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于某物,以动得他。天主为万物之原,并常存他,所以必常合于物者,则天主无物无所不在焉。
天主有四样之在:第一样之在,曰以其权能在,就是万物都属于天主之权能。如一国臣民无一不属国君,所以君之权能在于一国。天主亦然,因万所万有无一不属于天主者,所以其能无所无物不在焉。第二样之在,曰以其体在,犹予坐一椅,予体止在此椅之内,而不在此椅之外。天主以其体在无所不在亦然,因天主性体通达万物之内,如灵魂在人,通活遍身。天主尊体,通透充满万所,因此万物之运动保存必原于天主在其内,所以天主全在万物大小精粗之中,不然其物消灭。如人之灵魂不在一肢,其肢死而不动。天主是如无底之海,万物如一包面放在海中,其面外水无所不包,内无所不透,天主透达万物之内外亦然。所以万所万物不能包容天主尊体,而天主惟包涵万物万所,因其性体为无穷际焉。第三样之在,曰以其现在或以目在,就是万物现在于天主之前。如予在客堂,凡在客堂之物皆在予前。虽我身不移动,客堂诸物各各显现于我。如此凡已过、现在、未来之事物,其所运动并神人之意思言行,都在天主之前而,无不常见焉。第四样之在,曰以其宠爱在,就是凡进教之人无罪,得天主圣爱。因人忠心尊守天主圣教之十诫,如臣民忠心敬事尊守天子之命,能得其宠爱焉。只宠爱之在,止天主在于进教无罪人之灵魂,别三样之在,无人无物无所天主不在,不然万物就都再归于旧虚无者。
第八节 天主无所不知
客曰:天主无所不知,何也?
答曰:天主无所不知,乃全知之谓也。凡已过、现在、未来事物,并神人思念言动,天主了然明达,无一不知。天主为造生万物之主宰,则以造保存统治他,必定该知道各物之事情。天主是至公之主,而赏善罚恶之权惟在天主之手,则必知神人心思言行之善恶,以赏罚者。天主不独知已过、现在、未来之事物,且其知为无际之知。天主从无始至无终常见万有,如人登高楼,地下之人或有已过者,或有现过者,或有未到者,一举目而即见,天主超越乎万事物之上,所以事物之前后现在,一举目而无不知焉。
第九节 天主全善全美
客曰:天主是万善万美之原,何也?
答曰:天主乃为万善之善,无善不备;万美之美,无美不全是也。天主赋赐各类本性之事情,譬如天主赋各人一妙灵魂,其灵魂包涵明悟、爱欲、记含三妙之司,赋太阳其美光,亦赋各物其本性之处,如吾人常看见。如此天主,必定为万善万美之原,不然赋赐不得各物本性之妙处,犹光无一不发于太阳,河水无一不出于大海,万物之美善亦无一不出于天主者。
第十节 天主保存万物
客曰:天主为保存万物,何也?
答曰:天主时时不断保存万物,若一舜息中不保存,则万物就灭而归于原旧全无矣。犹火热,水亦保存其热,若火离于水,其水就归于原旧本冷者,天主保存万有亦然。又犹太阳光照天下,若一时不照,即都归暗也,天主俾生万有并存其有亦然。可见万有并其保存,都系于天主之圣意也。
第十一节 天主无形质
客曰:天主无形质,何也?
答曰:天主至灵纯神之性,缘无形质也。凡有形质之物,必有限际,而为彼所汪容者,既为彼所包容,其所必大于其形质,如刀藏于鞘内,刀为质,鞘为所,其鞘必大于刀。天主玄妙之性为无际,岂有所可以容载?既无所能容载,必无形质矣。
又天主无所不在,处处在,若天主有形质,人人都看见他,自开辟到今,无一人看见得天主,则其无形质也。此理甚明,无容多赘。
第十二节 天主三位一体
客曰:天主止有一个,何能包涵三位乎?
答曰:此为天主圣性之奥,超越人性之上,吾人安能知也哉?但欲略知其意者,非譬之不能也。天主第一位为父,天主第二位为子,天主第三位为圣神,虽位有三,而实一个天主。因三位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体也。即三位何有先后大小之分耶?如人止有一个灵魂,但包涵三司,即明悟、爱欲、记含也。明悟不是记含,爱欲不是明悟,亦不是记含。盖有多事物,人能通明其理,或忘记他,或恨爱他,但通明其理不是爱恨,亦不是记得他;而恨爱事物者,不是通明,亦不是记得。因通明事物,惟明悟之本分;记得事物,惟记含之本分;爱事物,惟爱欲之本分。如此,三司者不同焉。但三司只为一灵魂也,明悟是灵魂,爱欲是灵魂,记含是灵魂,但不是三灵魂,止一灵魂也。如是止有一个天主,包涵三位焉。其父之位不是子位,圣神位不是父之位及不是子之位,虽父是真主,子是真主,亦圣神是真主,不是三个天主,止是一个天主也。
第十三节 天主父生天主子
客曰:天主父生天主子,何也?
答曰:夫天主第一位曰父,第二位曰子,与人父母之生子大相远绝。何则?所谓天主第一位生第二位者,系于自己本体之所生,犹太阳生光,此光非由别物而生,系于太阳本体而生也,则无先后之别可知矣。因一有太阳即有光,天主父生子亦然。
又可比之人对镜,即见自己本像在镜中,纤悉无异,此相从何来乎?缘发于自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