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允铭问曰:“天主无往不在,亦可云在吾心否?”
司铎曰:“天主虽无往不在,然在善人之心,与在恶人之心,大不侔也。何则?善人之心,时敬畏天主,爱慕天主,终日乾乾,求所以翕合主心。故天主亦常在其心,如慈父之抚肖子,时亲爱而启掖之;
二、天主不在恶人之心
“若恶人之心,则不认有主,多方悖逆。纵吾主亦在其心,方且如严君之宪判,虽在而咫尺千里,又安得云在哉?”
论人立功愈崇受债愈重,
晦日,诸友侍于堂。
偶及立会之举,俞体高曰:“比来立会,悉某某之功。”
一、人之立功都由天主
司铎曰:“不然,人之善劳,皆由天主,非其自己有也。若天主稍不之眷,自恃己力,何功克济乎?惟上主以恩赐人,人善用之,则至慈上主,遂纪为功耳。
二、立功愈崇,受责愈重
“但我等立功愈崇,受责则愈重。
“何也?
“譬有窭人于此,富者畀以一金,令其营运,其人果不负所托。富者复畀十金,而责重矣。若更能蕃息,直畀至百金千金,而责愈重矣。盖彼资弥厚,实受债弥多。万一不戒,骄奢淫佚,以亏耗厥资,斯其负债,岂若一金之轻哉?”
论耶稣肉躯灵魂不离天主性并释三位一体之义,,凡二则
有顷,林用吁以祭义请。
一、灵魂和肉体只完全人性
司铎曰:“耶稣之生也,以天主性,接合人性矣。试问人性为肉躯,而天主性为灵魂否?”
用吁曰:“然。”
司铎曰:“否,否!人有灵魂肉躯,始成其为人,故灵魂、肉躯二者只完一人性。
二、天主性并非其灵魂
纯美至善之体
“若天主性,则纯美至善之体,岂灵魂所可言哉?今吾主耶稣之生也,灵魂合肉身则生;而耶稣救赎而死也,亦灵魂离肉身则死。
无处不在
“若天主性,则生亦在,死亦在,亦在灵魂,亦在肉身者也。
人与剑鞘的比喻
“譬之剑焉,有锋有鞘,锋鞘合而成剑。彼带剑者,左手握鞘,右手抽锋,似乎锋与鞘离矣,然不可谓离于其人之手也;夫鞘犹肉躯也,锋犹灵魂也;带剑之人,则譬之天主性也。锋鞘虽离,总不出一人之手,则知耶稣救赎,魂与身虽离,总不离天主之性矣。”
三、耶稣一位三体
又曰:“且子亦知耶稣之身,固包有三体者乎?”
用吁曰:“未也。”
司铎曰:“耶稣一身,有肉躯,有灵魂,有天主性。夫肉躯、灵魂与天主性,三者不同体也,顾合而成耶稣之一位。试读祭义所载三体一位之妙,正谓此也。”
答原罪为罚之余,,凡二则
秋七月,二日,林用吁延请,余与其迪从。
一、天主赏罚释疑
用吁即席问曰:“客有难予者,谓天主赏罚,既云于其身,不于其子孙。乃一原祖犯命,而罪遂流万世而无穷,斯二说似乎相悖。俊未知所对也。”
赏罚之正与赏罚之作
司铎曰:“赏罚于其身者,此赏罚之正也;间有及其子孙者,此赏罚之余也。
天主对元祖的赏罚
“故夫原祖一犯命,天主即夺其格外之恩,逐出安乐之境矣。若万世传染原罪,此特罚之余耳。
对天主赏罚的比喻
“譬如开国元勋,必身受封爵,而子孙亦可世世为王也。一大逆不道,必身服上刑,而子孙亦且累累就死也。所谓于其身,不于其子孙者,为中邦有不于其身,而于其子孙之说,故云然耳。然从古有开国元勋,不封其身,而只封其子孙者乎?有大逆不道,不戮其身,而只戮其子孙者乎?国法持平,端不如此,而况大主赏罚之至公哉?”
二、原罪亦未重罚
又曰:“即所云原罪者,亦未可云天主之重罚也。何也?
天主的重罚
“天主重罚人,必置之永苦之域,斯谓之罚。
对原罪的惩罚
“若传染原罪,只不得升天国,非有地狱之永苦也。试观孩童未领圣水,只不得升天。至长成为恶,始坠冥狱耳。若肯翻然遵诫,则夙愆顿洗。天堂之乐,吾主曷靳焉?
对原罪之罚的比喻
“譬世禄之家,固宜世受封爵。自厥祖获罪,一削其籍,其子孙特未免为庶人也,何至幽囚为伍哉?倘自能建功立业,则公侯将相,亦可当身立致,未有复以厥祖之罪罪之矣。”
答人非善即恶,,凡三则
一、人非善即恶
其迪问曰:“天主之赏罚人也,善者升天,恶者堕地矣。若彼无善无恶之人,天主将奚处焉?”
司铎曰:“人之无善无恶,独孩童为然。及稍有知觉,非善即恶,未有中立于不善不恶之间者也。”
二、不可以无过自文
其迪曰:“今有人于此,不偷盗、不邪淫、亦不妄证,可称无恶矣。但不钦崇天主,是亦无善。”
司铎曰:“子亦知子道乎?今有人子于此,不狎邪、不赌荡、不嬉游废业,斯亦可称人子矣。但于父母寿不庆,疾不问,晨昏罔相闻。其子方侈然自多曰:‘吾不孝也与哉?’彼为其父母者,亦乐有是子否?吾恐不事父母,决难逃不孝之辜;不事大父母,决难逭为恶之罚。盖根本既失,余无足观,人安得借无善无恶以自文也?”
三、行善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