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中
以国除
祖训不载
凡郡王子孙有文武才能堪用者大宗正院具以名
闻朝廷考验授官升转如常选法如或有犯宗正院
取问明白具实闻奏轻则量罪降等重则黜为庶人
但明赏罚不加刑责
凡各王府有新生子女具生年月日并分嫡庶及生
母姓氏奏报本府抄出附注宗支簿籍遇该礼部行
查仍验各府造报玉牒文册相同回报施行
凡各王府亲王郡王将军中尉请名封袭封及出合
新封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并薨故等项奏报本
府抄出亦各附注宗支簿籍
凡亲王未之国除授长史等官吏部行本府转行各
府长史司取具到任日期及启王知会
凡各王府奏请禄米户部行本府查勘相同回报施

凡亲王出府兵部奏拨仪卫司群牧所等衙门官军
旗校人等随侍行本府转送各长史司启王知会在
外无行
凡各王府有郡王将军中尉及郡主县主郡君县君
乡君出合起造房屋奏行工部转行本府查勘相同
回报施行
凡纂修玉牒十年一次宣德三年奏准用翰林官一
员同本府经历于史馆内附写
嘉靖十七年奏准吏部拨监生十名承差六名办事
官八员吏十二名工部拨工匠办卓凳事完之日监
生人等仍留在府书写年终御览揭帖并办理一应
公务满日更替
二十四年题准玉牒总图仿古史世表之法以横格
分代数列书其名氏而各派所出之子孙则递书于
各派之下仍余下方以俟续书其图以帝系为统有
虽系长出而在藩封及国初追封为王者俱不以加
于帝系之前有长出而殇追授封号者惟册内载之
不以列于图
凡附注宗支弘治十年奏准吏部拨办事吏三名
凡玉牒纸札永乐二十二年奏准于司礼监关领表
背匠工部取用
洪熙元年奏准行司礼监别造纸札
嘉靖十七年令顺天府办纸札笔墨等物公用
凡本府印信于承差内选补知印一名
凡本府合用纸札弘治十年奏准于刑部关领印色
顺天府买办
正德十三年令纸札于刑部都察院分季关领
南京宗人府永乐十八年改本府为南京宗人府不
复降印惟改降经历司印与南京各衙门行移
世宗嘉靖二十四年更定玉牒之制
按春明梦余录明之玉牒至嘉靖重修其总图仿古
史世表之法以横格分代数列书其名氏而各}所
出之子孙则递书于各派之下仍余下方以俟续书
其图以帝系为统有虽系长出而在藩封及国初加
封为王者俱不以加书于帝系之前有长出而殇追
授封号者唯册内载之不以列于图盖从礼部之议
也礼部疏云嘉靖二十四年九月初一日内阁题玉
牒事宜臣等为照玉牒纪载宗支以垂万世系朝廷
重事其制不敢不倍加详慎其旧牒内有事当厘改
者理合开具上请臣等看得第一册内例有总图备
载天潢世系于首所以表帝王之统合同气之亲也
窃因世代未远人数未多有纸一面列书代氏而以
朱线各系所出之子孙于下但近年以来宗}蕃衍
已倍于前而数不下累万兹仍用前制不惟纸狭不
足备载而字迹微眇朱线纷乱难以寻检不无遗漏
混淆之弊况将来天支万代愈难增续臣等窃意略
仿古史世表之法以横格分代数而列书其名氏于
上其各派所出子孙则从而递书于各派之下庶世
次不紊一览可见仍余下方以俟后来增入臣等又
思得玉牒之修当以帝系为宗统其中有虽系长出
但不有天命位在藩封如懿文太子秦晋二王不敢
以加于成祖之前又有虽系长出但既殇而追受封
号如悼恭太子岳怀王哀冲太子惟当以册内载之
不敢立于图之前俱所以尊帝统也其无可妨如□
阳等王则仍书之又寿春王熙祖之长子仁祖之兄
也南昌诸王仁祖之长子太祖之兄也俱在太祖有
天下之后追封为王今靖江王则南昌王之后也以
太祖之圣子神孙视之则有堂仲之分旧图以列于
帝系之前今移置本支之后亦所以尊帝统也
皇清
大清会典宗人府
 国初于
 笃恭殿前列署十为诸王议政之所顺治九年设
  宗人府以和硕亲王或多罗郡王总领府事多
  罗贝勒为左宗正固山贝子为右宗正镇国公
  或辅国公为左右宗人掌
皇族之属籍以时修辑
玉牒纪载宗室子女嫡庶名封生卒婚嫁谥葬等事
  其正官有府丞属官有理事官副理官主事笔
  帖式其首领有经历建置沿革详见吏部官制
  顺治九年设宗人府以亲王郡王总理府事左
  右宗正或贝勒贝子左右宗人或分与将军兼
  摄俱由宗人府具题请

  正官
  汉府丞一员旧有觉罗启心郎一员汉军启心
  郎二员康熙十二年裁
  首领官
  满经历四员内满文二员满汉文二员汉经历
  一员
  属官
  满理事官六员
  满副理官六员
  满主事二员已上理事官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