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之父为五世祖。是皆连身数之者也。后世或于曾祖之曾祖自称六世孙。称曾祖之父为四世祖。是皆离身数之者也。文章家二例互用。

  阅者或不知其所用何例,遂至颠倒其世次。亦恨事也。或问究竟当用何例,余谓必当连身数之。古人纪世次之文,于史有之。而经无明文,然例有可旁推者。

  《尚书》纪日,凡称几日,必连本日数之。如曰丙午,越三日戊申;乙卯,越三日丁巳;戊午,越七日甲子;丁卯,越七日癸酉,无不连前所纪之日合之后所纪之日以成数者。今用其例,以纪世数。如曰某甲越三世,某丙;某丁传七世,至某癸。至当不易,无可疑者。梁玉绳瞥记云:“古人数世次,有连身、离身二法。

  而连身数者为多。“云云。然其下证引于连身数,仅引《后汉书。蔡邕传》一证,于离身数,则引颜鲁公《郭揆神道碑》、《欧阳隹神道碑》、《殷践猷墓碣》、及昌黎《薛戎墓志》、及柳州《表父神道》、及香山《李绅家庙碑》、《元微之墓志》、《裴夫人李氏墓志》、及元微之《韦母段氏墓志》、及宋子京《贾令公墓志》、及韩元吉《李文渊墓碑》。然则其前所云连身数为多者,连乃离之讹也。

  故末引南雷之言云:“数世以离身为是。”而己断之曰:“史书中二法并用,可不拘也。”愚谓皆非也,必当连身数之。

  古人文章,必有所本。《史记》叙先世,往往逆推而上,云父曰某,母曰某氏。某之父曰某,母曰某氏。此法最古,本之《尔雅》者也。释亲云父为考,母为妣;父之考为王父,父之妣为王母;王父之考为曾祖王父,王父之妣为曾祖王母;曾祖王父之考为高祖王父,曾祖王父之妣为高祖王母。

  淳熙间,孝宗御书进呈,太上曰:“大哥近日笔力甚进。”按:高宗呼孝宗为大哥,是亦父呼其子也。俗呼兄为哥哥。《旧唐书》中有称父为哥者。后世乃以阿哥呼其子,古今相反如此。《广韵》云:“今呼兄为哥,唐明皇称甯王为大哥。”是则以之称兄为最古矣。《旧唐书。王琚传》,明皇称父睿宗为四哥。

  《棣王传》棣王称父明皇为三哥。又高齐诸王,皆呼父为兄兄,母为家家,亦呼为姊。

  称尊祖为宗,颇不经见。高注《吕览。音初篇》孔甲,禹后十四世,皋之父,发之祖,桀之宗。

  世称族属,自祖父母至兄,皆称家。弟妹以下,则云舍。其来久矣。《颜氏家训》云:“子孙不得称家者,轻略之也。”班固书集云:“家孙今不行也,然舍亦家也。”不知此义何别。

  作文用典,何常之有?但视其上下文气何如耳。即如称谓,一端称男子曰兄弟,称女子曰姊妹。而苟以兄弟称姊妹,则必曰女兄、女弟。然而孟子曰:“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此兄弟岂得混于男子耶?妇称婿之父母曰舅姑,婿称妇之父母则必曰外舅外姑。然而《礼记。坊记》曰:“婿亲迎见于舅姑,舅姑承子以授婿。”此舅姑岂得混于婿父母耶?父之父曰大父,母之父则必曰外大父。

  然而《汉书。娄敬传》曰:“岂曾闻外孙敢与大父亢礼哉?”此大父岂得混于己之祖父耶?

  姜宸英《湛园札记》引《史记。二疏传》之“父子相随出关”,《后汉。蔡邕传》之“如臣父子欲相伤陷”,《晋书》之“谢安自以父子名位太重”。谓皆以叔侄为父子。愚按:此是古人借用简易处,因上下文已明白。固不至疑为真父子也。正与《孟子》之称姊妹为兄弟,《坊记》之称外舅姑为舅姑相似。

  《湛园札记》谓:“称姑者有二:一为妇于其夫之母,一为侄于其父之姊妹(按,此侄字姜意专属女子言之)。今以男子而称父之姊妹为姑,何以自别于妇人?古人称谓之间,字必有义。后人日趋便易,不悟其失,良可慨也。”愚按:此说非也。男女称谓必异,则父母、兄弟、姊妹、子孙之属,何以男子全无别于妇人耶?况《礼记》曰:“姑姊妹,女子子已嫁,而反兄弟,弗与同席而坐。”

  《左传》曰:“天子求后于诸侯,诸侯对曰:”夫妇所生若而人,妾妇之子若而人,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则曰:“先守某公之遗女若而人’。”是皆明指男子言之。其他经传称姑者甚众。若男子不得称父姊妹为姑,则当何称耶?

  湛翁于此论之前,引《左传》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疏引樊光曰:“若父之姊为姑姊,父之妹为姑妹”。《列女传》梁有节姑妹入火而杀其子。又《左传》季武子以公姑姊妻邾庶,其疏曰:“或曰是父之姊。”云云。下始断以称姑有二,云云。其意似谓女子但称姑,男子则当称姑姊姑妹。此又非也。夫姑姊姑妹者,所以别姑于吾父之长幼也。男子当别,而女子即无庸别,已非通论。况《尔雅》明云:“父之姊妹曰姑。”《左传》明云:“侄其从姑。”皆指男子言之,何尝必称姑姊姑妹耶?且古人称谓,亦有不可用之今日者。假令行文而曰:“某,吾姑姊也。某,吾姑妹也。”人且疑为姑女矣。今俗呼父之姊为姑妈,父之妹为小姑。犹古人姑姊姑妹意。而其称实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