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感,及牌位曰某公神主耶?
又曰:天下人不畏死禽兽,而畏死人。何也?岂非其人虽死,尚有未死之分,如惊惧者非灵魂而何?灵魂既不死不灭,后世定有安顿之所止有两处,因人灵魂止有两样,或为善,或为恶。为善死后受赏,在安乐之所,则曰天堂;为恶死后受罚,在苦难之所,则曰地狱。灵魂或得二者之罚赏,乐则永其乐,苦则永其苦,而无息日也。犹天子举一人于朝,或罚于监。天子不革其位,何人敢革?天子不赦其罪,何人敢赦乎?则何轮回之谬哉!
第三十节 天主不劳于造生灵魂
客曰:灵性既天主所赋,一日所生,吾不知其几许。然天主日日畀以灵性,天主不亦劳乎?
答曰:《太甲》曰:“顾视天之明命。”《书》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则人之明德、恒性,非天之明命,上帝之降衷而何然?一日有生,吾不知其几许。然上帝日日俾以明命,上帝不亦劳乎?噫!子以天主与人同也,误矣!天神本为纯神,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终尽,其妙处无穷,予述之不一也。若天主造化而任其劳,岂有玄妙之事乎?天主从无中生出万有,不劳心力,不费时刻,不用材料,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现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即有;若要灭现在天地神人万物,亦一命即灭,皆归于原旧全无矣。由此观之,则天主日日所付,虽亿万灵性,时时不断,岂有劳乎?请看次端而愈明。
第三十一节 天主不苦于审判人灵
客曰:人死其灵魂皆归于天主,则天主终日不闲,拿此灵魂,何其苦也?
答曰:天主既不劳于畀人灵魂,又何苦于判其灵魂耶?问既同,则答亦同也。
又曰:人死时节,天主即付其灵魂一大光,以通明其工者,或善或恶。斯时,虽有亿万之灵魂,个个一瞬息中通明本工,则天主岂有苦耶?不观之太阳,虽无灵觉,有限之物,天主付其极光,能照四方,亦人人明白见。凡物在其面前,太阳照临天下,有六千八百九十三年,其光无变无损,不朽不烂。况其造物者,虽时时不断,或俾或交付,凡灵魂光以自明其本工,岂有苦耶?子当猛然自反,开其明悟,以力想本之妙事焉。
第三十二节 灵魂受得赏罚
客曰:纵有灵魂为恶,天主必罚;既无肉身,灵魂何所藉以为痛耶?
答曰:子意以为死后无赏罚,此妄言也。请观论天堂地狱之赏罚可知矣。
又曰:依儒教,神明同肉身相结合,身是形躯,神明是神体,何得相结合成人之全性耶?因何人死后其神明已散,即归得其旧阴阳乎?阴阳是形躯也,为何神明受得各形物之像,以认得其物?因何神德受得快乐耶?《礼》曰:“五者备当,上帝其飨。”《易》曰:“圣人烹以享上帝。”既神受得享,则受得苦矣。
又曰:既神受不得乐,为何贵国人献香茶、五牲等形之物于死人乎?噫!虽有形之物罚不得神,则亦畀不得乐于神,但天主赏罚得他。盖天主不止是纯神,且为全能至公,则赏罚得善恶之神。灵魂受得善恶,依理受得其善恶之所当报也。
第三十三节 天主降生要旨
客曰:天主则为天主,又何必降生为人?
答曰:天主降生,原有无限妙理,然其要旨总有三端:一曰降生之说,一曰降生之意,一曰降生之事,亦就其可见可闻之大意而约言之而已。
第三十四节 天主降生之说
客曰:何谓降生之说?
答曰:天主第二位子降生为人,不因人工,为第三位圣神之功。圣神用圣母玛利亚腹中净血成胎,天主付以纯美灵魂,天主第二位子即时降合,与之缔结怀孕于圣母玛利亚。九月而诞生,圣母童身无损,如日光照入玻璃瓶内,日光出入,玻璃瓶不破。圣母怀孕及生产,依然童身。盖天主降生不用人道配合,皆系天主全能神功。试思天主从无物中能化成天地万物,则从童身之母而降生,亦何难之有?所谓天主降生者,天主性与人性结合于一位,名为耶稣,故耶稣亦为真人、真天主。论其为人,系天主所造,其知能诸德皆为有限;论其为天主,即是造物之主,其全能、全知、全善皆限量。天主降生,非向在天,后降于地。天主无所不在,未降生前亦在于地,降生后亦不离天。所谓降生,不过天主至尊无对,下结合于至卑之人性,故谓之降。天主降生为人,非天主化本性而成人,亦非化其人性而为天主,又非两性交合共成一体。人性与天主性各自分明有别,两性同在于耶稣一位。但耶稣虽具两性,其位惟一,犹如人之灵魂与肉身两者共成一人也。
第三十五节 天主第二位降生之理
客曰:天主既为一个,包涵三位,何降生得第二个,那二位不降生乎?
答曰:若子要通明只妙道理,该记得予前述天主惟一,但包涵三位,其位有分也。犹虽各人止有一灵魂,其灵魂包涵三司,即明悟、记含、爱欲,爱欲不是明悟、记含,记含也不是爱欲、明悟,虽三司有分开,而止一灵魂也。
譬如,虽灵魂认得尽者,说不得只认得是爱欲之工。因爱欲不是所认得之司,止为所爱之司,认得之工止是明悟司之本分。但明悟爱欲止是一灵魂。并是真说灵魂有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