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是无名也民之赀财是私贱也以私
贱无名之人豫公家有实之任公私混淆名实非允
由此而言谓不宜坐还从其主于事为宜无奴之士
不在此例若士人本检小人则小人有过已应获罪
而其奴则义归戮仆然则无奴之士未合宴安使之
输赎于事非谬二科所附惟制之本耳此自是辩章
二本欲使各从其分至于求之管见宜附前科区别
士庶于义为美盗制按左丞议士人既终不为兵革
幸可同宽宥之惠不必依旧律于议咸允吏部郎何
尚之议按孔右丞议士人坐符伍为罪有奴罪奴无
奴输赎既许士庶缅隔则闻察自难不宜以难知之
事定以必知之法夫有奴不贤无奴不必不贤今多
僮者傲然于王宪无仆者怵迫于时网是为恩之所
沾恒在程卓法之所设必加颜原求之鄙怀窃所未
谢殿中谓奴不随主于名分不明诚是有理然奴
仆实与闾里相关今都不问恐有所失意同左丞议
弘议曰寻律令既不分别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谪
者无处无之多为时恩所宥故不尽亲谪耳吴及义
兴适有许陆之徒以同符合给二千石论启丹书已
未问会稽士人云十数年前亦有四族坐此被责以
时恩获停而王尚书云人旧无同伍坐所未之解恐
莅任之日偶不值此事故邪圣明御世士人诚不忧
至苦然要须临事论通上干天听为纷扰不如近为
定科使轻重有节也又寻甲符制蠲士人不传符耳
令史复除亦得如之共相押领有违纠列了无等衰
非许士人闾里之外也诸议云士庶缅绝不相参知
则士人犯法庶民得不知若庶民不许不知何许士
人不知小民自非超然简独永绝尘&#者比门接栋
小以为意终自闻知不必须日夕来往也右丞百司
之言粗是其况如衰陵士人实与里巷关通相知情
状乃当于冠带小民今谓之士人便无小人之坐署
为小民辄受士人之罚于情于法不其颇欤且都令
不及士流士流为轻则小人令使征预其罚便事至
相纠闾伍之防亦为不同谓士人可不受同伍之&#
耳罪其奴客庸何伤邪无奴客可令输赎又或无奴
僮为众所明者官长二千石便当亲临列上依事遣
判偷五匹四十匹谓应见优量者实以小吏无知临
财易昧或由疏慢事蹈重科求之于心常有可愍故
欲小进匹数宽其性命耳至于官长以上荷蒙禄荣
付以局任当正己明宪检下防非而亲犯科律乱法
冒利五匹乃已为弘矣士人无私相偷四十匹理就
使至此致以明罚固其宜耳并何容复加哀矜且此
辈士人可杀不可&#有如诸论本意自不在此也近
闻之道路聊欲共论不呼乃尔难精既众议纠纷将
不如其已若呼不应停寝谓宜集议奏闻决之圣旨
太祖诏卫军议为允弘又上言旧制民年十三半役
十六全役当以十三以上能自营私及公故以充役
而考之见事犹或未尽体有强弱不皆称年且在家
自随力所能堪不容过苦移之公役动有定科循吏
隐恤可无其患庸宰守常已有勤剧况值苛政岂可
称言乃有务在丰役增进年齿孤远贫弱其敝尤深
至今依寄无所生死靡告一身之切逃窜求免家人
远逃胎孕不育巧避罗宪实亦由之今皇化惟新四
方无事役召之应存乎消息十五至十六宜为半丁
十七为全从之其后弘寝疾弘表屡乞骸骨上辄优
诏不许九年进位太保领中书监余如故其年薨时
年五十四即赠太保中书监给节加羽葆鼓吹增班
剑为十六人侍中录尚书刺史如故谥曰文昭公配
食高祖庙廷其年诏曰乃者三逆煽祸实繁有徒爰
初遵养暨于明罚外虞内虑实维艰难故太保华容
县公弘故卫将军华故左光禄大夫昙首抱义怀忠
乃情同至筹谋庙堂竭尽智力经营艰险简自朕心
国耻既雪尤膺茅土而并执谦挹志不命逾故用伫
朝典将有后命盛业不究相系殒落永怀伤叹痛恨
无已弘可增封千户华昙首封开国县侯食邑各千
户护军将军建昌公彦之深诚密谟比踪齐望其复
先食邑以酬忠勋又诏闻王太保家便已匮乏清约
之美同规古人言念始终情增凄叹可赐钱百万米
千斛世祖大明五年车驾游幸经弘墓下诏曰故侍
中中书监太保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华容文昭公弘
德猷光劭识明远故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太子
詹事豫章文侯昙首夙尚恬素理心贞正并绸缪先
眷契阔屯夷内亮王道外流徽誉以国图令勋民思
茂惠朕薄巡都外瞻览坟茔永言想慨良深于怀便
可遣使致祭墓所弘明敏有思致既以民望所宗造
次必存礼法凡动止施为及书翰仪体后人皆依仿
之谓为王太保家法虽历任藩翰不营财利薨亡之
后家无余业而轻率少威仪性又褊隘人忤意者辄
面加责辱少时尝樗蒲公城子野舍及后当权有人
就弘求县辞诉颇切此人尝以蒲戏得罪弘诘之曰
君得钱会戏何用禄为答曰不审公城子野何在弘
默然子锡嗣
  王敬弘
按宋书本传敬弘琅邪临沂人也同高祖讳故称字
曾祖晋骠骑将军祖胡之司州刺史父茂之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