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朕今居太祖世祖所居之位凡省台百司庶政
询谋佥同恳胨奏以告于朕军务机密枢密院当
即以闻毋以夙夜为间而稽留之其他事务果有所
言必先中书院台其下百司及□御之臣毋得隔越
陈请宜宣谕诸司咸俾闻知 按文宗本纪二年冬
十二月辛亥趣内外已授官者速赴任
至顺元年从台臣请以十二章计官吏赃罪
按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冬十月壬申御史台臣
言内外官吏令家人受财以其干名犯义罪止四十
七解任今贪污者缘此犯法愈多请依十二章计赃
多寡论罪从之
至顺二年夏敕百司勤事诏谕诸官吏在职役为人
行赇之罪冬命议朝官省觐之制
按元史文宗本纪二年夏五月丙申敕在京百司日
集公署自晨及暮毋废事六月癸亥诏诸官吏在职
役或守代未任为人行赇关说即有所取者官如十
二章论赃吏罢不叙终其身虽无所取讼起灭由己
者罪加常人一等冬十二月癸丑河南河北道廉访
副使僧家奴言自古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今官于
朝者十年不省觐者有之非无思亲之心实由朝廷
无给假省亲之制而有擅离官次之禁古律诸职官
父母在三百里于三年听一给定省假二十日无父
母者五年听一给拜墓假十日以此推之父母在三
百里以至万里宜计道里远近定立假期其应省觐
匿而不省觐者坐以罪若诈冒假期规避以掩其罪
与诈奔丧者同科御史台臣以闻命中书省礼部刑
部及翰林集贤奎章阁议之
顺帝至正九年定守令督摄之法
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九年夏五月丙辰定守令督
摄之法路督摄府府督摄州州督摄县
至正二十年诏权摄官非朝廷允许不得之任
按元史顺帝本纪二十年秋八月甲辰诏诸处所在
权摄官员专务渔猎百姓今后非朝廷允许不得之

  明
明太祖御制到任须知令官员关领赴任
按明会典关给须知 太祖高皇帝御制到任须知
冠以□谕令凡除授官员皆于吏部关领赴任务一
一遵行毋得视为文具盖示人以入官之法也 □
谕授职到任须知士人未官不可不知受任应行之
事但肯于闲中先知到任须知明白为官之道更有
何加若提此纲领举是大意以推之诸事无有不知
办与不办若人懒于观是纲领虽是聪敏过人为官
之事亦不能成若能善读勤观则永保禄位事不劳
而疾办此书所载学生及野人辈皆可预先讲读以
待任用且五经四书修身为治之道有志之士固已
讲习此书虽粗俗实为官之要机熟读最良故兹□
谕 授职到任须知目录一祀神二恤孤三狱囚四
田粮五制书榜文六吏典七吏典不许那移八承行
事务九印信衙门十仓库十一所属仓□库务十二
系官头匹十三会计粮储十四各色课程十五鱼湖
十六金银□十七窑冶十八盐□十九公廨二十系
官房屋二十一书生员数二十二耆宿二十三孝子
顺孙义夫节妇二十四官户二十五境内儒者二十
六起灭词讼二十七好闲不务生理二十八祗禁弓
兵二十九犯法官吏三十犯法民户三十一警迹人
凡到任那一日便问先任官首领官六房吏典要诸
物诸事明白件数须知 祀神有几各开 祭祀国
之大事所以为民祈福各府州县每岁春祈秋报二
次祭祀有社稷山川风云雷雨城隍诸祠及境内旧
有功德于民应在祀典之神郡厉邑厉等坛到任之
初必首先报知祭祀日期坛□几所坐落地方周围
坛垣祭器什物见在有无完缺如遇损坏随即修理
务在常川洁净依时致祭以尽祀神之诚 养济院
孤老若干各开 养济院见在孤老月支粮米岁支
布匹逐一开报须亲自点视给赐毋致失所以副朝
廷存恤之意 见在狱囚若干已未完各开 刑狱
者死生所系实维重事报祀神之次即须报知本衙
门见禁罪囚议拟已完若干见问若干其拟议已完
者虽系前官之事亦宜详审决放见问者到任尤宜
究心中间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体重轻何者事证
明白何者取法涉疑明白者即须归结涉疑者更宜
详审期在事理狱平不致冤抑 入版籍官民田地
若干官粮民粮若干各开 版籍田粮政事之大故
祀神理狱之次即须报知此件中间须要分豁军民
匠僧道医儒等户各若干官田地若干民田地若
干每岁民间夏秋二税粮若干官田租粮若干各分
款项开报以备度量支用 节次圣旨制书及奉旨
榜文谕官民者若干曾无存者若干各开 为官之
道政治禁令所当先知须考求节次所奉圣旨制书
及奉旨意出给榜文晓谕官民事件逐一考究讲解
立法旨意已未施行中间或有损缺不存者须要采
访抄写如法收贮永为遵守 本衙门吏典若干各
开 分科办事在吏典之能否必须先报吏典总数
若干然后分豁六房某房司吏几名典吏几名备细
开报所该房分须令常川掌管考其所办事务验其
能否勤怠以示惩劝 各房吏典不许那移管事违
者处斩 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