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其元体还归四行,变变化化不出天壤之间,天主向能从无中造成天地万物,今何难取其散漫飞游於天壤间者,聚其元体而为人哉?
第八节 天主耶稣升天而坐於圣父之右
一、耶稣升天纪实
我主耶稣复活,至第四十日午时,自举而升天。诸古圣人,及无数天神,以躬送之;十二位宗徒,及诸弟子,以目随之。吾主耶稣至上天坐於天主第一位之右,为人类保主,以息其圣父之怒,免其罚而祈其恩。
二、耶稣升天之义
或曰,天主耶稣所言所为之事,咸有深义。第三日复活,而第四十日乃升天者何?
耶稣复活居世之义
曰,吾主欲断诸疑之根,故不复活於三日之前,恐人疑其不死也。不即升天於四十日之前,恐人疑其不活也。
耶稣第四十日升天之义
⑴见天主公义
又不居世於四十日之後,以明吾人本乡不在世间,而在天上,俾吾心思天堂之妙福。
⑵耶稣至尊至贵不可久居于世
且吾主耶稣为至尊至贵,而其为最光最美,则不可久交於世人。而升天以交於天神及圣人,自然之理也。
⑶耶稣升天与人方便
又倘天主耶稣未弃世,万邦之王之民必皆离其国家而争赴如德亚以睹其圣容,聆其圣言,从其圣教,而忘归国家。如此,亦大不便於人矣。
⑷耶稣升天助人为功
又人必皆见天主耶稣而乃信其言听其命,何功之有?惟未闻吾主而信之,未见耶稣面爱之,而事之则为功之至也。然则吾主耶稣,必宜升天明矣。
第九节 天主耶稣日後降临审判善恶
一、私审判
审判有二:一谓私审判。盖人终命之後,其灵魂即诣天主耶稣台前,听其命。善者陟天堂享福,恶者下地狱受刑。升者升,堕者堕。无得自脱以转生人世,如所谓轮回之谬说者。
二、公审判
一谓公审判。稽古经新典,世界竟有穷尽之期,斯为吾主在世所累言,故不可疑也。所谓世界者,非天地也。天地不废坏,废坏者,乃飞潜动植及人类耳。世界近尽,天降火,人物尽毁。天主重新万人之原身,而在天上与在地中之灵魂俱入坟墓,与本身相结而忽皆复活,然后齐集最广之方。天主耶稣速来审判,以酬善恶。
三、公审判之义
其公审判,无不合於至宜。
见天主公义
盖为善与为不善,咸繇肉身及灵魂端而出。非有公复活及公审判,人之肉身竟遗不报,乌见天主公义乎?
显天主天威
又恭敬天主者,大都被恶人t[而讪笑之,而吾主在世,亦被恶人钉辱。则不免有此期,以显其全能之大,其天威之重,其圣教之实。而於万人之前,尊报诸从守圣教者。
罚昧主之徒
当是时,昧主之徒,仰瞻於上,见天主耶稣之严容;俯於下,见地狱之猛火;顾视於旁,见恶鬼邪魔,内辛外苦并立,悔之何及乎?於今必须时时戒慎,时时恐惧,庶免地狱之永苦耳。
第十节 天堂略说
一、天上福乐
天上微妙,非人力所能形容。盖上天之事,勿属於人目也。《诗》云:“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世上众福万乐,与天上福乐之微滴,亦不堪比。盖嗜彼厌无足,嗜此足无厌也。所为殊繇?彼乃形而伪,此乃实而神也。上天福乐之一滴,足满人心,矧其无量乎?葆禄圣人在世,掸试之而曰:“从古以来,目之未视,耳之未闻,心之未思。”天上极荣福之妙,圣人恒欲死以得享之。此荣福,为天主之至美好。凡见此至美好者,必爱之而赞誉之。其全福繇此,故其心不务他福也。但享此至美好有巨细不同,天上之报称於世上之功,以其能明悟者明之尽,以其能爱欲者爱之尽。此至美好,非人之肉身所能视且享也。
二、身之荣福
或问身之荣福如何?曰,复生後,天主润圣人之形身,以盛能盛美。最大者有四:一曰无损。既复生,不复死。一曰明光灵显不假太阳之光。一曰神速无翼而飞。一曰神透入坚破实,毫无踪迹。又其神心聪明睿知,其身躯强固,百疾不侵,体貌精美,发七倍於细金之黄色。凡天神圣人,相亲相爱,如一身心,共是共非,共爱共恶,惟天主之所是非爱恶焉。盖享荣福者,瞬息不离於天主之命,繇此视听言思动静大定於善,而绝无一毫人欲之杂。
三、天堂之所
论天堂之所,在第九重天上,为天国之京都。九品天神,与诸圣人,为其纯臣。人无功,弗许之通此最妙之境,无昼无夜好也。吾主耶稣为其日,圣母为其月,圣人为其星。饥渴悉得远离,天上非疾死之乡,乃尝生之所也。经云:“在天上享天主至美好之睹,一千岁之期似一短日焉。”於乎,不望天上之妙福,岂非昏迷之至乎?
第十一节 地狱约言
一、论地狱之苦
地狱与天堂正相反
按经传,地狱乃天主报恶之处,在地心,与天堂正相反。盖天堂最高太广,至美甚光;地狱最下太狭,至丑甚暗。天堂盛福之所,地狱盛祸之所。天神善人居於彼,邪魔恶人居於此,总之无一不反。
地狱之全祸
地狱之全祸有二:最大者在失望升天而享至美好之睹,因淹沦於万闷众忧之中,致恨自弃,为此种种恶事,而天主备极加刑。次在暴火能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