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人物,安能自造?造之者即所谓天主也。若世称盘古等为极祖,亦在有天地之后,皆有父母所生,而以其为开混沌、生天地人物者,大误矣。”
二、天主无始无终
或曰:“天地人物既由天主而生,敢问此天主由谁生乎?”
对曰:“天主乃万物之根原,如有所由生,则非天主矣。盖物或有始而有终,如草木鸟兽;或有始而无终,如天地神鬼及人之灵性。惟天主则无始无终,而能始终万物者,无天主则无物矣。譬如一棵树,其花果枝叶及干,皆由根而生,无根则皆无,乃至树之根,固无他根所由生也。天主既是万物之根底,何所由生乎?”
三、天主生元祖
“天主初生万物,先开辟天地,化生物类之诸宗,然后化生一男一女。男名亚当,女名厄袜。即此二人,无父母而为万民之元祖。其余不拘仙佛菩萨,皆有父母所生,而不免于坏死矣。
四、人当敬爱天主
“天主既为天地人物之真主,又生万物以为人用,则吾人爱敬天主,当然之理也,不爱敬便得大罪。譬如父母生个儿子,衣之、食之、教之,若为子者,不知敬父母,必谓不孝之子,而得大罪,况天主是人大父母,而可不爱敬之乎?此万物之主既明,则世人之事易为解矣。
五、性有三等,人魂不灭
“夫人本有肉身灵性两端,其肉身虽坏而死,其灵性终不能灭。盖天主命吾人之性,与草木禽兽不同,其分别有三等。
生性
“下等曰生性,即草木之性也。此性扶草木以生长,若草木砍断枯槁,其生性遂消灭焉。
觉性
“中等曰觉性,即禽兽之性也。此性能扶禽兽生长,又使之以耳目视听,以口鼻啖臭,以四肢觉痛痒,但不能推论道理,至死而觉性亦灭焉。
灵性
“上等曰灵性,即人之灵魂也。此性兼含生、觉二性之能,是以能扶人生长及知觉,而又使之能辩众理,以应万事。其身虽死,而此灵魂永存不灭。
人魂不灭之证
“故世间人自性死人,不怕死猛兽者,由人之灵能知人死之后,尚有未灭之魂在为可惧,而禽兽觉性全无,莫可惊我也。
六、天堂地狱赏善罚恶
“既知人魂不灭,又不可信轮回六道之谬说,应知生前为善与为恶,其魂各于死后,赴天主审判定有处分住所。其一在上而有万福,即所为天堂赏善之所也。其二在下而有万苦,即所谓地狱罚恶之所也。盖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使无天堂地狱之赏罚,以报世人所为之善恶,岂不枉了善人,便宜了恶人?何得谓天主至公乎?”
七、现世善恶之报
或曰:“善恶之报,亦有在现世者何也?”
曰:“设令善恶之报咸待於身后,则愚人不知身后之应,何以验天上之有主乎?故常有犯义者,遇灾祸艰难,以惩其前,以戒其后。顺理者,蒙吉福之降,以酬其往而劝其来也。然现世亦有为善而贫贱苦难者,乃因为善之中有小过恶,故天主以是报之;至死后,则入全福之域,永享常乐矣。有为恶而富贵安乐者,乃因行恶之内,间有微善,故天主以是赏之;及其死后,则陷深阴之狱,永受万苦矣。
八、升天堂之法
“世人欲免下地狱受万苦,而得上天堂享万福,必要三件。
认天主
其一要知认天堂之主,即天主也。世人欲往他人之屋,先要认其屋之主,方可入住,况未知天主,能上入万福之所乎?
知天堂之路
“其二,要晓得天堂之路,即天主之道也。世人不知所欲往之路则不得至,而未知天堂之路,可至之乎?
行天主教之事
“其三,必要行所已知。盖人虽已知所欲往之路,若在家闲坐而不出行,决不得到。则欲上天堂万福之处,必须行天主圣教之事矣。”
九、信从天主教之法
或曰:“天主乃天地人物之主,而其道为真道,并为天堂之路,已得闻命,今欲从此天主圣教,如何则可?”
对曰:“欲从圣教者,必有两意:其上在於诚心奉敬天主,为其乃天地人物之公主,而生万物以养吾人者。其次在於顾本人之灵魂,以免下地狱受万苦,而能上天堂,享万福。然欲得此意,又要三事。其一要行天主规诫,其二信天主事情,其三要领圣水涤前非。
十、天主十诫
“天主十诫:
一、钦崇天主万物之上
二、毋呼天主以设虚誓
三、守瞻礼之日
四、孝敬父母
五、毋杀人
六、毋行邪淫
七、毋偷盗
八、毋妄证
九、毋愿他人妻
十、毋贪他人财物
十一、十诫之旨
右十诫总归二者而已,爱敬天主万物之上,与夫爱人如己。此在昔天主降谕令,普世遵守。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堕地狱加刑。已上诸端,特大略耳。如欲尽知天主之道,必须细阅《天主实义》诸书,及至教堂听西来传教先生讲解,方可了悟无疑。而兹未可一言遂尽也。

教要解略
高一志

天教事神圣与佛道不同
或曰:“子教中,于天主外 ,亦尝事神圣者何?”
曰:“吾教中诸神圣, 当日悉独钦崇天主,未尝自擅一尊。不若佛、道经藏中,专令人供奉己,不及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