自今以后所生之子
各宜预为教训听其从便生理不必给以口粮一议
擅婚查得宗室婚礼例经本部再行覆请方许成婚
今各府擅婚最多皆不显言其弊假捏名色人各不
同彼既不肯自首而奏抄到部必不能违例题覆则
一切立案不行固其法之不得不然者也夫各宗格
于例而无由伸其愿臣等拘于法而难以徇其情乃
有老大未婚而饔飧不给种种苦抑不可胜述者矣
今莫若使各宗自首明言其为擅婚之子照旧给以
本等口粮士农工商仍听自便以后生者止许赐名
不必再给口粮听令从宜生理庶宗室有资生之路
而国家垂永久之图矣疏入上下其章礼部尚书高
仪言元佐所奏凿凿可行但事体重大臣等不敢擅
议请通行各王府将奏内事理虚心评议务求允当
条列以闻容臣等再会廷臣熟议上请宸断施行上
从之
隆庆四年立王府宗正命缙袭封肃王定王府军
校员役工食
按明大政纪四年夏四月以镇平王府镇国中尉睦
为周府宗正载堂赵府宙桢唐府载&#崇府各如
例从河南抚按官举也郑府及方城万安建德等官
宗室鲜少姑以其教授领之冬十月命肃府辅国将
军缙袭封为王仍支辅国将军禄礼部覆奏缙
以怀王从父例不得继袭此先帝独断皇上亲裁且
肃府初封甘州今徙兰州在内地不得称极边即选
择郡王贤者使理府事自足镇护不必变更条例上
不听竟封王盖太监陈洪入其贿为奥援部议不能
夺也
按明会典凡郡王厨校四年议准各郡王民校民厨
不分例前例后每位民校二十名每名征银十两民
厨二名每名征银八两其看坟民校有宫眷者准留
六名无宫眷者准留三名每名征银八两佥派送用
按续文献通考肃恭王贡S子真淤弘治四年封世
子嘉靖五年卒谥安和次子弼桄初封镇国将军嘉
靖十一年改封世孙十七年嗣赠其父曰靖隆庆四
年十一月肃府辅国将军缙既理府事乃谋袭爵
入赂内官陈洪嗾延长王真&#代奏礼部尚书殷士
儋以例却之旨曰极边重地须用亲王镇之士儋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