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绸绣满花者为最多,鞋尖多缀以彩色线球,鞋后则贴以莲红拔叶;袜以红色藕色为美,灰色黑色则绝无。其有合乎当地人所谓小、尖、瘦、软、正五个条件,必自频频顾盼以自雄,又必携其女伴时小步于道旁,意若谓‘今日之锦标,非我莫夺也’者,可怜亦可笑也。本年社火,胡抱一专员与何柱国军长事先微闻有赛脚事,然犹谓传者之过甚其词。至是日午前,传者愈真,何军长遂与胡专员出而观察。胡专员见此情景,大为震怒,立派人购买彩色纸一百大张,赶制各种标语,以期警戒一般愚民。一时标语满街,人人争看。标语最痛切者,为‘给妇女裹足的家长,狠如毒蛇猛兽’、‘不肯放足的妇女,是自己甘作狗男子的玩物’、‘娶缠足妇女为妻的男子,是违背时代的叛徒’。标语贴尽,又派署中所有公务员分组上街,向妇女丛中演说缠足之害。

  何军长之演词云:‘今天起,你们女子不放脚,就得要重重的罚钱。我们男子,无论是谁,也再不得娶小脚的女子为妻。’闻有周女士拟即日发起放足会云。”

  上项消息各报纷纷转载,且多系之以短评,对此陋俗一致抨击,然胥属老生常谈,惟上海《大晚报》一评,词极警辟,颇能盲人所不言者。原评曰:“想来缠足应该没有的了,这话难说。非但还有,居然成为风气。没有缠足的地方,例如上海罢,就真的没有了么?这也难说。没有旧的缠足,又有新的缠足。单说西峰镇,宣传解放是急切需要的,但不能操之太急切。因为缠足的风气,也不是一朝一夕之故。重重罚钱,不伦不类;禁绝嫁娶,固然难为女子,也难为了男子。要紧还在立定脚跟做一个人。”

  又立民《丰镇一瞥》云:“丰镇的女人最苦是一双纤小的金莲了,她们无论老太婆、小姑娘、年青的少妇,都是缠得不满四寸。她们在春光明媚的二月天,无论老少,各人都是打扮得花枝招展,尤其一双小脚缠得端端正正的,穿上红绿花鞋,坐立各家的门口,将认为引人入胜的小脚搁在门槛上,任人参观品评。一般花花公子趁了这个赛脚会的机会,便大大的活动起来,就是当着她们面前调笑,她们也不会生气的。”此亦不具赛脚会之仪式而饶有赛脚之精神者。

  晚近以禁缠为善政之一,余无间然。惟禁缠而不严禁未缠者缠,而专使已缠者解放;只问年龄之长幼,不问其足之能否解放,斯诚虐政。余为此辈哀哀无告之落伍妇女呼吁者屡矣。友人迩告余一幽默新闻,其言云:鲁东某村有姑嫂二人,以脚小冠一县。放足公差秉承意旨,以擒贼擒王手段,将此二人提到公堂。县长为惩一儆百计,正欲得一极小金莲而解放之,以为倡导;否则严罚之,初不料求一获双也。乃升堂怒讯曰:“本县功令早悬,尔等竟抗不解放!”言时并饬当堂弛帛。姑嫂急止之曰:“容民等一言。言而不当,弛之未晚。”即各就怀中取出一物,置诸公案。县长见为油炸“干麻花”,因云:“本县向不受民间一草一木,需此何用?其速放尔脚。”姑嫂同答曰:“正为县长要强迫我们放脚,我们才带这两块点心来的。先请县长细细看这两块螺旋形,又像拧就了的绳子似的,已是极干极紧、极酥极脆的了。县长要是能够把它解放开了,使它伸直,恢复没炸以前的原状,而保它分毫不损不断,那末我们立刻当堂遵令放脚。”县长瞠目,无辞以对,竟为折服,纵之使去。若此二妇者,可谓工于谲谏,而为县长者能不蛮干到底,待人以恕,亦足钦敬。

  缠足罚款有如前节之以寸计者,亦有以年龄为标准者。惟最近南和县所定办法,则以被罚人之经济能力为准绳,洵属生面别开。如种田由一亩至三十亩者罚一元,三十亩至五十亩者罚二元,五十亩至百亩罚三元,百亩以上罚四元。如是,苟一亩不种者,虽未缠裹之幼女缠足亦在免罚之列,殊不合理。余以为肃清缠足之最合理办法,惟有全力严禁未缠足之幼女缠裹,而对于足已裹小、骨骼变形者,缠放不妨听其自便,盖其缠其放,初无重要之关系也。

  禁缠能依上述之原则执行者,仅偶见之。故一般之结果,苛扰闺闼,民怨沸腾,继则渐趋松懈,即五六龄之小女儿严缠紧束,亦无人过问。其以筹款为目的者,则又惟恐人之不缠矣。如某省者,禁缠之严厉著于全国,乃最近柳惜青君所记该省情形,则曰:“禁缠足也有很长的历史。在民二十年前,乡村里二十岁以下的妇女,几乎看不到缠足的。这几年因为顾不上注意这个问题,缠足的风气忽又死灰复燃,乡村里很多十岁左右的女孩子缠成瘦瘦的两只脚,一步挪一步的走。

  现在对于缠足又在厉行禁止,但有的地方官吏不当回事干。更有可笑的事,有很少的区长、村长为避免查禁的麻烦,又要敷衍上峰的公事,就商定一村每月认交的缠足罚金。村里无知的妇女,情愿分摊这罚金,不愿放足。她们觉得给闺女缠成和她们一样两只瘦瘦的脚,是母亲应尽的最大责任。”言之可晒,又复可笑。

  放足应侧重于心理之改变,余前已言之。改变心理,全恃社会的力量,政治的力量仅为偶然之辅助而已。如湘之益阳、晋之大同,昔为产莲最盛之地,今则因美之观点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