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何谓无胆略,不能当世祸,攻身之苦是也。
遭艰难而自杀非胆略之人
“舟师遭狂风巨浪而弃舵不理,舟者非良师也;兵主遇猛敌而倒戈投降者,非胆略之将也;我遭艰难而灭主意自捐者,非胆略之人也。
心宽自若乃君子之量
“家安、身福而懵然自存,小人则然;家难身苦而心宽自若,是乃君子之量也。
三、自杀是弃公然之伦
“何谓弃公然之伦?故有叁:
自杀者僭天主之权
“壹,我生命乃天主所与、所养,非我所主而能损。损与存之公权在天主而已矣。我自主而损,不亦大弃公然之伦乎?
自杀者伤父母之体
“二,人子之躯与父母归一体,故凡中土孝子保全本体以当保全父母之体也。依此则人之自尽者,正伤父母之体而弃公然之伦明也。
自杀者灭己本性
“三,群物者,虽其无灵、无生,莫不防己灭而图己存也。故鸟虫百计、千谋以避害就利。夏冷隐藏于地,以避外热攻灭;冬热隐藏于地,以避外冷敌败。雨分成圆珠而下,以免散亡。物物皆然,人自恶而特灭己生,非违公然之论而何?”
第二十七节 贱养贱名
一、释贱养贱名之意
余曰:“贵邦黎民与小子,或耳带环坠如女;或鼻带圈如牛、猪;或项带锁索、鞋绳如犬、驴。又称名怪异,如狗儿、驴儿、女子等般。愿请其故何谓?”
中士曰:“父母柔爱己子,心恐魔爱之而取己命,特装之以诳魔,而免其害故也。”
二、驳贱养贱名之妄
余曰:“此俗全违正论,据理立七:
魔鬼不能自主伤
“一曰,我生命为天主所赋,而常主宰之,既不容疑矣。则鬼魔不能自主而伤人生,了然之理也。
大人不防魔鬼之疑
“二曰,倘魔鬼能取小子之命,自然而然亦能取大人之命也。今未见大人防魔之害,而小子然其故何也?
魔鬼嫌女爱男之疑
“三曰,鬼魔有取男命之权。既然矣,其亦将能取女之命也。其嫌女而弗取,爱男而取,此说以何为据乎?
小子装女诳魔之疑
“四曰,夫魔纯灵也、纯神也。小子装女与禽兽,不能遮蔽于世,独人而能遮蔽乎神魔?岂非妄信也耶?
小子装女不能瞒魔
“五曰,小子装而死者,甚多也。其不能遮瞒于魔,此甚明也。
少女丧命之疑
“六曰,少女亦有死其命,被谁取乎?若云鬼魔,则何谓鬼魔嫌女而弗取也耶?若云上主,则取少女命既在上主,取少男之命亦无不在上主,何与鬼魔相与哉?
贱名有辱人灵之尊
“七曰,呼人为驴、狗等类,辱至难当。以女子装而为飞走,不亦辱人灵之尊乎?”
三、释天主教圣名圣椟
中士曰:“久闻凡诸在贵教者,各立一圣名,身佩小囊,称谓圣椟,未详其义何如?”
圣名是天教圣人名讳
余曰:“圣名者,已往居世有纯德,皆在天堂圣人之名讳。借此圣名为称,一以证为圣教人,二以当盔甲而免身魂之患难,故也。
圣椟以免身魂患难
“身佩圣椟者,其与称圣名同意。所谓免身魂之患难,历有实据。未在教者,亦常经验之矣。于是邪教之人笑我圣名、圣椟,可乎?我笑其畜牲起名及锁索之类,不可乎?”
第二十八节 保全孺子
一、佛道之法不能保全孺子
中士曰:“认与僧、道,孺子求僧道之旧衣片以衣之,或锁孺子于佛前,未知可以保全孺子否?”
上主掌管人命
余曰:“三者皆枉也。取我命与否在上主,虽愚人亦知之。然则非上主自矜怜,或因已教下圣人哀祈,万不能存也。
佛不能保全孺子
“佛非他,尘世一人耳。其在世未认而事上主,及自开教门而妄自称上主。既为凡胎,自然非上主。既未认而事上主,自然非上主教下之圣。非上主、非圣,而能保全锁子,实否。
僧道旧衣片不能护孩童
“佛不足以护孩童,而僧、道与其旧衣片则然。妄也!
信佛道不足以护人
“又信德真假,在所信神真假;而功德真假,必在信德真假也。僧、道所信佛、老,假神也。其信则假,而其功德依然假也。信与功德假,而其能护人非也!”
二、保全孺子当以正信正道
中士曰:“按右说,一切不宜顾儿女死活,为父母者心中何忍也耶?”
余曰:“不然,穷心而救,父母之柔情也;依正道而救,上合正主之旨,下应人之本等也。安可因身生之小,而废上道与本等之大乎哉?安可云佛、老与僧、道能而肯救护,而物物之主、群生之大父母不能、不肯救护哉?”
第二十九节 祈祷雨
祈祷雨,虽为欲救黎民,只接法水、请僧道设坛做法点祈、用妓妇骂詈而祈、或宰白狗祈祷,非正道反正道。
一、驳接法水
水非有神奇
驳接法水曰:“凡诸江、河、泉、井之水,或由海出,或从土中湿气生。其中非有神奇,特为物物租生,自然之道。愚民建庙设像,指水为法水,天不雨,为之祈祷。何不究理,而迷于邪哉?
法水不灵验
“又夫法水既验,时旱而能感雨,则雨涝亦能感霁乎,何未之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