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於《家语》。大抵抄撮《二记》,采集诸子,而古文奥解悉润色之,使易通俗读;唯《问郊》、《五帝》之等传记所无者,斯与肃说若合符券。其为依,不言已明。《公冠篇》述孝昭冠辞,云“陛下”者,谓昭帝也;“文、武”者,谓汉文帝、武帝也。而肃窃其文,遂并列为成王冠颂。是尚不能寻章摘句。举此一隅,谬陋弥显。况以礼是郑学,无取妄滋异端,故於《家语》殊文别读独置而弗论也。
  余昔会试时,曾与检讨相识,年甚少也。数十年不相见,不意其学刻苦如是。《考信录》既成後,始见此书,因其论《家语》与余所见同,附录其文於此。
  (颉刚案:此篇原载书首,今为改置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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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事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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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颉刚按:原木无此序,今依《三代考信录》例,由《提要》卷下录出置此。)
  孟子何以别为录也?传道之功大也。
  孔子之时,王道犹存,异说未起,故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战国时则不然,处士横议:杨、墨之言盈天下,即儒者所著述亦多传而失真。赖孟子缕陈而详辨之,井田封建之制,仁义性善之旨,帝王圣贤之事,然後大明而得传於後世。向无孟子,不但异端之说之惑世也,即《周官》、《戴记》、《国语》、《逸周书》等书所述,亦无从辨其是非真伪而识圣道之真。故唐韩子称:“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某。”又云:“学圣人当自孟子始。”然则孟子之於孔子,犹周公之於文、武;文、武非周公则制作不详,孔子非孟子则传流多失;甚矣孟子之有功於道者大也!
  孔子门人之事虽旁见於他书而首尾多难考;惟《孟子》七篇中,适梁、游齐,居滕,至鲁,皆备载之,不难考其先後,故别为录以明之也。又此七篇皆弟子所纂述以传於後世者,其功亦不可没,故并附於孟子之後。
  ●卷上
  ○在邹
  【补】“孟轲,驺人也。”(《史记孟子荀卿列传》)
  △辨孟母三迁之说
  《列女传》云:“孟轲之母,其舍近墓。孟子之少也,嬉戏为墓间之事,踊跃筑埋。孟母曰:‘此非所以居子也!’乃去舍市。其嬉戏为贾。孟母曰:‘此非所以居子也!’乃徒舍学宫之旁。其嬉戏乃设俎豆揖让进退。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矣!’遂居之。”余按:孟母教子之善当非无故而云然者,即三迁之事亦容或有之,然谓孟子云云者则必无之事也。孔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孟子曰:“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人之相远固由於习,然大圣贤之生必与众异:必不尽随流俗为转移。孟子虽幼,安得遂与市井墟墓之群儿无以异乎!孟子曰:“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然则孟子亦当如是。使孟子幼时绝不知自异於群儿,则孟子壮时亦安能自异於战国纵横之徒哉!且孟母既知墓侧之不可居,则何不即择学宫之旁而迁之,乃又卜居於市侧乎?《国语》称文王曰:“在母弗忧,在傅弗勤。”《列女传》云:“文王生而明圣,太任教之以一而识百。”後世儒者遂谓文王生有圣德,大王知其必能兴周,故舍泰伯而传国焉。夫同一圣人也,文王则生而即为圣人,孟子则幼时无少异於市井小儿,一何其相去之悬绝乎?盖凡称古人者,欲极形容其人之美,遂不复顾其事之乖,其通病然也。故欲明太任之胎教,遂谓文王之圣生而已然;欲明孟母之善教,遂若孟子之初毫无异於庸愚。其实圣人之为圣人亦必由渐而成,圣人幼时虽未即为圣人而亦必不与流俗同也。善读书者当察其意所在、不必尽以为实然也。故今不载此事。
  △辨孟母裂织买豚之说
  《韩诗外传》云:“孟子少时诵,其母方织。孟子辍然中止,乃复进。其母引刀裂其织,以此诫之。”孟子问其母曰:“东家杀豚何为?”母曰:“欲啖汝。”其母自悔,乃买东家豚肉以食之。余按:自裂其织以喻学之不可中辍,理固当然;然且诵且思,岂无中止之时,乃责其声之必无断续乎!至於“啖汝”云者,不过一时之戏言耳,其失甚小,因悔此一戏而遂买豚肉以弥缝之,是教之以文过遂非也,孟母何反出於此乎?此皆说者欲极形容孟母之善教而附会之,反失其正者,皆不可为信。故今并不录。
  △辨孟母不许去妇之说
  《韩诗外传》云:“孟子妻独居踞。孟子入户视之,白其母曰:‘妇无礼,请去之。’母曰:‘乃汝无礼也!’”礼不云乎:“将上堂,声必扬;将入户,视必下。”不掩人不备也。“於是孟子自责,不敢去妇。”余按:独居而踞,偶然事耳,教之可也,非有大过,岂得辄去!声扬,视下,亦谓朋友宾客闻耳,房帏之内安得事事责之!此盖後人之所附会,必非孟子之事。故亦不载。
  【备览】“受业子思之门人。”(同上)
  【附论】“孟子曰:‘予未得为孔子徒也,子私淑诸人也。’”(《孟子》)
  △孟子无受业子思事
  赵岐谓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