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际六情说《诗》,其他诸经义,无不杂引谶纬,此汉儒通习也。戴派之清学,则芟汰此等,不稍涉其藩,惟于训诂名物制度注全力焉。戴派之言训诂名物,虽常博引汉人之说,然并不墨守之。例如《读书杂志》、《经义述闻》,全书皆纠正旧注旧疏之失误。所谓旧注者,则毛、郑、马、贾、服、杜也;旧疏者,则陆、孔、贾也。宋以后之说,则其所不屑是正矣。是故如高邮父子者,实毛、郑、贾、马、服、杜之诤臣,非其将顺之臣也。失岂惟不将顺古人,虽其父师,亦不苟同。段之尊戴,可谓至矣。试读其《说文注》,则“先生之言非也”,“先生之说非是”诸文,到处皆是。即王引之《经义述闻》,与其父念孙之说相出入者,且不少也。彼等不惟于旧注旧疏之舛误丝毫不假借而已,而且敢于改经文。此与宋明儒者之好改古书,迹相类而实大殊。彼纯凭主观的臆断,而此则出于客观的钩稽参验也。段玉裁曰:“校书定是非最难,是非有二:曰底本之是非,曰立说之是非。必先定底本之是非,而后可断其立说之是非。……何谓底本?著书者之稿本是也。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是也。……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经韵楼集》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

  此论最能说明考证学在学术界之位置及价值。盖吾辈不治一学则已,既治一学,则第一步须先将此学之真相,了解明确,第二步乃批评其是非得失。

  譬如今日,欲批评欧人某家之学说,若仅凭拙劣伪谬之译本,相与辩争讨论,实则所驳斥者乃并非原著,如此岂不可怜可笑!研究中国古书,虽不至差违如此其甚,然以语法古今之不同,与写刻传袭之讹错,读之而不能通其文句者则甚多矣。对于未通文句之书,而批评其义理之是非,则批评必多枉用,此无可逃避也。清代之考证学家,即对于此第一步工夫而非常努力,且其所努力皆不虚,确能使我辈生其后者,得省却无限精力,而用之以从事于第二步。清代学之成绩,全在此点,而戴、段、二王之著述,则其代表也。阮元之序《经义述闻》也,曰:“凡古儒所误解者,无不旁征曲喻,而得其本义之所在。使古圣贤见之,必须颐曰:“吾言固如是!数千年误解之,今得明矣’。……”

  此其言洵非溢美,吾侪今日读王氏父子之书,只觉其条条皆犁然有当于吾心,前此之误解,乃一旦涣然冰释也。虽以方东树之力排“汉学”,犹云:“高邮王氏《经义述闻》,实足令郑、朱a首。汉唐以来,未有其比。”(《汉学商说》卷中之下)亦可见公论之不可磨灭矣。

  然则诸公曷为能有此成绩耶?一言以蔽之曰:用科学的研究法而已。试细读王氏父子之著述,最能表现此等精神。吾尝研察其治学方法:第一曰注意。凡常人容易滑眼看过之处,彼善能注意观察,发现其应特别研究之点,所谓读书得间也。如自有天地以来,苹果落地不知凡几,惟奈端能注意及之;家家日日皆有沸水,惟瓦特能注意及之。《经义述闻》所厘正之各经文,吾辈自童时即诵习如流,惟王氏能注意及之。凡学问上能有发明者,其第一步工夫必恃此也。第二曰虚己。注意观察之后,既获有疑窦,最易以一时主观的感想,轻下判断,如此则所得之“间”,行将失去。考证家决不然,先空明其心,绝不许有一毫先入之见存,惟取客观的资料,为极忠实的研究。第三曰立说,研究非散漫无纪也,先立一假定之说以为标准焉。第四曰搜证,既立一说,绝不遽信为定论,乃广集证据,务求按诸同类之事实而皆合,如动植物学家之日日搜集标本,如物理化学家之日日化验也。第五曰断案。第六曰推论。经数番归纳研究之后,则可以得正确之断案矣。既得断案,则可以推论于同类之事项而无阂也。王引之《经传释词》自序云:“……始取《尚书》二十八篇r绎之,见其词之发句助句者,昔人以实义释之,往往诘为病,窃尝私为之说而未敢定也。及闻大人(指其父念孙)论《毛诗》‘终风且暴’……诸条,发明意旨,涣若冰释。……乃遂引而伸之,尽其义类。自九经、三传及周秦西汉之书,凡助语之文,遍为搜讨,分字编次,为《经传释词》十卷”。

  又云:

  “揆之本文而协,验之他卷而通,虽旧说所无,可以心知其意。”……“凡其散见于经传者,皆可比例而知,触类长之。”

  此自言其治学次第及应用之法颇详明,虽仅叙一书著述始末,然他书可以类推,他家之书亦可以类推矣。此清学所以异于前代,而永足为我辈程式者也。

  十三

  正统派之学风,其特色可指者略如下:一、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

  二、选择证据,以古为尚。以汉唐证据难宋明,不以宋明证据难汉唐;据汉魏可以难唐,据汉可以难魏晋,据先秦西汉可以难东汉。以经证经,可以难一切传记。

  三、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

  四、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