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狐书曰:“赵盾弑其君”。盾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齐崔杼弑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又杀之。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楚王与右尹子革语,左史倚相趋而过。王曰:“良史也!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史记》曰:秦赵渑池之会,其君相为鼓瑟扣缶,皆命御史书之。是则周之列国,亦各有史官,书事记言,以裁讨典。不虚美,不隐恶;善以劝世,恶以示后,所以暴露成败,昭彰是非者也。遭秦灭学,官失其守。至汉武帝,始置太史令。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故司马谈父子世居此职,得撰《史记》。故《史记 太史公自序传》云:述陶唐以来至麟止,自黄帝始,原始察终,考之行事,著十二本纪,三十世家,十表,八书,七十列传,凡一百三十篇,成一家言,是也。《後汉书》云:班彪续司马迁后传数十篇,未成而卒;明帝命其子固续之。固以史迁所记,乃以汉氏继百王之末,非其义也。大汉当可独立一史,故上自高祖,下终王莽,为纪表传九十九篇,逮上之。十志未毕,扶风马续及其妹曹大家所成,今《汉书》是也。其后又有《东观汉记》。《後汉书》云:诏刘珍、陶、伏无忌等述于东观,谓之《东观汉记》。列传载记凡百二十篇是也。世以《史记》、班固《汉书》及《东观汉记》为三史矣。后三国分方,魏吴各有史官,蜀无其职。晋初,陈寿采集其事,谓之《三国志》,凡六十五篇。自兹厥后,世有史书,虽不及迁固所修,亦其次也。

  事对
  【方志 直文】《周礼》曰:外史掌四方之志。郑玄注曰: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勹弧!逗菏椤吩唬毫跸颉⒀镄劢猿魄ㄓ辛际分才。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
  【不虚美 谓实录】《魏志》曰:王肃对明帝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
  【司籍 掌书】《左传》曰:荀跞如周,籍谈为介。王谓籍谈曰:昔而高祖孙伯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周礼》。内史掌书王命而贰之。
  【记善 书过】《礼记》曰:五帝宪养气体而不乞言,有善则记之为妒贰!逗诗外传》曰:周舍对赵简子曰:“臣操牍秉笔,从君之后,伺君过而书之。”
  【帝书 王籍】《周礼》: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陆士衡《晋书 限断议》曰:三祖实终为臣,故书为臣之事,不可如传,此实录之谓也。而名同帝王,故自帝王之籍,不可以不称纪,则追王之义。
  【新载 旧章】张衡《表求合正三史》曰:臣伏见陛下思光先绪,以典籍为本;而史书枝别条异,不同一贯。建武以来,新载未就。杜预《春秋序》曰: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嗣书 续记】《左传》曰:齐崔杼弑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又杀之。而死者二人。《东观汉记》曰:班固征诣校书,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密书令史。卒前所续《史记》也。
  【微文 隐切】班固《典引》曰:永平十七年诏曰:司马迁著书成一家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讽刺,贬损当代,非谊士也。《魏志》曰:明帝问王肃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著《史记》,非贬孝武,则令人切齿。
  【述汉 遵周】《东观汉记》曰:时人有上言班固私改作《史记》,诏下京兆收系。固弟超诣阙上书,具陈固不敢妄作,但续父所记述汉事。杜预《春秋序》:仲尼因鲁策书成文,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将来之礼法。
  【书名 循理】《左传》曰:郑为游楚乱、罕虎、公孙侨、公孙段、印段、游吉、驷带私盟于闺门之外,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太史书其名,且曰《七子》。《晋中兴书》曰:仲尼遂因鲁史而书阳秋,皆循理而动,著为实录。
  【方册 直书】《家语》曰:叶公问政于孔子,孔子曰:“文武之道,布在方册。”杜预《春秋序》曰:四曰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具文见意,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之类,是也。
  【八书 十志】《史记》曰:迁为太史,著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东观汉记》曰:蔡邕徙逆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
  【书言 掌命】《礼记》曰:天子玉ロ十有二ヵ。朝日东门之外,听朔南门之外,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周官》: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四方之志。
  【掌邦国 建侯王】杜预《春秋序》曰:《周礼》有史官,掌邦国四方之事。《汉书》曰:《汉书》叙帝皇,列官司,建侯王。张晏注曰:十二纪百官表及诸侯王表也。
  【别异同 明得失】杜预《春秋序》曰:记事者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子夏《诗序》曰: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

  诗
  【唐太宗文武圣皇帝《咏司马彪〈续汉志〉诗》】二仪初构象,三才乃分位;非惟树司牧,固亦垂文字。绵代更膺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