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干。朝廷病其滥。住卖三年。仍追在京民间者毁抹。诸路民间闻之。一时争折价急售。至二十干。一纸而富家停榻。渐增至百余贯。有司以闻。遂诏已降度牒。量增价直。别给公据。以俟书填六年。又诏改用绫纸。依将仕郎校尉例。宣和七年。以天下僧道。逾百万数。遂诏住给五年。继更兵火。废格不行。南渡以后。再立新法。度牒自六十干。增为百干。淳熙初。增至三百干。又增为五百干。又增为七百干。然朝廷谨重爱惜。不轻出卖。往往持钱。入行都多方经营。而后得之。后又着为停榻之令。许容人增百干兴贩。又增作八百干。近岁给降转多。州郡至灭价以求售矣。

  (图书集成)神异典二氏部汇考卷上
d新纂续藏经第 册 No. (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二氏部汇考
  (图书集成)神异典二氏部汇考卷下

  金

  海陵天德元年。废度僧道 按金史海陵本纪。不载按续文献通考(云云)。

  章宗明昌元年。春正月戊辰。制禁自披剃。为僧道者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明昌二年。二月壬辰。敕亲王及三品官之家。毋许僧尼道士出入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明昌三年。敕释道拜父母。其礼数。一准常仪 按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三年。三月癸巳。尚书省奏。言事者为释道之流。不拜父母亲属。败害风俗。莫此为甚礼官言。唐开元二年敕云。闻道士女冠僧尼。不拜二亲。是为子而忘其生。傲亲而徇于末。自今以后。并听拜父母。其有丧。纪轻重及尊属。礼数一准常仪。臣等以为宜依典故。行之制可。

  承安元年。敕大定十五年。附籍僧尼道士女冠。年六十以上。并令受戒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元年。六月丁卯。敕自今长老太师大德。不限年甲。长老太师。许度弟子三人。大德二人。戒僧年四十。以上者度一人。其大定十五年。附籍沙弥。年六十以上。并令受戒。仍不许度弟子尼道士女冠。亦如之。

  承安二年。降僧道度牒。紫褐师德号。以助军储 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二年。夏四月。尚书省奏。比岁北边。调度颇多。请降僧道。空名度牒。紫褐师德号。以助军储。从之。

  泰和二年。十二月癸酉。以皇子日。放僧道戒牒三千 按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宣宗兴定二年。诏沿边诸州僧道。惟本处受度。听依旧居止外来者。遣入郡讥其出入 按金史宣宗本纪。兴定二年。冬十月戊午。尚书省言。获奸细叛亡。率多僧道。诏沿边诸州。惟本处受度。听依旧居止。来自河北山东。遣入内郡。讥其出入。

  元

  宪宗元年。夏六月。以僧海云。掌释教事。以道士李真常。掌道教事 按元史宪宗本纪(云云)。

  宪宗 年。召僧道二家。同诣上所辨析。以僧胜。敕道士樊志应等。削发为僧 按元史宪宗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世祖居潜邸时。宪宗有旨。令僧道二家。同诣上所辨析。二家自约。道胜则僧冠首而为道。僧胜则道削发而为僧。既而僧家胜。上遣近臣脱欢将道者。樊志应等十有七人。诣龙光寺削发为僧。焚伪经四十五部。天下佛寺。为道流所据者。二百三十七区。悉命归之。

  世祖中统二年。采访僧道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二年五月。遣王v于西川等路。采访僧道。八月赐庆寿寺。海云寺。陆地五百顷。

  中统三年。以星变。敕作佛事并设醮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三年。十一月乙酉。太白犯钩铃。丁亥敕圣安寺。作佛顶金轮。会长春宫。设金周天醮。

  至元三年。夏四月庚午。敕僧道。祈福于中都寺观。

  至元四年九月。癸丑。申严西夏中兴等路。僧尼道士之禁。

  至元七年。九月庚子。敕僧道。也里可温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为民。

  至元十二年。秋七月癸未。诏遣使江南。搜访僧道阴阳人等。

  至元十三年。六月庚午。敕西京僧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有室家者。与民一体输赋。

  至元十九年。冬十月己丑。敕河西僧道。也里可温有妻室者。同民纳税 按以上。俱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命作佛事设醮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五年。冬十二月。命亦思麻等。七百余人作佛事。坐静于玉塔殿。寝殿。万寿山护国仁王等寺。凡五十四会。天师张宗演。设醮三日。

  至元二十七年。春二月。顺州僧道士。四百九十一人。饥给九十日粮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九年。秋七月癸亥。也里嵬里沙沙尝签僧道儒。也里可温答赤蛮为军。诏令止隶军籍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成宗元贞元年。赐天师张与棣等玉圭。又赐帝师佛冠。为造宫塔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春二月。赐天师张与棣。宗师张留孙真人张志仙等十三人玉圭。各一制宝玉。五方佛冠赐帝师。三月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