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议。南方志士,有联名阻止者,竟无效。二十六年正月,立啬曾孙即载漪之子溥俊为载淳嗣,以备他日承继大统。于是载┟之位得暂安。无何,拳乱倏起,载漪乃废锢边疆,而溥俊亦多失德,众望不属,由西安回京时,于途次废之。至三十四年冬,载┟病势增剧,而仍未有子,遂以摄政王载沣子溥仪承继载淳为嗣,兼载┟之祧,改明年年号为宣统。

  ○第九十节 间岛之争

  间岛,即吉林省光霁峪南,图们江中之江通滩也,面积不及二千亩。因地居江间,四围带水,故朝鲜人以间岛呼之。向由朝鲜人租种。年纳税于吉林之越恳局。及光绪二十年,朝鲜人欲据为己有,纷起谋叛。经吉强军讨平之,寻订草约,依旧租种。未几,日并朝鲜,利间岛之膏腴,因饬斋藤中佐,率宪兵驻和龙峪。藉保护朝鲜人为词,谬指光霁峪以东为东间岛,和龙峪一带为西间岛,诬为两国未定之界,而清日之争端起矣。嗣后,清政府搜求无数证据,以驳斥日人,甚且据图们江北岸之界碑,有“华夏金汤固,河山带衾鞒ぁ笔字以证之,而日人仍肆无理之要索,不肯听从,遂成为悬案。至宣统元年,日本使臣始知间岛为中国领土,因向清政府承认,惟要求侨居间岛之朝鲜人,须归日领事管理。是欲嘘治外法权之余毒也。清政府将欲答复,而日使又翻悔前议。经清政府与之力争,始遵前议办理,而主权已丧失于其间矣。

  ○第九十一节 大东沙岛之交涉

  广东大东沙岛,富有物产,而渔业尤宜。沿岛渔民曾立庙其间,以为纪念。及光绪三十四年,日本商人西泽吉治探险而得之。遂用强力驱逐渔船,毁灭庙址,竖立木牌,上书“西泽岛”等字。复设事务所,有日本人百余,及台湾人三十余,久留于此。然实西泽一商家之营业,非奉有日本政府命令者也。已而英美二国,以大东沙海面险要,尤为航行孔道,请建灯塔于清政府。清政府令粤督派船往勘。宣统元年,奉派之飞鹰船前往,见日本人及台湾人力为经营,凡商肆、民居、煤厂、船埠、电杆、车路均已敷设。即问日人因何至此,日人伪为不知。旋回省垣,以告粤督张人骏。乃饬关船水师,并熟悉洋务人员再往。既抵岛,录取被逐渔户之供词,归陈粤督,遂由粤督照会驻于广州之日本领事。略曰:

  该岛隶属广东,贵国商人,雇工至此采磷,实属不合。应请谕令该商自行撤退。

  并电清政府,速与日使交涉。日使尚为持平,而日政府左袒商民,坚持不让。争辩良久,卒以偿金予日人,于是西泽等始舍之而去。

  ○第九十二节 安奉路事之交涉

  方日俄之战于奉天南部也,自安东达奉天,曾筑军用铁路,以图进兵之迅捷。迨战事既平,于光绪三十一年冬,由清日各派大臣订明,将军用铁路改为商用铁路;其路线均由日本政府修筑;俟十五年期满,须任清政府取赎;凡开工之期,不得逾限出两年之外,其修筑工程等事,归两国人合办,由两政府各派人员主持其间。此皆经两国订明,载在条约者也。嗣后期限既满,日本犹延不开工。至宣统元年春,忽提议铁道线内,或其附近之处,须驻守卫队,以卫铁路。清政府欲代以巡警,而日领事不允,于是安东铁路交涉起矣。是年六月,驻京日使竟以推诿之咎,归之清政府。且宣言将自由开工修筑此路,不待清政府之协助。清政府闻而愕然,急以“推诿之咎,不负责任”答之,并令驻外各使臣通告各国政府。各国政府虽明知日人之专横,然亦不置一词。盖以弱国之政府,对于强国之政府,终见其交涉之失败也。

  ○第九十三节 片马界务之失败

  云南之西部,有城曰八莫者,向与缅甸通商处也。自英得缅甸后,即掠取之。光绪时,曾纪泽为驻英使臣,与英外部力争之,卒不能得。及二十六年,与英国会勘界线时,勘界员受英之欺,误以姊妹山及大盈江为界。于是滇滩关外及汉龙关、铁壁关一带之地,尽为英人所有。然英人之贪心犹未厌也,至宣统二年十二月,其兵又从缅甸之孟拱侵入云南,逾尖高山,直占片马。滇督李经羲闻之,急达清政府,请与英使交涉。而英使谬谓中国地图上素无片马之名,故片马系缅甸领土,不肯退让。翌年正月,英兵又由片马而东,进占登埂土司地方,滇督复请清政府争阻之。英使反谓此次进兵,系办土匪而来,滇督何得张皇入告,淆乱是非。由是滇省之群情大愤,由咨议局发起,先组织一保界会。嗣又邀请各界,以不用英货为抵制。清政府不知利用此时机,以为对付英人之策,强令滇督转饬劝业道,设法取缔。劝业道承其意旨,竟自照会商会。有云:

  片马得失,于商人毫无关系。即争回片马,于滇商无益;争不回片马,于滇商无损。须照常贸易,勿事激烈。

  见者,皆恶劝业道之丧心病狂,不识大体。未几,清政府与英使朱迩典议决界务,有将片马永租与英之说,滇人益晓然于清政府之不可恃也。

  ○第九十四节 澳门界务之争执

  广东澳门,为葡萄牙人所管之旧址,仅三巴及新关水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