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寺所断狱
审其轻重枉直不当罪则以法驳正之国初循旧制
以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之职复用两制官一员
判门下省事官制行始厘正焉凡官十有一侍中侍
郎左散骑常侍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左谏议大夫起
居郎左司谏左正言各一人先是中书人吏分掌五
房曰孔目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又有主事勾销
二房至是厘中书为三省分兵与礼为六房各因其
省之事而增益之门下凡分房十曰吏房曰户房曰
礼房曰兵房曰刑房曰工房皆视其房之名而主行
尚书省六曹二十四司所上之事曰开拆房曰章奏
房曰制敕库房亦皆视其名而受遣文书表状与供
阅敕令格式拟官爵封勋之类惟班簿本省杂务则
归吏房吏四十有九录事主事各三人令史六人书
令史十有八人守当官十有九人而外省吏十有九
人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守当官六人守阙守当官
十人元丰八年以门下中书外省为后省门下外省
复置催驱房元佑三年诏吏部注通判赴门下引验
应省台寺监诸司人吏四分减一复置点检房四年
又别立吏额绍圣二年守阙守当官门下中书省各
以百人尚书省百五十人为额四年三省吏员并依
元丰七年额
侍中掌佐天子议大政审中外出纳之事大祭祀则
版奏中严外办导舆辂诏升降之节皇帝斋则请就
斋室大朝会则承旨宣制告成礼祭祀亦如之册后
则奉宝以授司徒国朝以秩高罕除自建隆至熙宁
真拜侍中u五人虽有用他官兼领而实不任其事
官制行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职别置侍郎
以佐之南渡后置左右丞相省侍中不置
侍郎掌贰侍中之职省中外出纳之事大祭祀则前
导舆辂诏进止大朝贺则授表以奏祥瑞册后则奉
节及宝位与知枢密院同知枢密院中书侍郎尚书
左右丞为执政官南渡后复置参知政事省门下侍
郎不置
左散骑常侍 左谏议大夫 左司谏 左正言同
掌规谏讽谕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
省至百司事有违失皆得谏正国初虽置谏院知院
官凡六人以司谏正言充职而他官领者谓之知谏
院正言司谏亦有领他职而不预谏诤者官制行始
皆正名元丰八年谏议大夫孙觉言据官制格目谏
官之职发令今举事有不便于时不合于道大则廷
议小则上封若贤良之遗滞于下忠孝之不闻于上
则以事状论荐乞依此以修举职事八月门下省言
谏议大夫司谏正直合通为一诏并从之十月诏仿
六典置谏官员元佑元年二月诏谏官虽不同省许
二人同上殿后又从司谏虞策之请如独员许与台
官同对九月左右正言久阙侍御史王岩叟言国家
仿近古之制谏官六员方之先王已自为少望诏补
足无令久空职十月司谏王觌言自今中书舍人阙
勿以谏官兼权从之十一月岩叟又言近降圣旨两
省谏官各令出入异户勿与给事中中书舍人通实
欲限隔谏官不使在政事之地恐知本末数论列尔
寻诏谏官直舍仍旧八年诏执政亲戚不除谏官建
中靖国元年言者谓谏官论事惟凭询访而百司之
事六曹所报外皆不得其详遂诏谏官案计关台察
给事中四人分治六房掌读中外出纳及判后省之
事若政令有失当除授非其人则论奏而驳正之凡
章奏日录目以进考其稽违而纠治之故事诏旨皆
付银台司封驳官制行给事中始正其职而封驳司
归门下元丰五年五月诏给事中许书画黄不书草
着为令六月给事中陆佃言三省密院文字已读者
尚令封驳虑失之重复诏罢封驳房六年诏驳正事
赴执政&#议七年有旨举驳事依中书舍人封还词
头例既而令禀议如初给事中韩忠彦言给舍职位
颇均一则不禀白而听封还一则许举驳而先禀议
于理未允且朝廷之事执政所行职当封驳则已与
执政异自当求决于上尚何禀议之有诏从之绍圣
四年叶祖洽言两省置给舍使之互察今中书舍人
兼权封驳则给事中之职遂废诏特旨书读不回避
余互书判元符三年翰林学士曾肇言门下之职所
以驳正中书违失近日给事封驳中书录黄乃令舍
人书读行下隳坏官制有损治体愿正纪纲为天下
后世法重和元年给事中张叔夜言凡命令之出中
书宣奉门下审读然后付尚书颁行而密院被旨者
亦录付门下此神宗官制也今急速文字不经三省
而诸房以空黄先次书读则审读殆成虚设矣乞立
法禁从之凡分案五曰上案主宝礼及朝会所行事
曰下案主受发文书曰封驳案主封驳及试吏校其
功过曰谏官案主关报文书曰记注案主录起居注
其杂务则所分案掌焉绍兴以后止除二人或一人
起居郎一人掌记天子言动御殿则侍立行幸则从
大朝会则与起居舍人对立于殿下螭首之侧凡朝
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损益因革赏罚劝惩群臣进
对文武臣除授及祭祀宴享临幸引见之事四时气
候四方符瑞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皆书以授著作官
国朝旧置起居院命三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