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无不愤惋。今四凶灭服,十起何追,方申赤晕之冤,以抒黄泉之痛。可赠皇太子谥曰节愍。”
  先是,宗楚客、纪处讷、冉祖雍等奏言:“相王及太平公主与太子同谋,请收付狱。”中宗命御史中丞萧至忠鞫之,至忠泣而奏曰:“陛下富有四海,贵为天子,岂不能保持一弟一妹,受人罗织。宗社存亡,实在于此。臣虽至愚,窃为陛下不取。
  《汉书》云:‘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愿陛下详之。且往者则天欲立相王为太子,相王累日不食,请迎陛下,固让之诚,天下传说。且明祖雍所奏,咸是构虚。”中宗纳其言,乃止。十起未详。
  
  ◆节义第十
  高祖命屈突仲通副太宗讨王世充,时通二子俱在充所。高祖谓通曰:“东征之事,今且相属,其如两子何?”通对曰:“臣以朽老,诚不足当重任,但自惟畴昔就执事,岂以两儿为念!两儿若死,自是其命,终不以私害公也。”高祖叹息曰:“徇义之夫,一至于此,可尚也。”
  李纲,慷慨有志节,每以忠义自命。初名瑗,字子玉,读《后汉书》,慕张纲为人,因改名曰纲,字文纪。周齐王宪引为参军。及宪遇害,无敢收视,其扶抚柩号恸,躬自埋瘗,时人义之。仕隋太子洗马。太子勇之废也,隋文帝切责宫寮,以其不存辅导。纲对曰:“今日之事,乃陛下过,非太子罪也。
  太子才非常品,性本常人,得贤明之士辅之,足嗣皇业。奈何使弦歌鹰犬之徒,日在其侧。乃陛下训导之不足,岂太子罪耶!”文帝奇之,擢为尚书左丞。周齐王女孀居,纲以故吏,每加赡恤。及纲卒,宇文氏被发号哭,如丧其夫也。
  高祖入京城,隋代王府寮咸散,唯侍读姚思廉不离王侧。
  义师将入殿门,思廉谓之曰:“唐公举义,本匡王室,不宜无礼于王。”众伏其言,于是布列阶下。须臾,太宗至,闻其义,令其扶主至顺阳门,泣拜而去。众咸叹其贞,谓“忠烈之士也”。
  节愍太子兵散遇害,宫窃莫敢近者。有永和县丞宁嘉勖,解衣裹太子首号哭。时人义之。宗楚客闻之大怒,收付制狱,贬平兴丞,因杀之。睿宗践祚,下诏曰:“宁嘉勖能重名节,事高栾、向,幽途已往,生气凛然。静言忠义,追存褒宠,可赠永和县令。”
  禄山之难,御史中丞卢奕留司东都。禄山反,未至间,奕
  
  遣家属入京,誓以守死。贼至,奕朝服持印坐腰事以见贼徒,谓曰:“为人臣,识忠与顺耳,使不为逆节,死无恨焉。”贼徒皆怆然改容,遂遇害。
  ◆孝行第十一
  陈叔达,高祖尝宴侍臣,果有蒲萄,(叔达)为侍中,执而不食。问其故,对曰:“臣母患口乾,求之不得。”高祖曰:“卿有母遗乎?”遂呜咽流涕。后赐帛百疋,以市甘珍。
  张志宽为布衣,居河东,隋末丧父,哀毁骨立,为州国所称。寇贼闻其名,不犯其闾。后为里尹在县,忽称母疾。县令问其故,志宽对曰:“母尝所害苦,志宽亦有所害。向患心痛,是以知母有疾。”令怒曰:“妖妄之词也!”系之于法。驰遣验之,果如所言,异之。高祖闻,旌表门闾,就拜散骑常侍。
  王君操父,大业中为乡人李君则殴死。贞观初,君则以运代迁革,不惧宪纲。又欺君操孤微,必无复仇之志,逐诣州府自露,为君操密藏白刃刺杀之,剔其心肝,咀之立尽。诣刺史自陈,州司以其擅杀,问之曰:“杀人偿死,律有明文,何方自理,以求生路。”君操曰:“亡父被杀二十余年,闻诸典礼,父仇不同天,早愿从之,久而未遂,常惧灭亡,不展冤情。今耻既雪,甘从刑宪。”州司上闻,太宗特原之。
  裴敬彝父知周,为陈国王典仪,暴卒。敬彝时在长安,忽涕泣,谓家人曰:“大人必有痛处,吾即不安。今日心痛,手足皆废。事在不测,能不戚乎!”遂急告归,父果已殁,毁瘠
  
  过礼,事以孝闻。累迁吏部员外。
  杜审言,雅善五言,尤工书翰,恃才謇傲,为时辈所嫉。
  自洛阳县丞贬吉州司户,又与群寮不叶。司马周季重与员外司户郭若讷共构之,审言系狱,将因事杀之。审言子并,年十三,伺季重等酬宴,密怀刃以刺季重。季重中刃而死,并亦见害。
  季重临死,叹曰:“吾不知杜审言有孝子,郭若讷误我至此!”
  审言由是免官归东都,自为祭文以祭并。士友咸哀并孝烈,苏F为墓志,刘允济为祭文。则天召见审言,甚加叹异,累迁膳部员外。
  孟景休,事亲以孝闻,丁母忧,哀毁逾礼,殆至灭性。弟景t年在襁褓,景休亲乳之。祭为之丰,及葬时,属寒,跣(而履)霜,脚指皆堕,既而复生如初。景休进士擢第,历监察御史、鸿胪丞。为来俊臣所构,遇害,时人伤焉。
  刘审礼为工部尚书,仪凤中,吐蕃将入寇,审礼率兵十八万,与吐蕃将论钦陵战于青海。王师败绩,审礼没焉。审礼诸子诣阙,自请入吐蕃以赎其父,诏许之。次子岐州司兵易从投蕃中省父,比至,审礼已卒。易从昼夜泣血。吐蕃哀其至性,还其父尸。易从徒跣万里,护榇以归,葬于彭城故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