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也熙陵未尝任此盖时相蔡京不学之过宣和七
年诏复置令亦虚设其名无有除者南渡后并省不

左仆射 右仆射掌佐天子议大政贰令之职与三
省长官皆为宰相之任大祭祀则掌百姓之警戒视
涤濯告洁赞玉币爵坫之事自官制行不置侍中中
书令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
侍中中书令职事政和中诏曰昔我神考训迪厥官
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
可改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元年诏依
元丰旧制复为左右仆射南渡后置左右丞相省仆
射不置
左丞 右丞掌参议大政通治省事以贰令仆射之
职仆射轮日当笔遇假故则以丞权当笔知印大祭
祀酌献荐馔进熟则受爵酒以授仆射旧班六曹尚
书下官制行升其秩为执政元丰五年五月诏左右
仆射丞合治省事是月御史言左右丞蒲宗孟王安
礼于都堂下马违法犯分安礼争论帝前神宗是之
令左右丞于都堂上下马自此始南渡后复置参知
政事省左右丞不置
左司郎中 右司郎中 左司员外郎 右司员外
郎各一人掌受六曹之事而举正文书之稽失分治
省事左司治吏户礼奏钞班簿房右司治兵刑工案
钞房而开拆制敕御史元丰六年都司置御史房主
行弹纠御史案察失职催驱封桩印房则通治之有
稽迟则以期限举催初于都司置吏设案而议者谓
台郎宰掾不当目为官司遂随省房分治所领之事
惟置手分书奏各四人主行校定省吏都事以下功
过及迁补之事元丰七年都司御史房置簿以书御
史六曹官纠察之多寡当否为殿最岁终取旨升黜
绍圣元年诏都司以岁终点检六曹稽违最多者具
郎官姓名上省取旨二年诏御史台察六曹稽缓违
失者送左司籍记宣和二年左司员外郎王蕃奏都
司以弥纶省闼为职事无不预今宰丞入省诸房文
字填委次第呈覆自朝至于日中或昏暮仅绝其势
不暇一一检阅细故而省吏径禀宰丞请笔以草检
令承从官赍赴郎官厅落日押字谓宜遵守元丰及
崇宁旧法诸房各具签帖先都事自点检次郎官押
讫赴宰丞请笔行下于是诏曰先帝肇正三省诏给
舍都司以赞省务今都司以旷官缘省吏强悍敢
肆侵侮自今违法事其左右司官尚书具事举劾建
炎三年诏减左右司郎官两员置中书门下省检正
诸房公事二员至次年检正省罢其左右司郎官依
旧四员绍兴三十二年诏尚书省吏房兵房三省枢
密院机速房尚书省刑房户房工房三省枢密院看
详赏功房尚书省礼房令左右司郎官四员从上分
房书拟隆兴元年诏左右司郎官各差一员干道六
年诏榷货务都茶场依建炎三年指挥委都司官提
领措置干道七年复添置右司郎官二人
榷货务都茶场
都司
提领
提辖官一员
京朝
官充
监场官二员
京选
通差
掌鹾茗香矾钞引之政令以通商贾佐国用旧
制置务以通榷易建炎中兴又置都茶场给卖茶引
随行在所榷货务置场虽分两司而提辖官监官并
通&#管干外置建康镇江务场并冠以行在为名以
都司提领不系户部经费建康镇江续分隶总领所
开禧初以总领所侵用储积钱令径隶提领所干道
七年提领所置干办官一员右提辖官与杂买务杂
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提辖并称四辖外补则为
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亦有径为杂监司或入三馆


干道间榷 市舶左藏王揖除坑务王除
 冶铸钱司淳熙间熊克自文思除校书郎
绍熙以后往往更迁六院官或出为添y有先后轻
重之异焉左藏封桩库
都司
提领
监官一员监门官一员
淳熙九年以都司提领初k非奉亲与军须不支后
或拨入内库或以供宫廷诸费亦以备振恤之用
提举修敕令自熙宁初编修三司令式命宰臣王安
石提举是后皆以宰执为之详定官以侍从之通法
令者充旧制二员宣和中增至七员靖康初减为三
员删定官无常员先是尝别修一司敕令大观三年
诏六曹删定官并入详定一司敕令所为一局
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
之利熙宁二年置以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
安石为之而苏辙程颢等亦皆为属官未几升之相
乃言条例者有司事尔非宰相之职宜罢之帝欲并
归中书安石请以枢密副使韩绛代升之焉三年判
大名府韩琦言条例司虽大臣所领然止是定夺之
所今不关中书而径自行下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
中书也五月罢归中书
三司会计司熙宁七年置于中书以宰相韩绛提举
先是绛言总天下财赋而无考较盈虚之法乃置是
司既而事多濡滞八年绛坐此罢相局亦寻废
编修条例司熙宁初置八年罢
经抚房专治边事宣和四年宰臣王黼主代燕之议
置于三省不复以关枢密院六年罢
提举讲议司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