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与冠带再历三年授吏目仍旧在厅用药
万历五年题准候九年考补吏目
锦衣卫医士三名嘉靖二十五年题准食粮医供役
六年以上者给与冠带
府军前卫医士二名
惠民局医士三名嘉靖九年奏准本局大使副使历
俸九年升本院吏目仍理大使副使事
会同馆医士二名嘉靖元年奏准历俸三年与冠带
再三年给食米一石又三年医治功多升授吏目仍
在馆办事其见役年久未授恩典而遭丁忧别故者
止令一人兼管俱有事故借拨一名扣g役过月日
抵作本院实历之数不许夤缘补缺
大慈恩寺医士三名
宣府医士一名
紫荆关医士二名
居庸关医士一名
龙门千户所医士一名
万全右卫医士一名
怀来卫医士一名
山海关医士一名
广宁卫医士二名
寺子谷医一名
开原医士一名
永宁卫医士一名
独石医一名
倒马关医士一名
白羊口医士一名
凡医士俱以父祖世业代补或令在外访保医官医
士以充其精通医术者本院奏进圣济殿供事
凡年终考试礼部止与分别等第量行惩责其冠带
食粮供事等例俱候三年一次题请施行
凡该院大小官医俱问将素问难经本草□经□诀
及本科紧要方书熟读详解待各考满到部及考试
之时于内出题令其默写登答如不能通除医士医
生照前施行外若系考满官发回讲习半年再考
凡天下府州县举到医士堪任医官者俱从礼部送
本院考试仍委该司官一员会考中者送吏部选用
不中者发回原籍为民原保官吏治罪
凡军中马病本院给与药饵
凡医士医生俱以世业子弟习学考选分拨各科
凡医士医生月粮照太医院例
按明一统志太医院在钦天监南生药库附焉外有
惠民药局亦隶之
太祖洪武二十六年定考试太医院制
按明会典凡阴阳医术洪武二十六年定移太医院
钦天监考试如果堪用照例具奏引选其不堪用者
将原举官吏依贡举非其人律付考功司纪录本人
放回
宣宗宣德三年令惠民局给医药
按明会典宣德三年令天下军民贫病者惠民药局
给与医药
宪宗成化十年定医士医生食粮
按明会典凡医士医生食粮成化十年奏定医士有
家小者月支米七斗无者五斗医生有家小者四斗
无者三斗
成化十八年复令考中医士量纳应用纸札
按明会典凡本院合用纸札俱令府州县举到医士
考中者量纳应用后革成化十八年奏准仍旧
孝宗弘治二年更定医役应免丁差
按明会典凡本院取充医役者洪武以来例免原籍
民差弘治二年令御药房供事者免二丁本院应役
者免一丁
弘治五年更令考试医家子弟之制
按明会典凡医家子弟弘治五年奏准查照旧例选
入本院推堪任教师者二三人教习医术每季考试
三年或五年堂上官一员同医官二员考试通晓本
科者收充医士食粮当差未通晓者仍令习学一年
再试三试不中者黜之若五年考试成材者多其教
师奏请量加升授
弘治十六年命提学官考试医学官生
按明会典十六年奏准各府州县医学官生提学官
按时考校进退遇有太医院医士医生及本处医官
员缺于内保送选用
世宗嘉靖六年更定考选医官之制
按明会典嘉靖六年奏准考校医士除艺业不通及
老疾者俱为民其年壮可进者俱令教师教习定与
课程一年四考约有成材礼部会考分别等第一等
送御药房供事原系本房者量授职事二等给冠带
发回本院办事原奉例冠带者与支杂职俸给三等
照常当差良医大使有缺于二等三等内考送吏部
铨补在外人役医业精通者一体收考量为取用
嘉靖十年定考选南京各营药局之制
按明会典凡南京各营该用药饵俱发医士随病供
应嘉靖十年议准每营各置药局从南京礼部督同
本院考选精通艺业医士一人在局提调待三年无
过给与冠带九年无过送吏部铨授署吏目仍前提
调其各局药材俱从南京礼部札行本院解发
嘉靖十二年定考试选补医官例
按明会典十二年议准本院医士医生不分新旧不
许立定顶补教习名色通令学习本业按季考试每
年终呈送礼部委该司会同考校验其有无进益如
无进益量加惩治甚者住支月粮其有畏避考校托
故旷役者一体究治三年满日通送礼部督同本院
堂上官出题严考分为三等一等送御药房供事二
等给与冠带与三等俱发本院当差遇有御医员缺
将本房一等人员送部再考择其术业精通操履端
谨者御医于吏目内铨补吏目于医士内铨补遇有
良医大使等项员缺于二等人役内如前考补定拟
职事咨送吏部照缺填注若将不系御药房供事人
员朦胧推举者听礼部究参
嘉靖十三年定岁办药材额数
按明会典凡天下岁办药材俱于出产地方}纳永
乐以后额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